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道德之事是不言而喻的。倘若真是如此,有關道德的任何一種言說均是多余的。對一些自明的東西,人們無法借用別的什麽加以解釋,更通俗地說,也無法用動物界的類比進行解釋,我們最終了解灰雁,僅僅是因為我們認識我們自身,並非相反。
對一些不言而喻的東西,人們只能意會,不能言說。正因為如此,維特根斯坦寫道:「顯然,倫理學是無法言說的。」柏拉圖就已經知道,「人們用合乎規范的語句無法說,『善』這個詞意味著什麽,只有依據對這個主題較為慣常的、隨便的言談,如同蠟燭由一束火星點燃後,自身繼續燃燒那樣,密切的共同生活促使在靈魂中突然萌發出那種想法。」(摘自第七封信)
盡管如此,還需一再談及理所當然之事,因為就此經常出現爭執。事實上,理所當然之事從來不會以純形式出現。所有真正的、在一個社會中有效的倫理並非是不言而喻的。它會摻雜一些無知的、排斥的及抑制的痕跡,因而每一種占主導性的倫理均存在著這樣的可能性:它僅僅是冒充成主導性的倫理,為其自身惟一的用途而濫用「善」這個詞,把不言而喻的東西當作自我誤解。人們很容易指出,這是錯的,但為了指出這一點,又必須談論不言而喻之事。
盧梭(Rousseau)理解了這種窘境:「倘若他人不把人們引入歧路,作者不認為自己有權教導人們。」教導可在各個層面上進行。在最基本的層面上,可以嘗試著去追溯那些我們認為是合乎道德的責任、德行、准則及價值的一種共同之源。順著這種根源進入一種系統性的關聯之中,這便是哲學倫理學的傳統做法。在應用層次上,人們可以探討個別問題,如謊言、(保險公司支付的)安葬費、墮胎、戰爭、兵役、性問題及與自然的交往等。到康德為止,哲學家和神學家並不認為探討這些決疑論(Kasuistik)的問題有損於他們的尊嚴。倫理學並不十分有趣,倘若人們還沒有使用空洞的套語,並且對自己的行為固執己見,那麽去探討它,是值得的。
這本小冊子的八個章節探討的不是非比即彼之事,它們界於基礎問題和決疑論之間,處在中間的抽象層次上。當我們與自己自身或與他人考慮我們行為的道德觀時,它們探討一些基本概念,這些概念是大家每天使用到的。本書嘗試在不運用木語、不講授前提的情況下對這些概念展開思考。
此書原本為巴伐利亞洲電台1981年1—2月播送的系列節目的原稿。作者並未改變節目即興創作的特點。作者的願望是稍微接近柏拉圖所談及的那種「常見的親切對話」。柏拉圖所希望的那種效果只能是間接的,人們不可能有意引起這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