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法導論(3版)

國際公法導論(3版)
定價:850
NT $ 147 ~ 808
  • 作者:姜皇池
  • 出版社:新學林
  • 出版日期:2013-02-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2951745
  • ISBN13:9789862951743
  • 裝訂:平裝 / 16 x 2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3版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國際法是國家間相互活動之行為規範,冷戰結束後,國際法在國際事務中扮演重要角色。本書是作者在大學講授國際法課程所用資料,提供當代國際法詳細資訊,是學習國際法理論與實務的簡易入門書籍。本書並提供進一步詳細研究參考文獻,對於有志於國際法學或涉外相關科系學生,亦深具研讀及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姜皇池

  臺灣人

  學歷:英國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國際法博士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兼任教授

  研究領域:國際公法、國際海洋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組織法

 

目錄

本書使用英文略語表
國際法基本拉丁法律辭彙
凡例
表索引
國際公法導讀:資料篇

第壹章 緒論 1
壹、國際法是法律嗎? 1
一、引言 1
二、國家是否遵守法律:實證上檢視 2
三、國際爭端之發生與國際法之違反 2
四、國際法存在之證據與國家確信國際法存在 4
五、有關國際法作為法律規範之重要性與影響 4
貳、制裁的問題 6
一、自助手段 6
二、國際組織進行制裁 8
三、法律權利與特權之喪失 9
四、司法執行 10
參、國家為何遵守國際法 12
一、欠缺立法機制 13
二、國際法大部分立基於習慣 14
三、國家數目有限且由領土所組成 15
肆、國際政治之影響 16
伍、國際法稱謂之由來 18
一、英文international law之由來 18
二、漢語「國際法」名詞由來 19
陸、國際法與中國 20
一、早期發展 20
二、有清一代之變局 22
柒、國際法與臺灣 29
一、一八九五年至一九四五年 29
二、一九四六年至一九五○年 35
三、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七一年 39
四、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九一年 45
五、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九年 50
六、二○○○年後政黨更迭與臺灣國際法地位演變 51
七、小結 52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53
書籍 53
論文 55

第貳章 國際法之歷史與發展 57
壹、歷史與政治因素 57
一、引言 57
二、歷史分期與其爭議 58
貳、古代與中世紀 59
一、古代 59
二、希臘 59
三、羅馬 60
四、中古時期 61
參、一六四八年~一八一五年:近代國際法之建立 63
一、三十年戰爭與西伐利亞會議 63
二、西伐利亞會議後國際法學之發展 64
三、主權理論之建立 68
四、小結 69
肆、一八一五年至一九一八年間國際法發展 70
一、引言 70
二、此段時期重要國際法發展 70
伍、一次大戰後之發展 76
一、引言 76
二、國際聯盟之成立與影響 77
三、對武力使用限制之努力 79
陸、二次世界大戰後之發展與冷戰時代 80
一、二次世界大戰與國際法發展之關聯 80
二、聯合國集體安全制度與禁止武力使用之開展 81
三、非殖民化運動對國際法發展之影響 83
四、個人與其他各類實體國際地位之提昇 85
五、國際組織之急速發展與高度分工 86
六、其他重要發展 87
柒、後冷戰時代 87
一、引言與背景 87
二、後冷戰時代國際法特徵 88
捌、結論與展望 89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91
書籍 91
論文 92

第參章 國際法法源 95
壹、引論 95
貳、《國際法院規約》第三十八條規範下之傳統法源 96
一、條約 97
二、習慣國際法 101
三、為文明國家所普遍承認的一般法律原則 117
四、司法判決 (judicial decisions) 119
五、各國權威「公法學者著作」(teachings of publicists) 123
六、「絕對法」(jus cogen)之問題 127
七、衡平法 129
參、傳統法源之位階理論與其爭議 131
一、有關國際法法源位階之理論 131
二、小結 133
肆、其他可能法源之探討:國際組織決議效力 134
一、引言 134
二、聯合國大會 135
伍、國際法有關「軟法」(soft law) 概念與法源 136
一、引言 136
二、軟法文件之特徵 137
三、軟法之類型 138
四、小結 139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141
書籍 141
論文 142

