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菲教授現任教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是當今美國乃至全球公司和證券法學界公認的泰斗。他的研究興趣主要是公司法、證券法、集團訴訟和白領犯罪等,已經出版包括本書在內的多本專著,並在美國頂尖的各大法律評論上發表大量文章,其中很多都是領軍之作,被廣泛引用,《美國國家法律期刊》將科菲教授列為“美國最有影響力的一百位法律人”。
由于科菲教授尊崇的學術地位,其擔任或曾經擔任的社會兼職非常之多,難以盡述,主要有︰美國國家研究基金委員會常務委員,美國國家科學院關于法律審判的專家小組成員,美國國家競爭力政策委員會成員,美國證監會專家顧問委員會成員,美國律師協會和美國法律研究所的專家顧問,紐約證券交易所的法律顧問委員會成員,納斯達克市場的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美國全國證券交易者協會的法律顧問委員會成員等。
從安然丑聞到金融危機,全球資本市場和公司治理領域接連出現重大災情,令人震驚。公司治理領域為何越治越“無理”?到底錯出在哪里?為解答這些問題,科菲教授在本書中提出並全面闡述了著名的“看門人理論”,大膽突破了公司治理研究囿于董事會等公司內部機制的傳統範式,將目光投向公司治理的外部環境,全面深入地考量了審計師、律師、證券分析師以及資信評級機構等市場中介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從看門人機制的角度對公司治理問題提出了全新理論詮釋和現實對策。
該理論在國外影響巨大,並直接指導了相關立法改革,包括安然丑聞後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和金融危機後的《多德—弗蘭克法》。對于一直在學習西方經驗進行改革的我國而言,本書無疑具有同樣重大的價值。
科菲教授現任教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是當今美國乃至全球公司和證券法學界公認的泰斗。他的研究興趣主要是公司法、證券法、集團訴訟和白領犯罪等,已經出版包括本書在內的多本專著,並在美國頂尖的各大法律評論上發表大量文章,其中很多都是領軍之作,被廣泛引用,《美國國家法律期刊》將科菲教授列為“美國最有影響力的一百位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