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森.羅蘋冒險系列21:羅蘋最後之戀(完)
- 作者:莫里斯.盧布朗
- 原文作者:Maurice Leblanc
- 譯者:吳欣怡
- 出版社:好讀
- 出版日期:2013-06-14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1782664
- ISBN13:9789861782669
- 裝訂:平裝 / 192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羅蘋作者盧布朗最後遺作,中文版首度出版!
未曾讀過的感動,封藏七十年的手稿,獻給所有亞森.羅蘋書迷。
這本為了無數羅蘋迷首度發行的小說,必能使各位讀者驚豔,由原作者莫里斯.盧布朗遺稿,剛於2012年於法國首次出版,本書也是全球首本中文版本。
羅蘋最後的冒險,為了是「幫忙建立能讓世界和平的體系」
這位怪盜給我們太多驚喜了!這次隨年齡增長而有所改變的羅蘋相信會讓各位更加喜愛。
這位成天留連於城堡及沙龍,渴求刺激與浪漫的怪盜,現在竟成了在郊區教導一群孩子的教育家,變成「咕咕隊長」的怪盜紳士今後唯一心願,竟是追求社會公平正義……
作者簡介
莫里斯‧盧布朗(Maurice Leblanc, 1864 -1941)
1864年出生於法國盧昂,在研習法律之後,投入新聞工作。盧布朗在1907年出版第一部犯罪小說作品《怪盜紳士亞森‧羅蘋》之後,書中主人翁廣受讀者喜愛,盧布朗隨後以亞森‧羅蘋為主角,撰寫一系列共三十則故事,包括《怪盜與名偵探》(1908)、《奇巖城》(1909)、《水晶瓶塞》(1912)、《八大奇案》(1923)、《魔女的復仇》(1935)等。莫里斯‧盧布朗1941年卒於法國南部的佩皮尼昂。
譯者簡介
吳欣怡
輔仁大學法國語文學研究所碩士,曾任高中法語教師,目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喜歡文學,熱愛翻譯,譯有法文繪本《三隻小豬不一樣》以及好讀出版《奇怪的屋子》、《古堡驚魂》、《羅蘋的財富》等書。
前言
推薦序
楔子
第一章 遺囑
第二章 七億危機
第三章 揭密
第四章 貧民區酒吧
第五章 咕咕上尉
第六章 奇怪的男人
第七章 救援行動
第八章 不可能的愛
第九章 敵人現形
第十章 羅蘋的財富
第十一章 跟蹤
第十二章 說明原委
第十三章 行兇失敗
第十四章 天羅地網
第十五章 正面對決
第十六章 女人心事
後記
導讀推薦
怪盜最後一案——談《羅蘋最後之戀》
二○一二年五月,在法國推理圈有一件震撼全球的大事,亞森.羅蘋探案的最終章,《羅蘋最後之戀》(Le Dernier Amour d'Arsene Lupin,2012)出版,與作者莫里斯.盧布朗的逝世,相隔了超過七十年。
這部《羅蘋的最後之戀》,並非像是以往多部宣稱「是從華生醫師的筆記本中偶然發現」的福爾摩斯探案仿作,而是在盧布朗的家裡找到的遺稿,貨真價實、原汁原味,在亞森.羅蘋已經名滿天下、在大眾文化已經具有不可動搖的影響力之今日,更是備受矚目。
事實上,根據催生這部作品的推手、負責撰寫盧布朗傳記的學者賈克.戴胡亞(Jacques Derouard)所言,早在一九八○年代,他就曾經從盧布朗之子克勞德(Claude)口中,聽說過本書的存在。然而,本書的撰稿時間大約是一九三六年左右,當時盧布朗的健康狀況不佳,在尚未改稿完畢之前,即罹患了腦溢血,於是放棄出版本作。因此,這是一部情節、佈局並不完整的作品。為了維護父親的聲譽,克勞德拒絕出版。
不過,在克勞德過世後,其女佛羅倫斯(Florence)整理父親遺物時,找到了本作原稿。原稿有兩個版本,一是名為《亞森.羅蘋的最後冒險》(Le derniere Aventure d'Arsene
Lupin)的手稿,另一則是修改後的打字稿,即本書。在佛羅倫斯的首肯下,賈克.戴胡亞開始進行文稿的整理、校正,不過,經過多年,卻遲遲沒有出版消息。由於法國的著作權年限是七十年,因此,遂決定在盧布朗逝世七十週年進行發表事宜,並於隔年正式推出。
書名為「最後之戀」,就令人愈發好奇,羅蘋這位情場浪子,是否終能找到情歸之處?就讓我們在這部最後一作裡統計一下,為羅蘋的豐富情史做個總整理。
