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瘋狂之城——俗辣與詩意交織的周紅利散文
要寫周紅利並不容易,雖然我從大一認識他,算來也有七八年,他自己是矛盾與衝突體,我對他的感覺自然也是矛盾與衝突的;對於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應該給予它合理的定位,它具有初次但非同尋常的意義,作為他的老師又同樣是散文的作者,自然要中肯謹慎些。
散文此文類在世紀初有弱化的趨勢,它的特性愈來愈含糊籠統,一來是文體越界普遍使然,一來是散文的廣義與含納性使它愈來愈與「抒情美文」脫節,加以女性男傾,男性女傾,同志的文學已從上世紀末的酷兒化,在新世紀初出現「基化」的現象,也就是gay化的年代,BBOY當道,無論男女,青春小男孩當道,男的是花美男,女的是張芸京。當性別界線被穿越,表面上出現的是一大票的基兒作家,基兒不分男女,一致朝向陰柔與隱私化書寫,這些被稱為「私文學」大宗的背後不正是性別越界與文體越界嗎?純粹的異性戀作家聲勢變小,陽剛書寫也不再流行,異性戀也被基兒化了。基化的現象在散文特別明顯,無論男女性別,都內化為私我的陰柔書寫,家族為其核心,自我探索為其主要路徑,文筆之精細比老輩有過之而無不及,在辨識上造成困難。
紅利的分裂與二重性讓他略與他人不同,他既俗辣又保守,詩意與野性並存,這是他的天賦使然,也跟他生長的環境密切相關。
他的父祖曾做過印刷出版業,父親入贅母家頗為壓抑,中年出走,父系的位置空懸成謎,母系這邊是賭徒兼冒險家,極度瘋狂,造成他放蕩不拘的一面;另一面他對父親的鄉愁哀感頑豔如詩,這是他神祕詩意的另一面。
大一初始,他是個瘋狂的追星族,常強迫我聽阿妹與蘇打綠,後來轉為文學追星族,情色作家成為他的最愛,彼時班上能寫的很多,包子(包冠涵)、阿泰、楊富閔、蔣亞妮、林徹利、林牧民……,他與楊捉對廝殺,曾有三年冰凍期,紅利算是他們之中最早得大獎的,那時他才大二,直至楊急起直追,他整個掉下來,在大四的大合解後,他們成為文學上的伙伴,這本書的靈感與寫作方向,可以說是相互激盪的結果,外表是家族與萬華在地書寫,內裡則是父親的鄉愁,當父權不在時,得到的並非我們想像的自由,而是陽性的殘缺,陰性的瘋狂。
常把「文壇忽視我六年」掛在嘴上的他,說明他的寫作並不如外人想像的順遂,同學中最早得大獎的他算是同輩中的老新人。
他在愛情非常主動而常情場失意,愛的苦楚來得過早,常在望春風中,猴急時黃腔八卦不斷,讓人無法領教;可在寫文章時他變得溫文爾雅,情意纏綿,筆力疾速,文字擲地有聲。
一般人鄙視散文,皆因散文無詩性非想像力的文本,好的作家身上存在著異己,它勇於面對異己,並與世界疏離,這是詩性的由來。作家的異己是受現實折磨千瘡百孔的我,還有一個我是靈性放光的我,好的文學是從異己的書寫到真我書寫的過程,所以文如其人只對了一半,應該是文如其實,真實的自我常是分裂與衝突的,不可能如此單一。
大自然之所以美妙,在於萬物皆含有放光的因子,你看那怒放的繁花,茂密的森林,還有淋了蜜的草原,還有清澈的溪水,縱使在黑暗中還發出神祕的幽光。
好的作品如實地書寫世界,還有那神祕的幽光。
紅利的散文在七年級作家中,可說是極有意識追隨散文的抒情美文傳統,他以寫散文自許,並如實地寫出自己的矛盾與衝突。他的小說寫得不差,最早得的獎也是小說,在流行跨界書寫的七年級作家,他選擇散文做為他的起跑點。
