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制度之目的,在於為當事人之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提供法律上之保障,以減少紛爭,防止訟源發生,惟鑒於近年來國內及國際間私法關係日趨複雜,為保存證據、確定私權,公證業務有日益普遍,日受重視之趨識。良以公證業務如能擴大推廣,不僅可以證明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宜之合法性與真實性,並可防止爭執之發生,確為疏減訟源、安定社會之優良制度。
惜因我國法治觀念尚未普及,致當事人對公證制度之運用及其程序多感陌生,對於公證制度之推廣造成一大阻力。
作者林世超與李惠宗二人,均係公證人高考及格,並曾擔任公證人職務,本於一公證人之職責,秉於「捨我其誰」之擔當,公餘之暇,共同研究編著,歷經年餘而完稿,其內容豐富而具實益。本書包括基本理論與書狀範例兩部分,基本理論部分介紹公證制度,導引讀者進入公證領域,對於公證業務的推廣,有紮根播種之作用;書狀範例部分,則分別就與公證事件及認證事件有關之書狀,個別舉例,並加以說明。提供當事人最佳的範例,使當事人權義分明,並發揮保護私權與疏減訟源之功效。
本書作者對於公證理論與實務經驗都相當豐富,有心以此書,喚起社會大眾對公證業務的認識與嫺熟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