首先,光是結婚典禮,他就辦了五次。第一次在《魔女與羅蘋》(La Comtesse de Cagliostro,1924),與男爵之女克蕾兒.德迪葛(Clarisse d'Etigues)相戀結婚;幾年後,在戲劇《羅蘋的冒險》(Arsene Lupin,1909)與來自俄羅斯的侍女宋妮雅.克里諾夫(Sonia Krichnoff)結婚。
接著,又在《羅蘋的告白》(Les Confidences d'Arsene Lupin,1913)的短篇〈亞森.羅蘋的婚禮〉(Le mariage d’Arsene Lupin),預告強娶公爵之女安琪莉可.薩爾佐.范登(Angelique de Sarzeau-Vendome)。
在《奇巖城》(L'Aiguille creuse,1909),再娶伯爵的外甥女蕾夢.聖維隆(Raymonde de Saint-Veran)為妻;第五次,則是在《虎牙》(Les Dents du tigre,1921)與秘書佛蘿倫絲.勒瓦瑟爾(Florence Levasseur)結婚,不過,這次他是用堂.路易.佩雷納(Don Luis Perena)的假名結的,法律上有沒有效,不得而知。
至於戀愛,就更多不勝數。在《魔女與羅蘋》與「地獄之女」約瑟芬.巴爾薩摩(Josephine Balsamo)陷入熱戀;在《奇怪的屋子》(La Demeure mysterieuse)裡,追求模特兒愛蘭特.瑪佐拉(Arlette Mazolle);在《八大奇案》(Les huit coups de l'horloge)以雷利納公爵(du prince Serge Ronine)的身分,追求奧爾棠絲.丹妮爾(Hortense Daniel);在《813之謎》(813)與多蘿蕾絲.克塞巴赫(Dolores Kesselbach)相戀……其他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還沒有算進來。
然而,本作真正驚人之處,卻是在尋找最後戀人的同時,亞森.羅蘋畢其一生,不斷盜取財物,囤積了天文數字般、永遠享用不盡的財富,其真正的動機,也在本作裡一舉揭露。
不得不說,做為羅蘋最後一案的本作,盧布朗的設想真是太驚人、太震撼、太完美、太感動了,在他長達三十多年的羅蘋探案創作生涯裡,居然能設想出如此首尾一致、前後呼應的最後大結局,超越了所有我所知道的推理作家,真是令人萬分嘆服,無話可說。
這片關於羅蘋生平之秘的最後一塊拼圖,在《亞森.羅蘋的最後之戀》終於出現,不愧為值得漫長等待七十年的最後一案!
推理作家 既晴
作者後記
亞森.羅蘋是何方神聖?
亞森.羅蘋是如何誕生的?
完全是一連串巧合。不過就某日我對自己說:我要來創造個冒險家角色,然後給他這樣和那樣的性格,當下我根本沒料到他會成為我作品中的要角。
我不是忙著寫道德小說就是愛情小說,這些作品讓我小有知名度,我也一直與吉爾.柏拉文刊(Gil Blas)有固定合作模式。
而某日,好友皮耶.拉菲特(Pierre Lafitte)向我邀稿,為他正籌備發行的《無所不知》(Je sais tout)創刊號寫篇冒險故事。我沒寫過這種類型,所以遲遲無法決定是否嘗試。
終於,一個月後,我將故事寄給皮耶.拉菲特,內容是由一名搭乘勒阿弗爾(Le Havre)往紐約航線客輪的旅客,陳述船遭遇暴風雨,無線電報正警告大家惡名昭彰的怪盜亞森.羅蘋在船上,且以「R」之名旅行…這時,狂風暴雨切斷通訊,不用說,此消息引起全船一陣騷動。船上開始發生竊案,凡名字為「R」開頭的旅客皆遭到懷疑。其實敘述者就是亞森.羅蘋,雖然明明是故事裡的角色,但因表達方式客觀,似乎沒有讀者懷疑到他身上。
故事獲得廣大迴響,但當拉菲特再請我寫時,我拒絕了,因為當時法國社會對神秘小說及偵探小說評價很低。
我堅持了六個月,卻也一直在考慮,加上拉菲特不停遊說,我提醒他小說結局已定,主人翁坐牢去了,等於斷了之後故事的發展,他卻淡淡地回我:「那只好安排他逃了。」
於是就有了第二篇故事,亞森.羅蘋在牢房裡繼續運籌帷幄,第三集就越獄了。
為了寫第三集,我還想到去向保安局長討教,見面時他非常友善,還主動表示願意看看我的稿子,結果八天後他寄還稿子,隨信只附上名片,無任何評論建議,他一定覺得這種逃亡根本不可能發生!