第肆章 條約 145
壹、引論 145
一、條約之性質與功能 145
二、條約法與其編纂 146
貳、條約之形式、名稱與分類 150
一、引言 150
二、條約之「形式」 151
三、條約的名稱 154
四、條約的結構和文字 165
參、條約之締結 168
一、締約能力與締約談判 168
二、條約約文之議定與認證 177
三、表示同意承受條約拘束之方式 180
四、所有國家條款與維也納模式 207
五、表達拘束同意文書所應載內容 208
肆、條約之保留 209
一、條約保留之意義 209
二、「聲明」(declarations) 219
伍、條約之保存 224
一、雙邊條約之保存 224
二、多邊條約之保存 224
三、聯合國秘書處在多邊條約保存所扮演角色與職務 226
陸、條約之登記與公布 227
一、引言 227
二、登記程序 228
三、登記之效力 232
四、登記條約或國際協定之公布 233
五、條約之存檔與記錄 235
柒、條約之效力 236
一、概說 236
二、條約對特定國家生效之時間 237
三、條約與第三國之關係 237
四、條約生效前之權利與義務 241
捌、條約之生效與適用 244
一、條約的適用 244
二、條約遵守之監督機制 255
玖、條約之解釋 256
一、引言 256
二、條約解釋機關 257
三、條約解釋規則 259
拾、條約之更改(修訂、修正與修改) 276
一、條約的修訂 276
二、條約內容變更的類別與程序 277
三、修正後條約與補充條約 280
四、對業已生效條約之修正 281
五、對尚未生效條約之修改 283
六、修正案之生效日期 284
拾壹、條約之停止(中止)與終止 285
一、引言 285
二、單方解約或退出條約 286
三、其他停止條約之法定事由 289
拾貳、無效條約 297
一、引言 297
二、相對無效之原因 298
三、絕對無效之原因 303
四、條約無效之後果 306
五、程序要求 306
拾參、爆發戰爭與條約 307
拾肆、條約與國家繼承 308
拾伍、條約爭端之解決 309
一、引言 309
二、《條約法公約》有關爭端解決之規定 310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312
書籍 312
論文 315

第伍章 國際法與內國法之關係 319
壹、概說 319
貳、學說爭議 319
一、引論 319
二、「二元論」(dualism) 320
三、「一元論」(monism) 322
四、折衷說 325
五、小結 327
參、國際法如何處理內國法 328
一、內國法在國際間法院之地位與位階 328
二、內國法在國際間法院之價值 331
三、國際間法院判決於內國法院之效力 332
肆、內國法如何處理國際法 333
一、引言 333
二、國際法如何取得內國法效力 333
伍、各國立法例比較 335
一、聯合王國之學說理論 335
二、聯合王國具體實踐上之演變與差異 336
三、美國 344
四、德國 355
五、法國 359
六、日本 360
七、荷蘭 360
八、義大利 362
九、小結 362
陸、結論 362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364
書籍 364
論文 365

