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亨利是撰寫「社會世情小說」和「愛情情愛小說」的高手,這些小說的主人公往往是些令人同情的小人物,在社會底層苦苦掙扎。但他們不乏人類最可寶貴的真情和真愛,並常以自我犧牲的方式來維系這種感情。他們非常本色的高尚品性,給虛偽灰暗的社會增加了一抹亮光,也使此類小說極具打動力。少數短篇以富人為主角,這些人心目中只有金錢,沒有真情,作者用的是諷刺筆調,富人成了嘲笑的對象,也給前一類人物起了反襯作用。需要說明的是,這類小說中最為膾炙人口的一篇「The
Gift of the Magi」,以往一般都譯為「麥琪的禮物」,我認為是欠妥的。Magi是Magus的復數,意為《聖經》中的賢人,並非一個名叫「麥琪」的人。作者刻意用了復數,旨在暗示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都是賢人,都有賢人的品格。為此,譯者將其譯為「賢人的禮物」。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英文the
Magi中含有定冠詞the,因此決不能譯成人名「麥琪」,況且「麥琪」還容易被人誤解成為男主人公的妻子。
「探案推理小說」不大見於以前的歐·亨利小說選本,至少沒有被單獨列為一個類別來處理。但歐·亨利確實寫過這類小說,而且很有用心。他顯然不喜歡當時風頭正健的柯南道爾撰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1891),可能認為其虛假造作,不可信,於是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的方式,模仿柯南道爾的筆法,加以諷刺。從小說的篇名我們就可以看出這種意圖。柯氏小說的英文名是: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而歐·亨利的短篇的篇名為:The Adventures of Shamrock Jolnes。兩者無論是結構還是內容幾乎完全一樣,而人物的名字Shamrock Jolnes顯然是從Sherlock Holmes蛻變而來的。像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一樣,這位Shamrock
Jolnes也是小說的主角,探案的時候也有一位像華生那樣的助手,用他的粗疏和愚鈍,來烘托Shamrock
Jolnes的機智、精明和思考的縝密。兩者推理的方式也很相似,都是從一個小小的細節人手,運用嚴密的邏輯,推斷出一系列曾經發生過的事情。甚至在敘述語言上,歐『亨利也模仿得惟妙惟肖。在這個短篇里,他特意舍棄了自己慣用的長句和生僻的詞匯,向柯南道爾流暢簡練的通俗風格靠攏。唯一不同之處是探案的結果。福爾摩斯往往能做到推斷與事實完全相吻合,稱得上是位無案不破的「常勝將軍」。而Shamrock
Jolnes盡管對細節的推理也能說得頭頭是道,貌似有理,但推理跟事實卻南轅北轍。不難看出,作者是以此來嘲弄被神化了的福爾摩斯,以及他那種依賴主觀推測、不重視客觀調查的模式化探案手段。當然,矛頭也同時指向了當時風行的探案小說。由此看來,歐·亨利寫這些短篇,跟當年塞萬提斯寫《堂吉訶德》諷刺騎士文學有異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