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隨着國際貿易和國際航運的發展而蓬勃發展,國際貨運代理市場和無船承運市場已經初步形成。但是,隨着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在全球范圍內的發展情況,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在我國的發展也經歷了幾個階段。國際貨運代理從單一的報關行轉變為可以提供多種服務的行業。貨運代理業務具有的這種「變色龍」般多變特性,不僅使貨運代理從業人員不清楚自己的法律地位和責任,就是司法實踐人員對於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法律定位也不是十分清楚,從而不能很好地處理客戶與國際貨運代理人以及國際貨運代理人與無船承運人、多式聯運經營人之間的關系,對於其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認識不清。本書在借鑒其他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展開以下內容:第一,對國際貨運代理的詞意進行辨析,提出廣義貨運代理和狹義貨運
代理的觀點,並研究貨運代理人與航運中間人、船舶代理人、報關代理人、無船承運人、獨立經營人之間的區別和聯系。第二,運用民法、法理及合同法等基本理論,對於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法律地位進行剖析,提出「代理人」型和「承運人」型貨運代理人的觀點。第三,本書借鑒我國及有關國家的法律規定,研究了不同類型之下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同時結合國際立法的最新變化,對於聯合國UNCITRAL運輸法草案中有關規定可能影響貨運代理人權利、義務等問題進行分析。第四,本書結合國際上常用的標准交易條件的主要內容,分析其主要條款的合同效力並提出完善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標准交易條件的建議。第五,針對國際貨運代理人在從事不同業務中遭受的風險,本書在借鑒國際上一些著名保險公司關於貨運代理責任保險條款內容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目前有關貨運代理責任保險的現狀,提出建立我國國際貨運代理責任保險的建議,並對無船承運人責任風險擔保問題,建議采用更為靈活的方式。第六,本書在比較研究其他國家對於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及無船承運業務法律監管的不同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分析了目前我國有關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及無船承運業務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完善我國貨運代理業務和無船承運業務法律監管體制的思路和立法建議。
目錄
引 言
第一章 國際貨運代理業的歷史發展及現狀
第一節 國際貨運代理業在國際上的發展情況
第二節 國際貨運代理業在中國的歷史發展情況
第三節 中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的現狀與特點
第四節中國國際貨運代理業存在的問題
第五節 國際貨運代理的行業組織
第二章 國際貨運代理的內涵
第一節 國際貨運代理的詞意辨析
第二節 其他國家及地區關於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和內涵的界定
第三節 中國有關貨運代理的法律規定
第三章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相關概念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第一節 航運中間人的內涵與范圍
第二節 采用不同術語帶來的困惑
第三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船舶代理人之間的關系
第四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報關代理人的關系
第五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無船承運人的關系
第六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獨立經營人之間的關系
第四章 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
第一節 有關國際貨運代理人法律性質的幾種學說
第二節 不同類型貨運代理法律地位辨析
第三節 區分不同類型國際貨運代理人應考慮的因素
第五章 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一節 貨運代理標准交易條件——處理貨運代理與客戶之間的關系
第二節 不同類型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三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的留置權
第四節 國際立法活動對國際貨運代理人權利、義務的影響
第六章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有關貨運單證
第一節 FIATA貨運單證
第二節 貨運代理提單與無船承運人提單
第三節 國際多式聯運單證
第七章 國際貨運代理與保險問題
第一節 國際貨運代理與貨物保險
第二節 國際貨運代理與責任保險
第三節 國際貨運代理責任保險的方式及途徑
第四節 常見國際貨運代理責任保險條款的承保范圍及除外責任
第五節 中國有關貨運代理責任保險的現狀
……
第八章 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法律監管
第九章 完善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法律制度的思路及立法建議
參考文獻
后記
第一章 國際貨運代理業的歷史發展及現狀
第一節 國際貨運代理業在國際上的發展情況
第二節 國際貨運代理業在中國的歷史發展情況
第三節 中國國際貨運代理業的現狀與特點
第四節中國國際貨運代理業存在的問題
第五節 國際貨運代理的行業組織
第二章 國際貨運代理的內涵
第一節 國際貨運代理的詞意辨析
第二節 其他國家及地區關於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和內涵的界定
第三節 中國有關貨運代理的法律規定
第三章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相關概念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第一節 航運中間人的內涵與范圍
第二節 采用不同術語帶來的困惑
第三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船舶代理人之間的關系
第四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報關代理人的關系