第陸章 國際法之主體 367
壹、引論 367
一、引言 367
二、國際法人格 368
貳、國家 369
一、有關國家屬性之構成要件 369
二、取得事實上國家屬性與國際法合法性關連 387
三、聯合國會員資格與國家屬性關連 389
四、事實上國家屬性之滅失 390
五、小結 394
參、國家之分類 395
一、「身合國」(States in personal union) 395
二、「政合國」(States in real union) 395
三、「邦聯國家」與「聯邦國家」 396
四、「保護國」(Protectorates) 與
「被保護國」(Protected States) 398
五、獨立國與非獨立國 (independent and dependant States) 399
六、「國家結合體」(Association of States) 400
七、「永久中立國」(Permanent Neutral States) 403
肆、非國家政治實體 408
一、委任統治地 408
二、「託管領土」 409
三、「非自治領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 413
四、爭取獨立之民族 417
五、「共管地」(condominium) 421
六、事實上領土當局 (de facto territorial regime) 422
七、「國際領土」(international territories)  423
八、聯繫國 423
九、小結 424
伍、「特殊個案」(sui generis) 425
一、梵諦岡城國 425
二、「馬爾他騎士團」 427
三、臺灣 428
四、「賽普勒斯土耳其邦聯國」(The Turkish Federated State of Cyprus) 430
陸、國際組織 431
一、引言 431
二、國際組織人格之確認與內容 432
三、「非政府間國際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GOs) 433
柒、個人 434
捌、其他可能國際法主體 436
一、「國際紅十字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Red Cross) 436
二、叛亂團體 437
三、跨國公司 437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438
書籍 438
論文 440

第柒章 承認 443
壹、引言 443
貳、有關國家承認之理論 444
一、引言 444
二、國際法有關國家承認之理論 445
三、承認與建立外交關係之關聯和差異 455
四、承認與國家屬性之關係 455
五、聯合國(國際組織)參與和國家承認 457
六、承認新國家之起始點 458
七、「崩潰國家」問題 459
參、政府承認問題 460
一、引言 460
二、有關政府承認之理論 461
三、流亡政府 465
四、交戰與叛亂團體相關承認 467
肆、承認的種類與形式 470
一、「明示承認」與「默示承認」 470
二、「法律承認」與「事實承認」 471
三、過早承認 473
四、附條件承認 475
五、小結 475
伍、承認之撤銷 476
一、引言 476
二、政府承認之撤銷 476
三、國家承認之撤銷 477
四、撤銷政府承認與外交關係 478
陸、承認之法律效力 479
一、引言 479
二、承認在國際法上效力 480
三、聯合王國內國法上的承認 480
四、美國內國法的承認效力 489
柒、新興有關承認之要件 490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492
書籍 492
論文 494

第捌章 國家之領域與領土之取得與喪失 497
壹、引言 497
一、基本理念 497
二、部分概念之釐清 497
三、領土主權 500
貳、傳統國際法領土取得模式 501
一、引言 501
二、領土取得之可能模式 502
三、新國家與領土主權 516
四、領土之喪失 518
五、租賃與國際地役 520
六、疆界條約與疆界裁判 522
七、「占有保持原則」(the doctrine of uti possidetis) 525
參、領土取得之相關考量因素 532
一、「默認」(acquiescence)、「承認」(recognition)、「禁止反言」(estoppels) 532
二、時際法 535
三、「關鍵期日」(critical date or dates) 537
四、其他國際社會成員之態度 539
五、法律與政治主張之交錯 540
肆、兩極地區 541
一、「北極」 541
二、「南極」 543
伍、結論 549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551
書籍 551
論文 552

第玖章 國家繼承:領土主權變更之法律後果 555
壹、引論 555
貳、可能發生繼承之情形 557
一、海外屬地或殖民之獨立 557
二、「分離」(Secession) 557
三、「解體」(Dissolution) 557
四、「合併」(Merger) 558
五、「吸收」(Absorption) 與「消滅」(Extinction) 558
六、「主權之回復」(Recovery of Sovereignty) 558
七、部分領土之移轉 559
參、條約之繼承 559
一、條約法 559
二、習慣國際法 560
三、前殖民地與屬地之條約繼承 563
肆、國家財產、檔案與債務之繼承 567
一、財產 568
二、檔案 569
三、債務 570
伍、國際組織會員之繼承 571
陸、國籍 573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575
書籍 575
論文 575

