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期貨交易法》是美國期貨交易法律條款的中文譯本。
它針對美國期貨市場不同時期出現的交易、監管問題,不斷進行立法、司法實踐的經驗總結。
涉及證券、期貨、金融、資本市場等多方面的操作技巧和規范。
不僅被美國期貨業所應用,也被多國期貨業所重視或仿效;亦可為我國期貨市場的監管和期貨法的制定所借鑒。
它還可以與《證券交易法》《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保險法》《稅法》等配套使用。
其相關立法的過程和經驗、司法判例、管理體制和模式不僅對國際期貨市場具有指導性作用,也對我國如何處理期貨交易爭議或違法違規行為,具有參考價值。
2008年大規模金融危機后,《美國期貨交易法》擴大了調整的范圍,更強調對交易平台和交易結算平台的監管,並要求掉期交易進入結算平台。這種理念也值得我們學習。
張國炎,1954年生,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比較法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出版著作有:《證券與期貨犯罪比較研究》《期貨犯罪與防范論》《中國期貨市場法律問題研究》等。
張熙鳴,1981年生,上海社會科學院和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法學碩士,上海社會科學院西方經濟學專業在讀博士,上海律師協會會員。已通過中國司法考試、中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紐約州司法考試等。現專職從事知識產權顧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