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的轉型期,雖然國力衰弱,對外關係處於劣勢,但是庶民社會卻充滿活力。南宋時,健訟之徒充斥,縣衙是處理民眾事務的第一線,業務相當繁重。除了日常行政外,知縣還必須仲裁司法糾紛,即使只是「雞鳴得失」的小案子,也得明鏡高懸、衡情量理,做到孔子所言:「必也使無訟乎」的境界。
「包青天日夜審案」的小說人物形象深入人心,然而南宋縣官處理獄訟時並非如此,儘管也有駭人聽聞的強盜之徒,不過,縣衙的權限只能處理「杖一百」的案件而已。本書從制度史的角度切入,在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抽絲剝繭,詳細探討南宋縣衙的訴訟判決程序,重回八百年前的歷史情境。在紛雜的案件與程序背後,鮮明躍動一幕幕庶民生活的樣貌,以及一股堅持「據理」、「原情」的治理獄訟、「公心執法」的士大夫精神。
作者簡介
劉馨珺
現職:嘉義大學史地學系助理教授
學歷:臺灣大學歷史學博士
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
中興大學歷史學系
著作:《南宋荊湖南路的變亂之研究》
論文:〈「請求」罪與公私之分際〉
〈宋代的請託風氣─以「請求罪」為中心之探討〉
〈南宋獄訟判決文書中的「健訟之徒」〉
〈論宋代獄訟中「情理法」的運用〉
〈從墓誌銘談宋代地方官的赴任〉
高明士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
臺大東亞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員
玄奘大學講座教授
學歷:日本東京大學文學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教授
著作:《隋唐貢舉制度》
《中國教育制度史論》
《東亞古代的政治與教育》
《東亞教育圈形成史論》等
主編:《隋唐文化研究叢書:歷史篇》全十冊
《中國史研究指南》全五冊
《戰後臺灣的歷史學研究》全八冊等
《中國法制史叢書》總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