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萊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1879年10月2日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雷丁市。大學時就讀於哈佛,后在紐約法學院攻讀法律。1903年畢業后,先在紐約干了十幾年律師工作,1916年進入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意外事故保險公司,1934年出任公司副總裁,一直干到退休。在這個公司的高職位上,他的兢兢業業,他的條理分明,他豐富的內心和隱忍的語言分寸感,不僅打理了必要的日常事務,也成就了詩歌這個超級虛構的美麗事業。他使我們相信,詩歌就是一種因地制宜,是對深陷於現實中的個人內心的安慰。
史蒂文斯大學時代已開始寫作,24歲時,他的四首作品得以在美國著名的文學雜志《詩歌》上發表,並獲該雜志的戰時詩歌特輯獎。這些使得他的同事和客戶對他稍稍有點另眼相看,也多了一份對他的尊敬,但文學專業圈里,基本沒有人關注他,更沒有人想到,一個未來的詩學大師,一個企盼承傳美國詩歌傳統,在新時代重新發明所謂「美國崇高」的雙面人,正在悄悄地堅韌地工作着。
1923年,43歲的他出版了他第一本詩集《簧風琴》(Harmonium),十幾年后才出版他第二本詩集《秩序的觀念》(Ideas of Order,1936)和組詩《彈藍色吉他的人》(The Man with the Blue Gitar ,1937)1950年出版《秋天的極光》(Auroras of
Autumn),1955年,他76歲,因癌症屢次接受住院治療,嗅到死之臨近,才不情願地出怎麼他的全集。可見他是一個大器晚成的詩人,一個耐心的循序漸進的大師,一個羞於詩歌的外在名望而只沉溺於「語言之樂」的奇異的享樂主義者。一個精致的浪費者。
在早一些的詩里,史蒂文斯似乎愛用兩種頗有差別的語式說話,一種偏向譏諷,甚至在不少人的感受中,是惡意,這類語式的詩一般顯得怪異,奇想迭起,用詞忽兒粗俚,忽兒艷俗,一種雅皮士的姿態譏諷自身的出格和與世界的格格不入,因而在元詩層面上也就故意擺出反詩的派頭,來渲染對溫雅守舊的寫作的不滿。另一種語式是抒情而崇高的,同時洋溢着康德式的明朗圓潤的理性,散發出西方古老的詩哲同源的明晰觀念,這類作品有《黑的統治》、《雪人》、《壇子軼事》、《看一只黑鳥的十三種方式》、《胡恩宮殿里的茶話》、《我叔叔的單片眼鏡》、《星期天早晨》、《彼得·昆斯彈琴》、《十點鍾的幻滅》等等,它們一般更受學院批評家如布魯姆(H.
Bloom)、文德樂(H. Vendler)、米勒(J.H. Miller)、克爾莫得(F. Kermode)等人的關注,也成了他們用以演繹自己詩學理論的經典原本;在世界文學范圍內,這類作品似乎也流傳更廣,一般也被讀作是與史蒂文斯晚期創作,或者說典型的史蒂文斯,共生同構的一部分。
史蒂文斯堅稱想象力是對諸神隱遁后之空白的唯一彌補,是人類遭遇世界時的唯一可能的安慰,「上帝即想象力」(《徐緩篇》)。當想象力作用於現實( reality),現實便從其單純的事實顯象中脫穎而出,一躍成為「猛虎,可以殺人」,成為「獅子,從天空跑下來飲水」,成為鮮活的動力,成為我們的紫氣繚繞的氣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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