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如何能說話?一件件個別的證據,或一落落成疊成冊的證據又能說怎樣的話?歸根就柢,要看掌握證據的人,或面對證據的人們,意欲為何?希望追求些什麼樣的問題,達到如何果效,解決些什麼疑慮?
本書收錄六篇中國的案類以及一篇案類語意學分析。前者六篇分別為:由唐至宋的禪宗『公案』;由宋而明,點滴積累,反覆演變,而成教人為學入門方式,且兼有門派演變作用的『學案』;醫學著作的『醫案』;由近世中國社會心態上對證據的信仰的倚賴,演變為一種對宿命的推斷、臆測和辯解的『星案』;載記明清法律推理的『刑案』;由案類型文獻進而探求中國式堆理心態的社會文化史軌跡,而展現在文學藝術上的『公案劇』。
本書以涵蓋各知識領域的諸國案類奠基,擬與《讓證據說話對話篇》中所收錄的進代西方類似的專業記錄作一評比,見奇異同,司其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