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到新中國建立以前的法制發展,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相當關鍵的地位,而以法制近代化作為研究課題的專著及論文,不論在數量及質量上均相當可觀。法典的分析與法律文化思想的探索,是主要的研究取徑。但司法檔案的解讀與分析,也是相當重要而且日益提倡的研究方法。台灣的法制史學者黃源盛教授,曾經感嘆民國時期的法制研究,過去由於史料的散逸闕漏,有關民初兼具理論與實務雙重價值的司法檔案殘缺不全,致使乏人探討。不過,數年前他從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獲得的大理院民、刑事判決例文及平政院行政爭訟裁決文,已可稍稍彌補北洋政府時期的蒼白法制歷史。而本文所要介紹的《民刑事裁判大全》一書,其所收錄的司法文獻,將使研究的視野延伸到國民政府的早期(1926—1931),對於民國時期法制的了解又可以推進一大步。
本書分成民事裁判、刑事裁判及附錄三大部分,民事裁判共有二百一十三件,分為第一審、第二審、第三審、抗告、再審及特別訴訟等六部門,刑事裁判則有一百三十九件,亦分為第一審、第二審、第三審、抗告、再審,尚有簡易程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他、復判及特別法案件,共十部門。附錄則包括了「民事裁判書用語注意事項」及「強制執行公文程序」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