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評論(2011年卷•第1輯)》的“論文”欄目共選入6篇文章。莫于川先生的《中國規制改革的若干地方經驗及其背景分析》一文試圖從“地方經驗”出發探討我國行政規制改革的未來出路,並在行政民主觀和依法行政理念的指引下,逐步向民主行政、科學行政、法治行政、服務行政轉變。袁立先生的《從社會國原則談勞動權的國家給付義務》則從憲法的角度,分析了勞動權是社會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實現仰賴于國家給付義務;作為社會國原則具體展開的社會權,其核心即國家給付義務。李運楊先生的《侵權損害賠償的經濟學分析》則試圖從方法論上創新當前的研究方式,從經濟學角度對侵權損害賠償進行分析,認為侵權損害賠償可以分為補償性損害賠償和懲罰性損害賠償。劉廣三和莊乾龍先生的《論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因惡行而失權——以證人不出庭作證為視角》對傳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護提出質疑,認為刑事訴訟中證人因被告人的惡行在出庭作證有危險的情況下,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由此產生的庭外陳述具有證據能力。謝俊女士的《臨時性救濟程序功能的比較研究》則通過對德、日、法、美、英等國臨時性救濟程序的研究,認為臨時性救濟分兩個功能層次,第二層次突破了傳統臨時性救濟的“附屬性”特征,具有確保現在利益與暫時實現權利的功能、證據保全功能、糾紛解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