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立足於《法權學說》這部被西方學界遺忘了近兩百多年的著作,試圖從「法」、「自由」和「強制力」這三個概念出發,來理解康德整個政治哲學的基本架構及其根本精神。
本書駁斥了有關康德政治思想的一些根深蒂固的傳統看法,而試圖表明,康德的整個政治論說並不處在其哲學規划的邊緣,而是與他的基本哲學旨趣存在內在的勾連,同時,那種在《道德形而上學奠基》中所呈現的個體主義,並不是康德實踐哲學的最終形式,相反,在《法權學說》這部著作中所呈現的對於人與人之間的「交互關系」的強調,使其道德和政治哲學,尤其是康德式的那種自由主義,明顯不同於立足於「個體」的英美式自由主義。
吳彥,浙江溫州人,2012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12-2014年分別在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和復旦大學法學院作博士后研究,現執教於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研究領域為法哲學、政治哲學與憲法理論。譯有《康德:權利哲學》《實踐理性的第一原則》《權威的性質與功能》《自然法理論》。在《哲學與文化》(中國台灣)、《二十一世紀》(中國香港)、《開放時代》等刊物上發表文章若干篇。
主編商務印書館叢書「自然法名着譯叢」「政治哲學名著譯叢」,創辦並主編《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評論》(輯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目錄
導論
第一節論題緣起
一、康德與當代政治哲學
二、法哲學的位置
三、《法權學說》的地位
第二節闡釋傳統
一、新康德主義:施塔姆勒與凱爾森
二、羅爾斯與康德式建構主義
第三節解釋框架與本書結構
一、解釋框架:康德法哲學的三要素
二、本書結構
第一章康德法哲學的思想史語境
第一節理性主義傳統:萊布尼茨—沃爾夫學派
一、理論理性的首要性
二、理性與自由
第二節意志論傳統:霍布斯—普芬道夫—托馬修斯
一、經驗性的意志概念:意志與欲望
二、法與意志
第三節康德法哲學的基本路向:理性主義和意志論之綜合
一、意志與實踐理性:對「意志的經驗主義觀念」的批判
二、法權(Recht)與國家(civitas):國家的法律化
第二章批判哲學的政治旨趣
第一節四種哲學形式及其在政治上的對應物
第二節懷疑論與無政府狀態:「強制力」要素的缺失
第三節獨斷論、專制與戰爭:「自由」要素的缺失
第四節自然主義、意見與多數人暴政:「法」要素的缺失
第五節共和主義與永久和平
一、走出無政府狀態:國家權威要素
二、克服經驗主義的多數人暴政:法治要素
三、克服理性主義的獨斷和專制:政治自由要素
四、批判哲學的最終歸宿:永久和平
第三章批判與形而上學:法權學說的體系位置
第一節批判與體系
一、批判(Kritik)與學說(Doktrin)
二、學院概念(Schullegriff)與世界概念(Weltbgriff):人類理性的立法及其目的觀念
第二節道德形而上學的觀念
一、純粹、形式與形而上學
二、自由批判與自由體系
三、康德的形式主義:一種辯護
四、法權學說與基本人類學事實
第三節法權學說與道德形而上學
一、傳統闡釋
二、「獨立命題」
三、人類學根基
四、法與道德:「外在自由」的觀念
第四節法權普遍原則與絕對命令
一、法權普遍原則的基本性質
二、法權普遍原則與絕對命令
第四章「Recht」的概念
第一節「Recht」一詞的多重含義
一、自然法與正當(ius):理性主義傳統
二、權利與自由:意志論傳統
三、「Recht」的兩面性及其統一性:自由的法
第二節「法」概念的界定:幾個前提性概念的澄清
一、意志(Wille)與任意(Willkiir):強制的必要性
