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寫作這本書的時候,常遇到難以理解以致於輾轉反側難以成眠的論點,幾年下來還是進展有限,有好幾次想放棄作罷。每當有這種念頭時,我就會想起一種嚮往、一個學術論點與一個期望,因而再次鼓起勇氣寫作。
當我在德國留學時,魯曼(N. Luhmann)的社會系統理論是德國社會學理論界的顯學,他將系統看成是「複雜性化約過程」;我在當時只覺得此種系統理論實在太玄了,真的是超過理解力範圍,因此對魯曼有一種莫名的崇拜。不僅如此,魯曼曾提出以其社會系統理論做為行政的「一般理論」之構想,而且其行政理論在德國行政學界與世界行政學界佔有一席之地;荷蘭學者郭爾斯坦(A. F. A.
Korsten)與涂能(Th. A. J. Toonen)曾於1988年列出全世界行政學的二十位關鍵人物,其中歐洲大陸佔了七個,而魯曼是其中之一。這些經驗與見聞使我心生嚮往想進一步探究魯曼學說。
魯曼認為系統理論的第一次典範轉移是:一個系統是整體∕部分-差異轉移為一個系統是系統∕環境-差異;第二次典範轉移中又轉移至自我指涉系統與自我再製系統,這起先是在生物學中被提出。第二次典範轉移的認知旨趣是從設計(Design)與控制(Kontroll)轉移到自治(Autonomie)與環境敏感性(Umweltsensibilitat);從計畫(Planung)轉移到演化(Evolution);從結構的穩定性(strukturelle
Stabilitat)轉移到動態的穩定性(dynamische Stabilitat)。魯曼學說屬於系統理論的第二次典範轉移,拜墨(K. von Beyme)曾評論:魯曼的系統理論拒絕以行動者為中心的分析進路,這是所有思考可能性中對行動者為中心的分析進路最為陌生的切入點,其仍然是政治學最嚴厲的挑戰。
再者,他的系統理論對於政治學界的另一個挑戰是,經由政治行政系統的自我再製概念的彰顯,人們知道政治行政系統有其特有運作頻率與由此形成的看問題方式,它因此只會做出對其而言是「可做出的政策」。由此說來,若人們要求學界做出一些能具有預測與解釋能力的政治行政理論,以期指明政治行政系統的運作,這將是一種過高且不合理的要求。
這樣扣人心弦的學術論點,對我而言的確是個啟蒙。因為這使我從中理解:一方面,除了以行動者為切入點的調控理論之外,還有另一種以系統為切入點的調控理論;二方面,政治行政系統的自我再製彰顯「以內因為依據,以外因為條件」的運作特質,這可以充分解釋對它的政策調控之成效具有偶連性(contingency),這是非常貼近實務的說法;三方面,系統理論是一種世界觀,它指出決策現象是具有弔詭性、偶連性、開放性與動態性,人們因此應以「不執著的肯定」來看世間事物。
既然我有這樣的「法喜」,我應該將之有系統地傳授給學生。正因如此,我一直期望自己寫一本能深入淺出地說明社會系統理論的歷史變遷及抽象義理的書。
從形成期望到確定題目,這中間恰巧碰到臺灣的五都改制,引發縣市合併的實務趨向與學理研究之廣泛討論。我發覺,多數人對於縣市合併的改革立論偏向從政治與法制角度出發,並以行動者當切入點;但又認為可另從縣市意象的蹊徑探討縣市合併課題,並以威爾克(H. Willke)所提出的五種社會系統理做為研究途徑。
寫作本書有三個取向:首先是「要創新」,希望本書能從國內的縣市研究的邊陲性向外推出一步。其次是「為讀者」,社會系統理論的整合性與抽象性常結合在一起,致使初學者對於系統理論望之卻步;本書因此試著深入淺出說明這五種社會系統理論,希望可做為社會系統理論初學者的教科書。第三是「自我轉化」,我希望能從撰寫此書之中感受自我轉化,並且從中達成自我實現。
本書得以完成,我首先要感謝翰蘆圖書出版公司洪詩棠發行人支持學術性著作出版,其次我要感謝我敬愛的母親與兄長對我的栽培,最後謹將本書獻給我的內人康齡,謝謝她的全力支持與照顧家庭。
黃鉦堤
2011年12月
於暨大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