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墨論訓釋(上)》《墨論訓釋(下)》共兩冊。《墨論訓釋(套裝共2冊)》學者每依墨書內容,分為若干部分,如胡適首倡「五分說」,即《親士》至《三辯》七篇為第壹部分,《尚賢上》至《非儒下》二十四篇為第二部分,《經上》至《小取》六篇為第三部分,《耕柱》至《公輸》為第四部分,《備城門》至《雜守》十一篇為第五部分。梁啟超從其說。
筆者以為,胡分周以備矣,然失之過細,其總括性有待改善。乃將一、二、四三部分計三十六篇合而為一,以其所論無非墨家政治思想與社會倫理(如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等),而第三部分和第五部分仍舊獨立。如果依《庄子•天下》篇,名第三部分六篇為「墨經」,依學者習稱,名第五部分十一篇為「墨守」,那麼其余一、二、四三部分計三十六篇可名日「墨論」。因為第二部分為墨家政治思想和社會倫理的正面論述,而第壹部分和第四部分實為與墨家政治思想和社會倫理相關的若干實證。
例如,《親士》:「非士無與慮國。」其意與「尚賢」相通貫,孫詒讓《墨子閑詁》所謂「大抵《尚賢》篇之餘義」,是也。《公輸》:「公輸盤之攻械盡,子墨子之守國有餘。」其意與「非攻」相通貫,張純一《墨子集解》所謂「禁攻寢兵救世」,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