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分工論

社會分工論
定價:320
NT $ 288
  • 作者:埃米爾.涂爾幹
  • 原文作者:Emile Durkheim
  • 譯者:渠東
  • 出版社:左岸文化
  • 出版日期:2006-06-10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7174453
  • ISBN13:9789867174451
  • 裝訂:平裝 / 528頁 / 12.5 x 18.5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社會分工論》發表於1893年,是涂爾幹最初確立其思想理路的開山之作。本書所要強調的是:「為什麼個人越變得自主,他就會越來越依賴社會?為什麼在個人不斷膨脹的同時,他與社會的聯繫卻越加緊密?」這種介於個人與社會,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之間的兩難命題。涂爾幹一方面批判了英國功利主義者與古典政治經濟學家所提倡的個人主義,他認為那是一種「自私自利的個人主義」,因為這樣的個人主義會導致馬克思所最批判的階級之間的剝削,亦即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壓迫,以及杜甫詩中「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那種極端社會階級不平等的現象,每個人只顧擴大自己的經濟利益,不管他人的死活。在個人主義其勢銳不可當的情況下,涂爾幹轉而提倡另外一種「道德式的個人主義」,希望在社會所保證的集體道德的基礎之上,個人主義得以健康地發展,不會隨便侵害到別人的生存。他整部《社會分工論》一方面應用了他那有別於哲學、心理學等傳統學科的社會學研究方法,另外一方面也透過《社會分工論》,將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這兩難命題,做了一種涂爾幹式的解決……透過這樣的研究方法,對於社會學這門學科的獨立自主的地位,做出了巨大貢獻:藉此,他與馬克思、韋伯共同創立了社會學,被尊為社會學的古典三大家。

書評與推薦

  涂爾幹的博士論文《社會分工論》,是他的第一本重要著作……書的主題正是涂爾幹整個思想的主題—個人與集體的關係,到底眾多的個人如何構成一個社會?人與人之間如何達成「共識」這個社會生活的基本條件?……對我來說,涂爾幹的理想是:社會學一方面要證成理性主義者的個人主義,另一方面也要宣揚對集體規範的尊崇。——阿宏(Raymond Aron),法蘭西學院社會學院士,《近代西方社會思想家》。

作者簡介

埃米爾.涂爾幹(Emile Durkheim, 1858-1917)

  法國學院社會學的創始人,和馬克思、韋伯並稱為古典社會學理論的三大家和三大奠基人。生於法國東北部的一個猶太人家庭,受教於巴黎高等師範學校,獲哲學教師學位和博士學位。在公立中等短期執教之後,赴德國一些大學執教一年,研究社會理論。1887年回國後,被任命為波爾多大學文學院的「社會科學及教育學」首任講師。1902年轉任巴黎大學文理學院時,業已享譽全國,並在該學院擔任教職直到逝世,享年59歲,後法國政府封為國家研究院院士的第一位法國社會學家。

  其社會理論涉及哲學、宗教學、倫理學、教育學、人類學、政治哲學、社會史及社會學方法論等諸多領域,為上個世紀之交,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不可多得的集大成者之一。作為在思想領域率風氣之先的人物,他所提出的各種問題不僅是人類生存和思考不可忽略和逾越的主題,其本身也常常捲入思想爭論和社會運動的漩渦中,與西方思想的傳承和存續均有複雜的牽連。重要著作有:《社會學方法論》、《自殺論》、《亂倫禁忌及其起源》、《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教育與社會學》、《道德教育》、《盧梭與孟德斯鳩》、《實用主義與社會學》等。

譯者簡介

渠東

  1970年生於瀋陽,1988年起,就讀於上海復旦大學社會學系、哲學系,1998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法學博士學位。現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從事理論研究,著作有《缺席與斷裂:有關失範的社會學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譯著有《?蒙辨證法》(見《霍克海默集》,上海遠東出版社,1999年)、《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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