二、外在行動(aubern Handlung)與內在行動(inner Handllung):強制的可能性
第三節法與自然
第四節法與倫理
一、法律實證主義關於法與道德的區分
二、康德關於法與倫理的區分
第五節自然法與實在法
第六節私法與公法
一、「我的」和「你的」:私法的核心觀念
二、自由主義與共和主義
第五章法治狀態理論
第一節法治狀態的概念
一、「法治狀態」一詞的多重表達
二、自然狀態、社會狀態與法治狀態
第二節法治狀態的基本要素
一、三種正義(ius)與三種法則(lex)
二、法治狀態的要素:自由、法與強制力
第三節康德的社會契約論:一種檢討
結論
附錄一康德法哲學的兩種闡釋路向:起源與基礎
附錄二《法權學說的形而上學基礎》中的「Recht」之譯名——兼與李秋零先生商榷
附錄三權威與自主性——康德論反抗權
參考文獻
后記
第一節論題緣起
一、康德與當代政治哲學
二、法哲學的位置
三、《法權學說》的地位
第二節闡釋傳統
一、新康德主義:施塔姆勒與凱爾森
二、羅爾斯與康德式建構主義
第三節解釋框架與本書結構
一、解釋框架:康德法哲學的三要素
二、本書結構
第一章康德法哲學的思想史語境
第一節理性主義傳統:萊布尼茨—沃爾夫學派
一、理論理性的首要性
二、理性與自由
第二節意志論傳統:霍布斯—普芬道夫—托馬修斯
一、經驗性的意志概念:意志與欲望
二、法與意志
第三節康德法哲學的基本路向:理性主義和意志論之綜合
一、意志與實踐理性:對「意志的經驗主義觀念」的批判
二、法權(Recht)與國家(civitas):國家的法律化
第二章批判哲學的政治旨趣
第一節四種哲學形式及其在政治上的對應物
第二節懷疑論與無政府狀態:「強制力」要素的缺失
第三節獨斷論、專制與戰爭:「自由」要素的缺失
第四節自然主義、意見與多數人暴政:「法」要素的缺失
第五節共和主義與永久和平
一、走出無政府狀態:國家權威要素
二、克服經驗主義的多數人暴政:法治要素
三、克服理性主義的獨斷和專制:政治自由要素
四、批判哲學的最終歸宿:永久和平
第三章批判與形而上學:法權學說的體系位置
第一節批判與體系
一、批判(Kritik)與學說(Doktrin)
二、學院概念(Schullegriff)與世界概念(Weltbgriff):人類理性的立法及其目的觀念
第二節道德形而上學的觀念
一、純粹、形式與形而上學
二、自由批判與自由體系
三、康德的形式主義:一種辯護
四、法權學說與基本人類學事實
第三節法權學說與道德形而上學
一、傳統闡釋
二、「獨立命題」
三、人類學根基
四、法與道德:「外在自由」的觀念
第四節法權普遍原則與絕對命令
一、法權普遍原則的基本性質
二、法權普遍原則與絕對命令
第四章「Recht」的概念
第一節「Recht」一詞的多重含義
一、自然法與正當(ius):理性主義傳統
二、權利與自由:意志論傳統
三、「Recht」的兩面性及其統一性:自由的法
第二節「法」概念的界定:幾個前提性概念的澄清
一、意志(Wille)與任意(Willkiir):強制的必要性
二、外在行動(aubern Handlung)與內在行動(inner Handllung):強制的可能性
第三節法與自然
第四節法與倫理
一、法律實證主義關於法與道德的區分
二、康德關於法與倫理的區分
第五節自然法與實在法
第六節私法與公法
一、「我的」和「你的」:私法的核心觀念
二、自由主義與共和主義
第五章法治狀態理論
第一節法治狀態的概念
一、「法治狀態」一詞的多重表達
二、自然狀態、社會狀態與法治狀態
第二節法治狀態的基本要素
一、三種正義(ius)與三種法則(lex)
二、法治狀態的要素:自由、法與強制力
第三節康德的社會契約論:一種檢討
結論
附錄一康德法哲學的兩種闡釋路向:起源與基礎
附錄二《法權學說的形而上學基礎》中的「Recht」之譯名——兼與李秋零先生商榷
附錄三權威與自主性——康德論反抗權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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