今日的工程承攬關係,不僅僅是標的之施作方法及材料的進步,有關工程承攬之法律關係,更是繁瑣而複雜於往日。此一進步與發展,造成工程承攬契約當事人間,或與契約第三人之權利義務,時有紛爭。而前述紛爭,不論在契約締結前之招投標程序、契約之締結與履行等各個階段,時存可見。
有鑑於我國營造建築工程承攬之經年陋習、當事人不對等及現行相關法規部分未盡完善等因素,造成該等工程承攬契約之當事人間,乃至於第三人之爭執不斷、亂象紛生。然其中所消耗之時間、經濟、心理及社會成本、司法資源等負擔,若非置身其中,恐難同理當事人之感受、預見其等之負擔。
如吾人所知者,行跡千里,始於足下。對等的基礎與正當之期待,及對於事物本質的認識,是為契約目的達成與問題解決之初始。因此,希望藉由本書之詳細介紹與深入探討,讓讀者對於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及相關法律之規定與適用等,能有更多的認識。本書採實務案例介紹,並以個案QA問答方式說明,讓讀者能更輕鬆了解承攬實務之相關問題與其解決方法,提高工程法律的學習興趣。期對於目前國內營造建築工程承攬締約前置之招投標程序、契約締結及履行等完整程序,能有正面之實質貢獻。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更盛
1962年出生於台北市,台大法律系、法研所畢業。於台大法研所第三年到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當交換生。之後獲得教育部公費留考,到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院就讀,專攻勞動法。完成博士學位後,曾在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任教,現在東海大學法律系任教。教授科目包括勞動法、民法、法學方法論等。
黃正光
1967年生於台灣省台南縣,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目前就讀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並於東海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一職,以及明睿法律事務所工程法律顧問。多年從事於營造、建築及不動產相關行業。其中不乏有921山區學校重建特殊工程、花東縱谷開發案及國內一般新建工程承攬的參與,嗣並於中國大陸擔任建設開發公司總經理一職,具有中國大陸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及相關訴訟經驗。
林更盛
1962年出生於台北市,台大法律系、法研所畢業。於台大法研所第三年到維也納大學法學院當交換生。之後獲得教育部公費留考,到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院就讀,專攻勞動法。完成博士學位後,曾在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任教,現在東海大學法律系任教。教授科目包括勞動法、民法、法學方法論等。
黃正光
1967年生於台灣省台南縣,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目前就讀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並於東海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一職,以及明睿法律事務所工程法律顧問。多年從事於營造、建築及不動產相關行業。其中不乏有921山區學校重建特殊工程、花東縱谷開發案及國內一般新建工程承攬的參與,嗣並於中國大陸擔任建設開發公司總經理一職,具有中國大陸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及相關訴訟經驗。
目錄
序
代序
第一單元 招標、領標行為
第二單元 押標金
第三單元 預付款
第四單元 法定抵押權
第五單元 差額保證金
第六單元 變更圖說
第七單元 總價、實價契約
第八單元 情事變更
第九單元 合建契約
第十單元 預約擔保金
第十一單元 分包、轉包、聯合承攬
第十二單元 定作人協力義務
第十三單元 次承攬人
參考文獻
常用參考法規(節錄)
代序
第一單元 招標、領標行為
第二單元 押標金
第三單元 預付款
第四單元 法定抵押權
第五單元 差額保證金
第六單元 變更圖說
第七單元 總價、實價契約
第八單元 情事變更
第九單元 合建契約
第十單元 預約擔保金
第十一單元 分包、轉包、聯合承攬
