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竊案:重回15大失竊名畫案發現場
- 作者:諾拉與斯特凡.科德霍夫
- 原文作者:Nora und Stefan Koldehoff
- 出版社:好讀
- 出版日期:2008-01-23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1780734
- ISBN13:9789861780733
- 裝訂:平裝 / 224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想一想 ~ ~
偷一幅世界名畫要花多少時間、多少人力、多少金錢
要策劃多久才能成功
告訴你
本書的小偷先生有些就在眾目睽睽下得手
有些只用了一瓶塑膠泡沫就馬到成功
為什麼這些名畫讓偷兒覬覦
流浪在外的失竊名畫到底何日重見光明
跟著諾拉與斯特凡身旁,讓他們告訴你
本書共描述了史上十五件重大的藝術品竊案,從大家耳熟能詳的蒙娜麗莎到近代培根肖像的失竊,作者娓娓道出整個竊案的前因後果;案發的時間地點、參與的人物、動機、過程、結果,讓讀者彷彿進入時空隧道般,與當時的辦案人員一同前往事發現場,進入案犯的心理活動、體會物者焦切的心情、參與跨時空的辦案經過,是一本可以滿足讀者的好奇心的類偵探書。
作者簡介
諾拉.科德霍夫
於1974年出生於德國武珀塔爾(Wuppertal),曾在漢堡造型藝術學院中學習工業設計,現居科隆,為一名自由作家。
斯特凡.科德霍夫
於1967年出生於德國武珀塔爾(Wuppertal),在校期間曾學習藝術史、日爾曼學和政治學,後來成為法蘭克福彙報、日報和WDR電視臺的自由記者。1998年至2001年間他曾擔任漢堡ART藝術雜誌的編輯和最終代理主編。現於克隆德國電臺任職文化編輯。DuMont出版社曾出版他所著的《梵古,謎團和真相》。
譯者簡介
鄭健
2006年7月畢業於北京語言大學德語專業,現為專職科技德語翻譯。
「這案子肯定是受人委託的」
被盜且至今不知去向的藝術品
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藝術品盜竊案
CASE 1 失而復得的微笑──所有藝術品盜竊案的開業祖師
1911年:達文西的名畫《蒙娜麗莎》在巴黎羅浮宮失竊
CASE 2 「公爵過得很好」──受盡波折的國家英雄
1961 年:法蘭西斯科‧德‧哥雅的作品《威靈頓公爵肖像》在倫敦國家美術館失竊
CASE 3 壞事成雙再成對──竊賊青睞有加的貝特收藏展
1974 年:都柏林羅斯博羅府邸的貝特收藏展發生了四起竊案中的第一起
CASE 4 巴黎,科西嘉和日本──粗暴的藝術品罪犯路徑
1985 年:巴黎瑪摩丹美術館的莫內展覽受到武裝搶劫
CASE 5 啊!上當了──假員警真犯案
1990 年:美國波士頓的伊莎貝拉‧斯圖爾特‧加德納藝術博物館受到武裝搶劫
CASE 6 我到來,我看見文森
1991 年:阿姆斯特丹梵谷博物館20件藝術品失竊
CASE 7 「讓它響去吧!」──大師的作品就是這麼不見的
1992 年:盧卡斯‧克拉納赫的8幅畫作在威瑪的宮殿博物館內被劫走
CASE 8 無聲的吶喊──聽不見的呼救聲
1994 年:愛德華‧孟克的名畫《吶喊》在奧斯陸國家藝廊內被盜
CASE 9 「不止一雙手」──談判者與流浪者的角力
1994 年:多幅畫作在法蘭克福的席爾恩藝術館失竊
CASE 10 「她不該這樣做」──藝術狂愛者的擁有與錯失
1995 年:斯特凡‧布賴特韋澤開始了她的盜竊生涯
CASE 11 靜得出奇
1998 年:盧西安‧佛洛伊德所作的《法蘭西斯‧培根肖像》在柏林國家藝廊被劫
CASE 12 塑膠泡沫和紙板
2002 年:柏林「橋派」博物館發生闖入事件
CASE 13 小精靈和蟾蜍
2002 年:馬德里的一間私人住宅遭到搶劫
CASE 14 「只是一場演習」
