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在全國各地農村深入開展,對保障村民實行自治、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應當看到,有的地方村民委員會選舉競爭行為不規範、賄選現象嚴重,影響了選舉的公正性;有的地方沒有嚴格執行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影響了村民的參與熱情;有的地方對村民委員會選舉中產生的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影響了農村社會穩定。為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保障村民委員會選舉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推動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09年4月24日頒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通知》
(中辦發(2009)20號)。
中辦發(2009)20號文件共分六個部分,是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
(中辦發(2002)1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04)17號)之後,又一個指導和規範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重要文獻,既是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對現行法律的補充和完善,必將對正在和將要進行的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中辦發﹝2009)20號文件按“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會會”的精神,將近年來各地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黨和國家的政策。針對當前村民委員會選舉中存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和面臨的新情況,提出新的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中辦發(2009)20號文件發布之後,各地現行的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某些程序和環節已經與之不相適應,原有的某些實施細則需要依據中辦發(2009)2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和充實。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辦發﹝2009)20號文件精神,準確理解《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立法意圖,大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全面建立法治社會,我們組織編印了這套圖文並茂的兩冊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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