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序(節譯)
第一卷 嬰兒期(0—2歲)
一、教育的意義
二、自然的教育者
三、愛彌兒和他的導師
四、教育的開始
五、生命力的表達
六、語言的開始
第二卷 兒童期(2—12歲)
一、嬰兒期的結束
二、童年的快樂
三、需要的法則
四、消極教育(Ⅰ):沒有道德教育
五、消極教育(Ⅱ):沒有知識教育
六、身體訓練
七、感覺訓練
八、12歲的愛彌兒
第三卷 少年期(12—15歲)
一、童年的第三期
二、愛彌兒的科學研究
三、有用原則
四、魯賓遜的游戲
五、職業的選擇
六、15歲的愛彌兒
第四卷 青年期(15—20歲)
一、16歲的愛彌兒
二、18歲的愛彌兒:博愛的年齡
三、20歲的愛彌兒:愛的年齡
第五卷 婚姻
一、青年的最后階段
二、女子的教育
三、10歲之前的女子教育
四、10歲以后的教育
五、蘇菲
六、愛彌兒和蘇菲
七、游歷中的愛彌兒
八、愛彌兒和蘇菲的婚
附錄
1.盧梭的童年——摘自《懺悔錄》(第一、二部)
2.《波蘭政府論·教育章》(1773)
3.萊莉如何教育她的孩子——《新愛洛漪絲》第五卷·第三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