此後,我成了亞森.羅蘋的俘虜!英國率先翻譯他的冒險故事,接著是美國,如今,這些故事已風行全世界。
而「怪盜亞森.羅蘋」稱號的由來,只因為我打算集結最初幾篇故事,又剛好得給這些故事找個老少咸宜的名字,才臨時想的。
亞森.羅蘋冒險中,有許多重新編寫的元素,其中最具張力的是我讓他以艾洛克.休曼(Herlock Sholmos)的身份,對決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不過我敢說自己完全未受柯南.道爾(Conan Doyle)的影響,而且因為某個好理由,在我創造亞森.羅蘋之際也未拜讀過他的作品。
其實影響我的作家絕大多數是我兒時讀物的作者,例如美國文學家菲尼莫.科柏(Fenimore Cooper)、法國作家阿梭隆(Assollant)、法國偵探小說家嘉保里歐(Gaboriau),以及後期的巴爾札克(Balzac),其筆下角色佛特漢(Vautrin)令我相當震撼。但其中影響我最深、也最讓我入迷的,應是艾德嘉.坡(Edgar Poe)。我認為他的作品是神秘冒險故事及偵探冒險故事的經典。後來同類型的小說不過是重現他的模式,問題是天才的模式又怎能重現,因為只有他懂得創造驚悚氣氛包圍故事主軸,這點之後已無人嘗試。
另外,他之後的作家通常沒有同時走在神秘與偵探兩條路上,幾乎都往後者發展。因此,才會有嘉保里歐、柯南.道爾以及所有在法英兩地,受他們啟發的文學浪潮崛起。
個人並不打算專攻哪項,我所有的偵探小說都是神秘小說,所有的神秘小說也都是偵探小說,甚至我必須說,是書中的角色引導我寫作方向。
而且情節會隨著核心角色是匪徒或偵探改變,不見得每次相同。當主角是偵探,代表樂趣在於讀者永遠不知道他會往哪兒去,因為讀者是跟著面對未知人物的偵探前進。相反地,當情節繞著匪徒打轉時,大家就會預先知道犯罪情節,畢竟主角正是匪徒。
另一方面,我還得將亞森.羅蘋設計成雙重角色,他是盜賊,同時也是好人(因為小說主角不能是壞人)。我必須多寫些人性面,好讓大家能接受他的竊盜行為,認為他是情有可原,甚至合乎情理。這些元素包括,首先,他偷東西經常為了好玩而非貪婪,再來,他從不偷善良人的東西,偶爾還很慷慨。
最後,再將他某部分不光彩的事蹟解釋成出自情感的驅使,好給他證明自己勇敢、無私、具備騎士精神的機會。
柯南.道爾筆下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純粹熱衷於解開謎底,讀者感興趣的也只有他成功破案的方法,反觀亞森.羅蘋總是不斷牽扯各種事件,而且常常連他也不明白為何發生在自己頭上,但他仍堅持風光脫身…意思就是得變得比以前更有錢一點。他會為了找出真相勇於冒險,只要這真相能讓他荷包滿滿。
然而這並不表示他覺得自己是全民公敵,他反而自認:「我是優良市民…假如有人偷我的錶,我一定大喊抓賊。」因此依他看,他是社會的一份子,而且捍衛社會秩序。但骨子裡對他認為必要也贊同的秩序,卻是一邊支持,一邊搗亂。他卓越的偷盜天賦注定讓他難成善類。
不過這些冒險中,有另一項饒富趣味的要素,我覺得頗具原創價值。雖然當下我並未這麼想,因為沒人能預見自己會把作品寫成什麼樣,我們的想法造就我們的模樣,而此模樣經常也就是自己內在的投射。在亞森.羅蘋的例子中,有趣之處在於與現代的連結,在現代的元素裡,融合過去,尤其是歷史性,甚至傳奇性的東西,這並非像亞歷山大.仲馬(Alexandre Dumas)透過說故事的方式重建過往事件,而是直接破解古老懸案。亞森.羅蘋便透過這種探索風格,不斷結合類似的神秘事件。
亞森.羅蘋系列冒險故事裡有不少事件,時空背景雖是現代,但解開的是古老的謎團。例如《棺材島》(L’Ile aux trente cercueils)提到一處被三十座礁石圍繞的峭岩,人們稱其為「波西米亞國王石」(Pierre-des-rois-de-Boheme),代代相傳只要將病患放在岩石上,病人就會痊癒,卻沒人知道源由。最後是亞森.羅蘋查出,某艘載運這塊波西米亞石的船,從高盧或塞爾特祭司時代擱淺至今,眾人口中的奇蹟則是因為岩石裡含有「鐳」的物質(而波西米亞即是鐳最大產國)。
以這類素材創作的偵探冒險小說大大強化了主題,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儘管亞森.羅蘋如寡廉鮮恥版的唐吉科德(Don Quichotte),仍廣受歡迎及引人入勝的原因。
莫里斯.盧布朗
寫於小瓦爾(Le Petit Var),1933年11月11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