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瑞生編著的《中國刑罰改革的權力與人文基礎研究》內容簡介:一個國家的刑罰改革,是時代和國情的產物,但在某種意義上是為權力和人文因素所決定的。《中國刑罰改革的權力與人文基礎研究》遵循「研究問題——探討原因——找出對策」的思路,對我國刑罰改革問題進行了權力和人文的研究。《中國刑罰改革的權力與人文基礎研究》分為三個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對我國刑罰改革必要性的研究,從刑罰設置結構和刑罰適用結構兩個方面進行了探討,結論是我國刑罰結構呈現畸重畸輕的特點;第二部分是對我國刑罰結構歷史根源的研究,探討了權力機制、社會慣性、意識形態等三個方面的決定性因素;第三部分研究了問題的出路,確立了我國刑罰改革問題的三個突破口——愛與寬恕、人權、和諧。
李瑞生:男,1970年生,山東青州人。西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為新疆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發表論文二十余篇,代表性論文有:《刑事和解建構機制根據研究》(《人民檢察》)、《論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與自由刑執行的完善》(《南昌大學學報》)、《生命刑政策之重新檢視》(《金陵法律評論》)等。合著《中國反恐立法專論》、《和諧社會的刑事法治》、「和諧社會語境下的刑事和解》、《和諧社會語境下刑法機制的協調》、《和諧社會與中國現代刑法建設》、《刑法知識論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