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專論

物權法專論
定價:348
NT $ 303
  • 作者:高富平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7-06-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301121512
  • ISBN13:9787301121511
  • 裝訂:592頁 / 23 x 17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在內容、體例和使用方法等方面擁有自己的不同特色:更多是專題性的、啟發性的、創新性的,注重反映法學不同學科教學科研的最新成果和發展方向;更多地反映方法論的價值與相關研究專題的核心內容,而不拘泥於體例統一,不強求觀點一致,筆者目的是啟發或幫助研究生培養學習的方法和研究的激情,培養不懈鑽研的精神氣質和嚴謹周詳的思維習慣;更多地引導研究生通過教學用書的使用拓展學習、研究與思考的空間,鼓勵使用本教學用書的老師和學生及其他有興趣的同行可以靈活使用此教材的各個章節:教師不必單純以此教材作為教學的基礎,學生也不能僅以此教材作為學習的主要內容。
 

目錄

第一章什麽是物權:從客體角度觀察
第一節 物權概念的形成和運用
第二節 有形物和無形物划分:物權的客體
第三節 民法上的財產:物權法與財產權法問題
第二章民法上的物:類型化研究
第一節 民法上的物:私法規范的視角
第二節 動產與不動產:物權法制度建構的視角
第三節 物的法律分類:物權法律關系分析的視角
第三章什麽是物權:物權之特征和效力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物權是法律支配權:占有的法律意義
第三節 物權的對世性和對抗性
第四節 物權對抗性表現:排他效力和優先效力
第五節 物權法定性:法定物權和意定物權
第四章物權與債權划分的相對性
第一節 物權與債權划分的價值和相對性
第二節 物權與債權划分的相對性:不動產租賃使用權的性質
第三節 物權與債權划分的相對性:期待權
第四節 物權和債權划分的相對性:物權債權化和債權物權化
第五節 證券權利:權利成為狹義物權客體
第五章物權公示與證明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占有及其公示效力
第三節 不動產登記及其公示效力
第四節 物權證明:權利取得證書
第五節 物權公示和公信規則的推廣適用
┅┅
 

這是為研究生專門編寫的一套教學用書。

研究生是否需要編寫教學用書?研究生教學活動中采取教學用書的做法是否會束縛研究生的思維?是否會影響教師開展更加具有創造性的研究生教學與培養活動?研究生教學用書能夠在多大程度上面對並且促進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提高與研究生教育事業的發展?盡管這些問題尚有爭議,但我們仍然選擇了啟動研究生培養改革項目。我們相信,隨著研究生人數的擴張、專業學位的發展、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增加,隨著知識的膨脹與研究成果的不斷更新以及因此導致的社會對於人才的需求標准的變化,越來越需要有一種能幫助教師與研究生及時對話、溝通信息渠道,同時為研究生展開思考與深入研究提供必要的指引的工具。

在編寫過程中,我們形成了幾點想法,希望與同行共享:

一、研究生教學用書依然具有教學用書的特點。
研究生教學用書應當是個什麽樣子呢?這可能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有的學者理解,編寫教科書,是一門學科里的學問臻於成熟、教學自成體系的顯著標志,在某些時候,也是創建、恢復或移植學科體系的便捷方式。本科教材就給很多人這樣的預期:教材是通說或定論的載體,是理論大廈的地基,是知識寶庫的鑰匙。我們認為,盡管研究生教育的知識深度有所不同,研究生培養仍需承載類似的任務,研究生教學用書仍應具有這種功能。有鑒於此,系列用書將充分正面肯定各個專業領域已有的研究成果,適當闡述該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體系。讀者通過研讀這些著作,有望對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成果特別是研究現狀形成一個較為便捷、全面、系統、權威的把握。

二、研究生教學用書要充分體現研究生培養的特殊性,凸現研究生教育的特點與規律。

研究生培養不同於本科生,研究生教學用書也不同於本科生教材。通常的教材編寫慣例與研究生的培養目標不甚兼容。有的院校堅持「百花齊放」,不統一使用研究生教材,有的慎重出版了具有特色的研究生教材。這些做法都值得我們借鑒。研究生教育素有專題、互動、討論、指導與學生自主學習相結合等的經驗,以更加個性化的方式與創新思想、創新知識、創新技能培養目標等為核心介紹相關問題的研究方法和理論成果,強調教學內容的創新價值和啟發意義。

我們力圖在內容、體例和使用方法等方面擁有自己的不同特色:更多是專題性的、啟發性的、創新性的,注重反映法學不同學科教學科研的最新成果和發展方向;更多地反映方法論的價值與相關研究專題的核心內容,而不拘泥於體例統一,不強求觀點一致,目的是啟發或幫助研究生培養學習的方法和研究的激情,培養不懈鑽研的精神氣質和嚴謹周詳的思維習慣;更多地引導研究生通過教學用書的使用拓展學習、研究與思考的空間,鼓勵使用本教學用書的老師和學生及其他有興趣的同行可以靈活使用此教材的各個章節:教師不必單純以此教材作為教學的基礎,學生也不能僅以此教材作為學習的主要內容。

華東政法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由原聖約翰大學、東吳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等合並組建成立。經過幾代華政人的努力,華東政法大學現已發展為一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管理、金融、外語等專業的多科性院校,成為享譽海內外的「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自1981年起創辦研究生教育以來,目前已設有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如果說可以把這套系列研究生教學用書大致看成是我們在研究生教育培養方面階段性研究成果的總和多年研究經驗的結晶的話,我們願意與大家共同努力,進一步繁榮我國的法學研究生教育事業。

我們也希望研究生們能夠踩在我們以本系列教材這種形式提供的這個肩膀上,將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大膽反思、小心求證,竭力超越、求真務實的學術火炬代代相傳、越燒越旺。如果說可以把這套系列教材形象地比喻為全體編者雖已經殫精竭慮、精挑細選但卻仍然忐忑不安地播下的一粒粒種子的話,我們希望:在我們祖國法治春風的吹拂下,它們能夠慢慢長成一株又一株嫩芽,將來還會茁壯成長、碩果累累。

是為序,並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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