第拾章 國家管轄權 577
壹、引言 577
貳、國際法下管轄權之類別 578
一、管轄權之意義 578
二、國際法與內國管轄權之關連 579
三、管轄權之分類與異同 580
四、國內管轄原則 586
五、民事管轄權 589
參、刑事管轄權之基礎 589
一、「領土管轄原則」(the territorial principle) 590
二、「國籍管轄原則」 595
三、「保護管轄原則」(the principle of protective jurisdiction) 598
四、「普遍管轄原則」(the principle of universal jurisdiction) 599
五、因特定條約賦予管轄權 608
肆、管轄權衝突之處理 610
伍、引渡 612
一、引言 612
二、引渡制度之沿革與演變 613
三、有關引渡之基本原則 615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639
書籍 639
論文 640

第拾壹章 管轄權豁免 643
壹、引論 643
貳、國家或主權豁免 644
一、「主權(國家)豁免」(Sovereign (State) Immunity) 644
二、有關主權(國家)豁免之理論 646
三、主權豁免與國家承認 661
四、主權豁免與人權違反 662
五、「國家行為主義」(Act of State Doctrine) 664
六、國家行為主義與主權豁免之異同 665
參、外交與領事代表之豁免 666
一、外交豁免 666
二、領事豁免 691
三、特種使節 694
肆、國際組織與其職員 697
一、引言 697
二、各國參與國際組織代表 699
三、執行聯合國專案但非聯合國建制內人員 700
伍、國家元首與政府首腦之豁免 701
一、國家元首 701
二、政府首腦 (Heads of Governments) 707
三、外交部長 709
四、事實上的國家領導人 710
陸、豁免權之捨棄 (waiver of immunity) 711
一、引言 711
二、豁免明示放棄與豁免默示放棄 712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714
書籍 714
論文 716

第拾貳章 武力使用與國際人道法 719
壹、引論 719
貳、一九四五年前的武力使用法律 720
一、傳統正義戰爭概念 720
二、對「戰爭」之限制與廢止 721
參、《憲章》對武力使用相關規定及實踐 725
一、引言 726
二、「武力使用」之歧異:支援另一國境內叛軍? 727
三、威脅使用武力 730
肆、合法之武力使用 730
一、引言 730
二、第五十一條的自衛權 731
三、集體自衛權 739
四、拯救國民 742
五、合法政府之邀請 744
六、人道干預 747
七、使用武力支持民主政權 751
伍、聯合國與集體安全制度 752
一、安理會授權的武力使用:以兩次伊拉克戰爭為例 753
二、維和行動 754
三、區域性組織與武力使用 756
陸、國際人道法(武裝衝突法) 757
一、歷史發展 758
二、海牙法體系與日內瓦法體系 759
三、國際人道法的適用範圍 761
四、國際人道法實體規定簡述 762
五、軍備限制與核武 764
進一步研究參考資料 767
書籍 767
論文 769

 

三版序

  著手撰寫國際法通論教科書,初衷在因應教學需要,於即因此,縱使在尚未全部完成前,本書初版即行付梓,自此而後,個人即期待能夠完成部分尚未處理之章節,並於教學過程中,秉持「邊教、邊學、邊增修」信念,持續將新增資料加入,盼對國際法通論做一完整陳述。然不論如何修改,總覺得仍可更好,以致遲遲無法完成工作。部分章節雖擬定初稿,仍無法收筆,蓋每見一篇新論文或新版國際法書籍,即奢望能將之納入,除期避免掛一漏萬外,亦有略盡廣博之私心,然眼高手低,不知何日始可竟其工。

  本書三版除將新近出版重要圖書與論文納入修訂內容外,針對條約法、國際法與國內法兩章進行較大篇幅增補;另外新增國家繼承與武裝衝突法兩章,當然有關爭端和平解決、國際環境法、國家責任與國際人權幾個核心章節,仍須等待第四版再行加入。

  至於修訂工作,感謝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賴文瑋、呂彥增與魏正杰等同學之協助,若無他們幫忙收集資料、草擬部分內容,本書章節之增修恐遙遙無期,至少需更多更多時間始能完成,當然無庸諱言,本書個人雖總負其責,其中意見,若有絲毫足採者,無疑是眾人努力,至於任何舛誤,皆為個人學植不足所致,尚期海內方家見諒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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