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查理一世發起內戰,使得十分之一的英國人在戰爭中喪生。1649年的議會卻找不到一個有才華和勇氣的律師來起訴自稱高於法律的國王。約翰·庫克最后臨危受命,以清教徒的虔誠和對公民自由的熱愛挑戰「君權神授」,把國王送上法庭和斷頭台,英國從而告別了推翻君主制。然而他個人的命運,卻是在查理一世被砍頭的11年后,被查理二世五馬分屍棄於市。

  國際知名的人權律師傑弗里·羅伯遜用全新的視角重新審視這段歷史,揭開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史實。作者主張,國王因為有罪而被審判,對他的處決是建立議會主權的必要,而對弒君者的審判卻是被當權者一手操縱,那些犧牲者應被視為國家的英雄。

  約翰·庫克犧牲了生命,從而使「暴政」成為一項罪名。他對查理一世的審判,開了審判對自己的人民發動戰爭的國家元首的先河,是對皮諾切特、米洛舍維奇、薩達姆·侯賽因進行審判的先例。這部大作是當下全球許多重大問題的啟示錄。
 

目錄

中文版代序一
中文版代序二
中文版自序
前言
第一部:革命
 1 一個平民
 2 斯特拉福德、船舶稅和自我探尋
 3 受制的國王
 4 不計報酬的律師
 5 獨立派想擁有什麼
 6 窮人的處境
 7 血債累累
第二部:共和國
 8 天羅地網
 9 法網恢恢:庫克的指控
 10 審判國王
 11 別了,君主統治
 12 國王已死
 13 一張白紙
 14 護國體制
第三部分:復辟
 15 扶不起的阿斗
 16 最后時刻
 17 「他們看起來全都垂頭喪氣」
 18 對約翰·庫克的審判
 19 與上帝同行
 20 國王萬歲
后記
附錄
 1 在查理一世死刑判決書上簽字的59名法官
 2 年表
 3 資料來源說明
 4 人名表
譯后記
 

英國著名大律師傑弗里·羅伯遜的著作The Tyrannicide Brief(中譯名《弒君者》)在中國大陸翻譯出版,得到我所任職的香港大學傳媒研究中心(JMSC)、上海季風書園的支持,也和我跟傳媒法和《弒君者》作者羅伯遜大律師的一點緣分有關。

1996年,我還在美國,為香港《亞洲周刊》自由撰稿,其中一篇封面文章報道合灣國民黨疑向克林頓總統提供政治獻金,引起了國民黨震怒,控告我和在台灣的共同作者刑事誹謗。官司糾纏三年,我的抗辯得到了國際聲援,《紐約時報》、美聯社等十家國際媒體聯名向法院提出辯護狀,結果我們獲判無罪。該案的判決不但在台灣成為案例,對亞洲地區也有標桿性的意義。

從打這場官司開始,我就關心新聞法,特別是針對記者的誹謗法。1998年,我從美國回到香港創辦新聞專業碩士課程,自始便規定新聞法是一門必修的核心課程。香港是個商業城市,新聞法不受重視,但記者卻經常受到訴訟的威脅。通過教學,我們提倡新聞工作者一定要能掌握基本的新聞法知識,保護自己。同時,新聞法也是JMSC的重點研究項目,目的在推進新聞法的改革,使其更合理化而配合現代媒體的發展。

我們的視野也投向亞洲。2007年,JMSC和東南亞的媒體合作成立「傳媒訴訟抗辯網絡」進行培訓和研究。JMSC在港大承辦了第一屆研討會議,到會的70位律師來自11個國家,獲邀為主題演講者的羅伯遜臨時沒能到場,采用視頻會議遙距發言,效果很好。我和他在多次電郵來往中,提到了在香港和內地推廣他的最新著作The Tyrannicide Brief,讓中國讀者分享他的真知灼見。羅伯遜對這建議殷然首肯,其后一年多來一直熱心支持這個不簡單的翻譯工程。

傑弗里·羅伯遜是傳媒法領域的大師,我早在90年代初,已讀過他有關香港的一篇短文:「英國法律的長臂」(The Long Arm of British Law)。這篇文章批評殖民地時代的香港繼承了英國嚴苛而打擊新聞自由的誹謗法。我也讀過他在1983年出版的一本小書People Against the Press,書中詳述媒體道德的重要性,回顧媒體自由歷程,提倡媒體應該自律,以爭取民眾支持。不過,羅伯遜最重要的著作是與Andrew Nicol QC合寫的《媒體法》,該書厚達1100頁,是這個專業領域的經典讀本和教材,已經再版了五次,在法律界廣享盛譽。《弒君者》是他的新嘗試,結合了歷史研究方法、記者的寫實文字風格,和他深厚的法律底蘊,還原了歷史的真貌,有現代的啟示意義。華語讀者也能從本書的中文版中得到啟迪。

本書從動手翻譯到完稿,歷時18個月,主譯徐璇有法律專業的教育背景與媒體的從業經驗,近幾年來一直為JMSC的書籍出版項目工作,她為本書的翻譯和統籌工作花費了不少心血。十分感謝rOBERTSON法官的信任與慷慨,與季風書園的嚴搏非先生對學術書籍的誠意,使得這本書最終能與中國的讀者見面。北京大學的賀衛方教授百忙之中不吝賜序,為本書添彩。在此一並致謝。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7
    $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