2003 年:蘇格蘭德拉姆蘭裡格城堡內的一幅達文西的畫作失竊
CASE 15 「薩拉,請回來吧」
2003 年:切利尼的雕像「金雕寶物鹽碟」在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失竊
「市場可以消化它所得到的一切」──四位專家在談藝術品盜竊
「警方對這種犯罪行為不感興趣」 偵探∕查理斯‧希爾
「畫從不會貶值」探員∕恩斯特‧朔爾樂,巴登-符滕堡地方刑事犯罪部
「我們要對我們的文化遺產負責」──Axa藝術保險商/湯瑪斯‧偉瑟爾傅士
「理論上,所有人都覺得我們的工作很棒」檔案員∕烏里‧澤格斯,國際藝術品損失登錄協會
附錄
斯特凡‧布賴特韋澤在瑞士的盜竊活動
自1950年至今的其他藝術品竊案
前言
藝術品盜竊不僅有市場,而且有很大的市場。人們很相信國際刑警組織和保險商對此定期公佈的各種資料,然而實際的藝術品盜竊情況卻和這些資料有很大出入。隨著東歐國家的不斷開放,同時也形成了大量延續至今的管理漏洞。包括藝術品盜竊在內的各種有組織的犯罪,都在這些管理漏洞中尋找到了自己的生存空間。一些研究人員指出,藝術品盜竊犯罪在其嚴重性和排名影響僅次於毒品交易和人口買賣,並且增長勢頭迅猛。
本書除了介紹 15 件轟動世界的藝術品盜竊案件外,還著重在介紹藝術品盜竊組織的背景,並且否定了這個說法:藝術品盜竊犯罪乃歸因於案犯自身對藝術的愛好。事實上,在絕大多數藝術品盜竊案件中,犯人的犯罪動機都和藝術完全不相干的。
本書是關於藝術品盜竊,而不是盜竊的藝術。雖然在戰爭中產生了大量藝術品相關案件,而且這一話題直到今天都還有著許多有趣的觀點,但本書內容還是主要集中於那些純犯罪動機的案件,完全沒有關注戰爭中的藝術品案件,即便這兩者之間很難區隔。書中關注於戰後時期的獨立藝術作品而不是工藝作品(除非對風格流派產生巨大影響)。我們深知不可能完整地記述藝術品盜竊的歷史,因此也從未對此有所奢望。
藝術品盜竊案件的相關人士(案犯、失主、保險公司、偵探),都出於各種原因而不願意對此發表言論。博物館方面也認為這是一個十分尷尬的話題,因為他們知道,在收藏品保護和人員配置方面,館方都是漏洞百出。當時,僅僅一瓶泡沫塑料就可以使柏林橋派博物館(Berliner Bruecke Museum)的警報裝置失效;威瑪宮殿博物館(Schlossmuseum Weimar)和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Kunsthistorisches Museum)所使用的警鈴則每每發出假警報,最後導致館內警衛索性不再理會警報。有竊賊甚至在漢堡藝術館(Hamburger Kunsthalle)和柏林國家藝廊(Berliner National Galery)的正常開放時間、在數百觀眾面前直接將藝術品從牆上或展覽櫃內取走,而現場卻沒有人站出來詢問或攔阻。
偵探們也知道大約80%的藝術品竊案都無法查明。藝術品不是消失得無影無蹤,就是不經過警方而是透過其他管道重回失主手中。這是因為藝術品大都投保了十分完整的保險,所以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相較於高昂的賠償金,他們自然更願意付錢將其贖回。不過,當時這種錢並不叫做贖金,而是稱作「失物尋回線索獎金」,其中大部分來自於藝術品的保險金。
案犯們自然也都不願意在公眾前曝光。只是極偶然地有一個像斯特凡‧布賴特韋澤(St?phane Breitwieser)一樣的人,靠這種不光彩的事情舉世聞名。他是阿爾薩斯人,曾經橫行於歐洲各地的博物館,盜竊了價值數百萬的藝術品,當然這些都發生在他變得人盡皆知前。他所犯下的案件可能也是本書所介紹的案件中最驚人的。布賴特韋澤打破了常規:他並不是為了敲詐或金錢,而僅僅是為了那種坐擁藝術品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