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序
本書的出版,不同於一般學術研究專論的集結,一開始就定位為大學教科書、國家考試及政府機關實務參考書,因此,必須掌握最新法制動態、實務態度,隨時檢討、增修。鑑於2016年第二版之後,包括公民投票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務員懲戒法、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等等,均有重大修正或正式施行,在在影響地方自治事務的論述與處理;地方制度主管機關內政部最近幾年也陸續作出新的函示,予以彙整作為地方自治運作的規範,本次修訂均予增補、納入,逐一比對調整。又,前二版寫作、校對,雖力求嚴謹,文字疏漏仍所難免,於教學過程中,感謝同學發現反映,在第三版都予訂正。
三版之後,《國土計畫法》制定案、《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將公法人改制為機關的修正案,都正式施行或完成立法程序,本書相關論述須重新舖陳。尤其,《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又經立法院於2018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修正名稱為《憲法訴訟法》,並另訂「地方自治保障案件」專章。雖該法係於2022年1月4日始施行,本書亦有必要預為配合訂正,必讀者瞭解法制動態,提前因應。
又臺中市於2016年所制定的有關進用生媒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因未定罰則,臺中市政府即予公布,報行政院備查,行政院何以僅列出相關部會意見,函復臺中市政府釐清,未作出具體處置;而遲於2020年始宣告該自治條例無效?箇中原因,是否如論者所批評是政治考量,或另有地方自治監督原則的靈活運用?本書也嘗試作出解讀。另外,為利讀者學習、思考,本書每章原都另附「基礎問題」、「進階討論」與「自我評量」,提供讀者思辨。惟鑑於各章內容逐漸累積,為減輕編輯成本,本版特將「基礎問題」、「進階討論」兩部分刪除,僅保留歷年國家考試有關試題,提供「自我評量」。
本書自2014年問世以來,蒙各大學多位地方自治法學教師指定為上課教材,在當前仍缺乏更完整體系與更聚焦地方制度法主題的教材之前,本書也被選用為國家考試的主要參考資料之一。作為一個長期觀察、研究地方自治的實務工作者,個人深刻期待能拋磚引玉,有更多學術方家不計市場因素,投入此一領域的著述,共同推動台灣地方自治法學的精進。
劉文仕
2020年8月1日誌於
新店.青山鎮.雲山之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