從他較早的〈寂寞冰箱〉與〈澡盆病〉就觸到我的美感神經,以前他恥於說出家中的景況,現在透明如水抓到致命要害,文雅的敘述中帶股狠勁,並拉扯出淡淡的憂傷。這是我不認識的紅利但卻是他的生命基底。彼時《艋舺》還未上演,他早已深入艋舺街道衝撞逃殺,田野是其一,攝影又是其一,於是我們見到萬華的老街圖與重要地景,他是個愛走路的過動兒,這個他從小生活其中的老舊城市,他來不及參加它的繁華鼎盛,卻抓到了它的衰頹與復甦的契機,當剝皮寮重新成為觀光勝地,它幾乎在台北邊陲沉睡了半個多世紀,那裡破舊陰暗,小巷如蛇走,而流鶯與遊民穿梭其間,在新世紀進入第十年,它在觀光遊客與影像中甦醒,就算醒來也是遲暮的美人︰於是我們見到他愛囤積食物的非典媽媽、因入贅而古怪的父親、愛簽六合彩的外婆、浪蕩江湖的小表哥、愛美的瘋狂大阿姨,這些底層人物看似離了譜,可也有自己的生活脈絡,形象格外鮮活,他們把妻賢子孝,三綱五常拋在腦後,在混亂困窘中殺出自己的血路,似乎哀感,其實頑豔:
如昔規律走在通往捷運站的騎樓,赫然現身一間招牌是亮橘子色得身心診所,極被忽略地空降麵包店與牛肉麵店中間;它有一面豢養各類觀賞魚的魚缸,正對大馬路,我朝裡看,護士和一個等待叫號的病患像活在淡藍色的海水裡,不斷地曲張著嘴唇,不冒泡,非常愜意地退化至以腮存活的魚族之窗景,完全屏除萬華的氣習。
攤開萬華地圖,幾乎每個街巷轉腳都有「肖仔」。
電影《艋舺》把萬華寫成黑道之城,紅利把萬華寫成瘋狂之城,這是紅利俗辣的一面,然他的文字經過苦練,雅氣中帶點利刺,悲涼中帶著苦笑,似乎接近其實遠隔,透過這冷中帶熱,近中拉遠的視角,替我們描摹世紀交替的老台北,一個母系家族的癲狂;瘋狂書寫誠不少,然細緻而有層次地寫的並不多——瘋狂有病理學上的,也有集體潛意識的邪魔,容格視之為「陰影」之物,在世紀交替,光明已成假面,陰影幢幢,這個崇拜骷髏與吸血鬼的年代,城市已變成《蝙蝠俠》中的黑色之城。
以萬華作為黑色之城的象徵,讓這本書具有普遍與集合的意義。
世紀初的散文十分詭譎,雅言與俗語交織,生活化的書寫瓦解散文的典雅傳統,俗語包含方言、穢語、口頭語、火星文……,電腦書寫改變了我們的文字感,卻也加入許多生猛的辭彙,如楊索《苦路》、鍾怡雯《野半島》、周芬伶《蘭花辭》……走的是雅俗交織俗為大的酒神精神,酒神召喚的是非理性的醉狂之力,告別往昔太陽神的明朗與理性之美。
這是個語言醉狂的年代,看看媒體的用語多俗辣羶腥,還有談話節目:幹譙、帶賽、啥小、GGYY……什麼話都敢講什麼話都百無禁忌,文字的嘉年華於茲開展,散文是一個時代語言的櫥窗與實驗室,散文作者不能無所感,然拿捏分寸自在人心。
俗辣而不脫離人性與靈光的補捉,對文字的警醒度要更高。
紅利的說話百無禁忌,嗆辣時火力全開,下筆是節制的,走的還在文雅的範疇,不脫離人性的描寫,這是安全的,對於第一本書來說,走的是正道,這又是可喜的。
然過於安全的危險在於印象不鮮明,在一堆私寫作中如何能形成獨特的風格?
還好他的原始經驗有別一般乖寶寶的薄經驗薄書寫,他用厚經驗厚書寫,將人物與情事堆高,高到讓人無法不看見,他博覽群籍,好評好辯,中文底子夠厚,萬華與家族交織的瘋狂血液讓他的經驗有厚度:
她正以雙腳彎膝蹲踞之姿態霸占從二樓延伸近小庭的磨石子階梯,顯得過大的綿褲皺摺密密像是受歲月侵蝕導致臉頰肉鬆弛成層的樣子,無力地垂攤腳裸邊。而大阿姨絲毫搞混對錯,朝我罵「不死鬼」,卻也無意將褲子穿回,仍逕自維持姿勢便溺,尿就尿在現在流行的一000C.C.特大號塑膠飲料杯。
她是瘋子,萬華瘋狂集體裡的一個。
在這個瘋狂的年代,萬華的集體性瘋狂恰是我們所處世界的縮影。
可以證明作者是抓住著時代的某個重點,有機且系列性地書寫一個城市的瘋狂。
跟五六年級散文作家少年老成不同,跟同樣是學生的散文作家徐國能相比,七年級作家有不願長大的「嬰兒Tone」,造成書寫上重覆且輕重不分的現象,就處女作而言,這本書具有整體感,但各篇的長短優劣不均,還是可看出寫作經驗不足。
我常想作家的第一本書應該是什麼樣子,是一鳴驚人的《傳奇》或倉促上臺的泛泛之作?紅利的出發點或許沒有太高,至少不是站在小雞頭上的短視,而是跨在小老鷹之上的飛行。
寫作者最怕的是沒準備好就急著上臺,我相信作者上臺前已準備好,像小老鷹一樣準備飛出一片天地。
周芬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