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原載於本人所創辦的《農牧旬刊》雜誌一九九三年三月五至一九九三年十月五日。我在一場惡夢中驚醒開始執筆,一口氣只憑自己的記憶寫下來,在前言、結語及本文中,處處表達我的意思。
書名「懺悔」的意思,本是省悔、回顧、懺悔個人的意思,後來發覺懺悔不單是個人的反悔,而含有祈禱、訴求,對國家社會同時懺悔的意義。
不可思議的是寫完此書之時,我的心身輕爽起來,這種原因可能是我所說的話,句句真實,我的個人是社會命運共同體的一份子,我所經歷的時間是二十世紀初年到八十年,即日據時代、中日戰爭時期及抗戰勝利、光復台灣、反共抗俄、戒嚴肅清匪諜的大時代。因此日據時代是民族意強烈的「匪嫌」。
我的這本《我的懺悔錄》,因以上面的時間及空間(日本、台灣、大陸)為對象所記,所以有關個人的私事反而不多,大部分是我的遭遇與當時社會的動態,可以說是一個台胞所遭遇的事實,也是全體同胞所經驗的時代社會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