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現代人每天獲取的新知,有一大部分是來自所閱讀的書本和雜誌,少有得自親身體驗的。可是新知眞是來自親身的體驗,樂趣便大多了,所謂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有時候,先有實物的觀察,再去書本上驗證專家的記錄,常會發現出人意料之外的新鮮事。更多的時候是讀了別人的文章,產生疑問,於是到處去挖掘原始資料,務必弄個水落石出,也自有一番樂趣。
第一次知道「昆蟲界的荷馬」法布爾(Jean-Henri Casimir
Fabre,1823-1915)是在讀大學的時候,當時我大概和法布爾一樣窮,曾經花了一個午餐的錢買到法布爾寫的「昆蟲記」。薄薄一本,是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節譯本。忘了是誰譯的,總之,譯得不錯,這本書現在不知流落何處。還好近年來好多新的譯本,要買隨時可以買到。法布爾的無數傑作之一就是寫有關螢火蟲如何襲擊並吃掉一隻蝸牛的經過。實際上,我自己從來沒有觀察過螢火蟲幼蟲吃蝸牛的場景,但是這個奇妙的昆蟲知識卻可以從閱讀得到。
動植物的故事閱讀多了,開始發現我們人類為了滿足眼前的需求正在破壞地球上的生物多樣性及其數量。一般認為,雖然自從地球上有了生物之後,物種絕跡一直在發生,只是最近一兩百年來,人類使絕跡的速率增加了好幾千倍。如果以這個速度繼續下去,最終會輪到人類自己滅絕自己。還好,慢慢的,人們開始意識到保護動植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比如說,許多有害的昆蟲會破壞我們的農作物,現代的觀念是只要控制它們的數目,絕不趕盡殺絕。許多農藥公司花大量的經費,開發只控制害蟲,但不同時殺害益蟲或其他動物的殺蟲劑。有位自然學家還說,他很感謝咬人的蚊子,不然熱帶雨林老早就被那些有錢的闊老給糟蹋得不成樣子了。
既然保護地球上的生物很重要,我們是不是至少要知道我們保護的對象是誰呢?也就是牠們的名字。宋世祥在《百工裡的人類學家》一書中說:「命名是人類用語言認識世界萬物,進而將之分類的重要方式。人類學家或是語言學家進入田野之後,往往就從理解該社會對於人物與事物的命名開始他的研究工作。」可見生物命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曾經說:「The giving of a name establishes a familiarity which renders the thing
important」,譯為中文也許可以說是:「給事務一個名稱,可以建立了一種熟悉感,使其變得重要。」另外一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伊利亞.卡內提(Elias Canetti, 1905-1994)更說:「The act of naming is the great and solemn consolation of
mankind.」譯為中文就是:「人類重大且永續的療癒來自為萬物命名。」伊利亞.卡內提是也是個語言學家。他覺得命名和語言是不可分的,人類要是沒有命名(或者語言)這回事,大概和其他動物差不了多少。譬如「狩獵蜂」、「蜘蛛」就是命名,沒有這兩個名子,我們就無法敍述或了解和他們的關係,人類彼此之間就無法溝通。如果有更進一步的科學命名(即拉丁學名),比如有哪些不同的狩獵蜂,哪些不同的蜘蛛,則溝通的程度更近一些「眞相」。閱讀李維史陀的傳記(Claude
Levi Strauss,1908-2009,法國結構主義大師),他說自然(nature)是他終極的靈感來源:「把我造就為一個結構主義者的,與其說是畢卡索、布拉克(Braque)、萊熱和康丁斯基的作品,不如說是石頭、花朵、蝴蝶或飛鳥帶給我的啟發。」孔子也說:「必也正名乎。」不知誰將這五個字譯成下面英文的,譯得眞好:「The beginning of wisdom is to
call things by their proper name.」(「人類智慧的開端就在給萬物起個適當的名字。」)
講到為生物命名,便不得不強調科學學名在動植物研究上的重要性。有個全世界共同承認的科學學名,是件很了不起而且也是很重要的事。不管你是英國人、俄羅斯、中國人或巴西人,都用全世界都承認的拉丁文學名,也就是當初瑞典人林內發明的「二名法」。舉個實用的例子,曾經鬧得全世界都知道的,中草藥馬兜鈴引起腎衰,甚至致人於死的新聞,有內行專家認為,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比利時的藥商,張冠李戴,沒把物種搞對,把廣防己(Aristolochia
fangchi)當做漢防己(Stephania tetrandra)。所以我把「賓州蓼」這野草的學名也能弄淸楚,算是養成一種好的科學習慣。
古時候,我們對動植物的了解,都是表面的。現在我們對動植物的認識,已經進入到分子的層次。更多美妙,甚至難以想像的知識和現象,及其所代表或象徵的文化意義,極為深遠。比如說,科學家發現,象和某種蛾類所具有的性費洛蒙,竟然是同一化學物質。這使我們認識到,這種現象所代表的,不再只是奇妙而已,簡直已經達到哲學及宗教的境界了。因為若是哺乳類的象與昆蟲類的蛾,兩者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費洛蒙,不禁要讓人思考,是否兩種動物,在遠古時期是相連的。
這對一般人的宗教思想及宇宙觀,不能說沒有任何沖擊性。因此,我們若想討論某種動植物的文化象徵意義,知道該種動植物的特性及其與其他動植物之間的關係和它們的學名,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已。因此分類學雖然是生物學中讓生物學家頭痛的一門學問,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門學問。不說要作學問就得學分類學,一個想知道或了解各種生物的生活史的人,至少應該要知道他想認識的對象的名字吧。
哈佛大學的螞蟻教授愛德華.威爾森(Edward O. Wilson, 1929-2021)出了一本書,書名是:《The Diversity of Life》,中文版書名是《繽紛的生命》,地球上的生物種類何其多,每一種生物都有他們的natural
history(自然歷史)。這本集子就是我閱讀古今中外有關一些動植物繽紛生命的故事,曾經登載在台中明道中學的月刊上(2000年-2005年),還有很多故事寫不完,那就知道多少算多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