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原住民族自治制度,包括相關法規、協定與判例,都非一夕而成,而是經過許多爭辯,甚至衝突而得來。其形成,轉折點在1969年提出的「白皮書」,試圖把施行已久的同化政策方向,把一個一個的原住民透過政策手段融入主流社會,改善其生活條件,藉以解決印地安問題。
惟,這項白皮書卻激起原住民族社群強烈反彈,原住民族領袖趁勢要求重新確認族群政治權利,終於催生「1982年取回憲法」中的35(1)節,原住民族既有的原住民族權與條約權終於獲得確認,包括自治在內用來保存文化或社群獨特性的權利項目獲得憲法肯定。
本書由多位學者撰寫論文,把本書名所揭櫫的主題分析得非常詳盡。
作者簡介
主編∕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暨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陳張培倫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暨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黃居正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謝國斌
興國管理學院通識中心副教授
蔡志偉Awi Mona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暨社會工作學系
官大偉
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助理教授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Yapasuyongu Poiconu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企劃處專門委員
紀舜傑
淡江大學未來學研究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