第十二單元 定作人協力義務
第十三單元 次承攬人
參考文獻
常用參考法規(節錄)
序
序
在時間的縱軸,舉凡皇宮殿堂、貴族富賈的豪門宅第、反映當代文化、宗教或藝術背景之建築、遷徙貿易交通之空海港口設施、突顯國強富庶的指標性建築物……等,均能透過該營造工程或建築改良物,訴說著當時之社會背景、經濟、歷史、文化。且該等營造工程或建築改良物,亦多數為現今世人所稱頌。
然而,舉凡上述具其各種意義的營造工程與建築改良物,大多皆均係藉由定作人與承攬人之營建工程承攬行為所完成。如吾人所知,營建工程承攬金額之鉅、社會成本之高、牽涉經濟層面之廣、影響大眾利益之深,自古至今皆無所例外,亦多有跡可循。也因此,有關營造建築工程承攬之程序正義與契約締結、內容、履行及效果的完整,誠信、平等、安全、穩定、互助等諸多因素,皆不可或缺。
時下之情,在我國內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中,不論其該次之工程承攬規模如何,吾人於交易上一般所為常見者,在契約締結前程序及契約之締結與履行,常因當事人之地位落差及利害對立,造成當事人間信賴基礎之鬆動。而於客觀上,程序與契約內容充斥著不利益契約一方當事人之條款內容約定者,亦屢見不鮮,甚至已然成為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中之契約生態或習慣。
有鑑於此,本書以我國現行工程法律及相關規定、學說及司法實務等,及余多年國內及中國大陸之實務經驗,透過Q&A 之方式,提供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當事人,對於營建工程承攬招投標程序、契約之締結與履行等,常見問題的分析、說明與建議。並期藉此讓工程承攬實務當事人,與對工程法律及工程承攬有興趣的讀者,能對於營建工程承攬實務之問題,及工程法律的相關規定與運用等,有更多的認識。
關於本書,在家人的支持與期待中著作,期間更感謝我碩士論文的指導老師──林更盛教授,百忙撥冗,給予不斷地指導、修正、建議與幫助,始能完成本書。對於這一切,由衷珍惜。僅將此書獻給尊敬的父親黃清華先生、親愛的媽媽黃蔡如香女士、妹妹佳文、馥茗,以及恩師──林更盛教授。
在時間的縱軸,舉凡皇宮殿堂、貴族富賈的豪門宅第、反映當代文化、宗教或藝術背景之建築、遷徙貿易交通之空海港口設施、突顯國強富庶的指標性建築物……等,均能透過該營造工程或建築改良物,訴說著當時之社會背景、經濟、歷史、文化。且該等營造工程或建築改良物,亦多數為現今世人所稱頌。
然而,舉凡上述具其各種意義的營造工程與建築改良物,大多皆均係藉由定作人與承攬人之營建工程承攬行為所完成。如吾人所知,營建工程承攬金額之鉅、社會成本之高、牽涉經濟層面之廣、影響大眾利益之深,自古至今皆無所例外,亦多有跡可循。也因此,有關營造建築工程承攬之程序正義與契約締結、內容、履行及效果的完整,誠信、平等、安全、穩定、互助等諸多因素,皆不可或缺。
時下之情,在我國內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中,不論其該次之工程承攬規模如何,吾人於交易上一般所為常見者,在契約締結前程序及契約之締結與履行,常因當事人之地位落差及利害對立,造成當事人間信賴基礎之鬆動。而於客觀上,程序與契約內容充斥著不利益契約一方當事人之條款內容約定者,亦屢見不鮮,甚至已然成為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中之契約生態或習慣。
有鑑於此,本書以我國現行工程法律及相關規定、學說及司法實務等,及余多年國內及中國大陸之實務經驗,透過Q&A 之方式,提供營造建築工程承攬實務當事人,對於營建工程承攬招投標程序、契約之締結與履行等,常見問題的分析、說明與建議。並期藉此讓工程承攬實務當事人,與對工程法律及工程承攬有興趣的讀者,能對於營建工程承攬實務之問題,及工程法律的相關規定與運用等,有更多的認識。
關於本書,在家人的支持與期待中著作,期間更感謝我碩士論文的指導老師──林更盛教授,百忙撥冗,給予不斷地指導、修正、建議與幫助,始能完成本書。對於這一切,由衷珍惜。僅將此書獻給尊敬的父親黃清華先生、親愛的媽媽黃蔡如香女士、妹妹佳文、馥茗,以及恩師──林更盛教授。
黃正光
2021.春.東海
2021.春.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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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95折$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