第五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無船承運人的關系
第六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獨立經營人之間的關系
第四章 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
第一節 有關國際貨運代理人法律性質的幾種學說
第二節 不同類型貨運代理法律地位辨析
第三節 區分不同類型國際貨運代理人應考慮的因素
第五章 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一節 貨運代理標准交易條件——處理貨運代理與客戶之間的關系
第二節 不同類型國際貨運代理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三節 國際貨運代理人的留置權
第四節 國際立法活動對國際貨運代理人權利、義務的影響
第六章 國際貨運代理人與有關貨運單證
第一節 FIATA貨運單證
第二節 貨運代理提單與無船承運人提單
第三節 國際多式聯運單證
第七章 國際貨運代理與保險問題
第一節 國際貨運代理與貨物保險
第二節 國際貨運代理與責任保險
第三節 國際貨運代理責任保險的方式及途徑
第四節 常見國際貨運代理責任保險條款的承保范圍及除外責任
第五節 中國有關貨運代理責任保險的現狀
……
第八章 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法律監管
第九章 完善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法律制度的思路及立法建議
參考文獻
后記
序
仲春四月,正值鶯飛草長、萬物復蘇之季。本人總主編的《海商法博士精品文庫》與讀者見面,圖為繁榮法學園圃,能增添一枝新葩。
海商法作為法學的一個分支,屈指算來,在歐洲近則有幾個世紀的發展歷史,遠則可追溯到查士丁尼的《法律匯編》。經過長期的積淀,形成了特色鮮明、風格獨特的調整海上運輸關系和船舶關系的法律制度。我國航海事業的萌芽發展也甚為悠久,據史料記載,早在殷商末年,我國就有人橫渡太平洋到達美洲。后來,秦朝徐福遠渡日本,唐朝設立眾多市舶司,宋朝鄭和七下西洋——這些輝煌的航海歷史,說明我們曾經在航海事業上處於世界領先水平。然而自明清以來,政府厲行海禁,閉關鎖國,謂之寸板不得下海,航海事業一落千丈。在這樣的社會政治經濟背景下,加之我國歷代民商法制落后,海商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就暫付闕如。
改革開放后,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依法治國方略逐漸得以實施,對外經貿來往活動日益繁多。在現實經濟生活的推動下,我國海商法理論和實踐也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與航運發達國家的差距正在不斷縮小。其主要標志有三:一是1993年新中國第一部《海商法》頒布並實施,標志着我國海事立法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二是自1985年以來,十個專門海事法院相繼誕生,每年受案量逾萬件,海事司法實踐錘煉了大批海事專業法官和律師;三是人才培養,每年數以百計的海商法本科和碩士研究生,源源不斷地輸入人才市場。更為可喜的是,自20世紀末,中國開始自己培養海商法的博士生。
大連海事大學基於自身位居沿海港口城市的地緣優勢,一直着重海商法學學科建設。在領導的關心、學校的扶持、教師的群策群力下,海商法學在大連海事大學得以穩步發展,學生培養層次也逐漸提高。1998年,經國家學位委員會正式批准,大連海事大學設置了我國第一個以海商法為主要研究方向的國際法學博士點,迄今共有博士生導師7人。
本人所指導的年輕學子,理論功底深厚,專業知識廣博,思想敏銳,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及開拓精神。他們的博士論文拓寬了海商法學的視野,豐富了海商法學的內容,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及實踐意義。為了展示年輕一代海商法學者的風貌及研究成果,增加不同部門法之間的了解融通,今將陸續出版其中佳作,命名為《海商法博士精品文庫》。希望該系列專著能夠由涓流而積瀚海,推動我國海商法的研究,使之走向更高遠的境界。同時也恭迎兄弟院校的海商法博士論文,忝於此系列專著。如果這種願望可以達致,實為海商法之福祉。
寥此數言,是為序。
海商法作為法學的一個分支,屈指算來,在歐洲近則有幾個世紀的發展歷史,遠則可追溯到查士丁尼的《法律匯編》。經過長期的積淀,形成了特色鮮明、風格獨特的調整海上運輸關系和船舶關系的法律制度。我國航海事業的萌芽發展也甚為悠久,據史料記載,早在殷商末年,我國就有人橫渡太平洋到達美洲。后來,秦朝徐福遠渡日本,唐朝設立眾多市舶司,宋朝鄭和七下西洋——這些輝煌的航海歷史,說明我們曾經在航海事業上處於世界領先水平。然而自明清以來,政府厲行海禁,閉關鎖國,謂之寸板不得下海,航海事業一落千丈。在這樣的社會政治經濟背景下,加之我國歷代民商法制落后,海商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就暫付闕如。
改革開放后,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依法治國方略逐漸得以實施,對外經貿來往活動日益繁多。在現實經濟生活的推動下,我國海商法理論和實踐也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與航運發達國家的差距正在不斷縮小。其主要標志有三:一是1993年新中國第一部《海商法》頒布並實施,標志着我國海事立法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二是自1985年以來,十個專門海事法院相繼誕生,每年受案量逾萬件,海事司法實踐錘煉了大批海事專業法官和律師;三是人才培養,每年數以百計的海商法本科和碩士研究生,源源不斷地輸入人才市場。更為可喜的是,自20世紀末,中國開始自己培養海商法的博士生。
大連海事大學基於自身位居沿海港口城市的地緣優勢,一直着重海商法學學科建設。在領導的關心、學校的扶持、教師的群策群力下,海商法學在大連海事大學得以穩步發展,學生培養層次也逐漸提高。1998年,經國家學位委員會正式批准,大連海事大學設置了我國第一個以海商法為主要研究方向的國際法學博士點,迄今共有博士生導師7人。
本人所指導的年輕學子,理論功底深厚,專業知識廣博,思想敏銳,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及開拓精神。他們的博士論文拓寬了海商法學的視野,豐富了海商法學的內容,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及實踐意義。為了展示年輕一代海商法學者的風貌及研究成果,增加不同部門法之間的了解融通,今將陸續出版其中佳作,命名為《海商法博士精品文庫》。希望該系列專著能夠由涓流而積瀚海,推動我國海商法的研究,使之走向更高遠的境界。同時也恭迎兄弟院校的海商法博士論文,忝於此系列專著。如果這種願望可以達致,實為海商法之福祉。
寥此數言,是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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