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是關系到人類種族繁衍、人了興旺和社會組成的一種本能文化。本能文化是人類擺脫動物屬性,增強其文化屬性的根本性文化。巴爾扎克曾經說過︰“什麼是人,一半是野獸,一半是天使。”婚俗即是人類的動物屬性不斷減少、文化屬性不斷增加的一種最為重要的民俗事象。因此,各個民族對于婚姻的締結都異常重視,並有一套完整的習俗與之相配合。
婚俗作為男女結合、組建家庭的一種習俗,不僅包括成親階段,而且包括完婚前的準備階段和完婚後的表現階段,是一種能夠貫穿人生全過程的重要風俗。這些習俗作為一個民族的標志和文化特色,在民族研究乃至人類歷史發展的探討中均有異常重要的作用。
如同其他民俗事象一樣,婚俗同樣存在著一個產生、發展和演變的過程。在人類誕生之初,人類的兩性關系,在相
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然延續動物界那種毫無約束和限制的雜亂狀態。此時的兩性關系純粹表現為一種獸性,根本不可能被稱為婚俗,因而被稱為“亂婚”。當人類排除了包括父母輩之間的性交關系,形成了在血緣內部按年齡大體相近為條件的通婚風俗,即所謂“血緣班級婚”時,婚俗才得以世。再到後來,同一血緣群體之內男女性交關系也被排除,人類從此走出亂婚時代,形成了族外婚習俗。與此同時,氏族社會也就誕生了。
目錄
總序
概說
一、中國婚俗的演變
二、中國婚俗的特點
三、中國婚俗研究現狀
第一章 婚姻形態
第一節 血緣婚與族外婚婚俗遺留
一、血緣婚婚俗遺留
二、族外婚婚俗遺留
三、走婚及其他
第二節 搶婚
一、野蠻搶婚風俗
二、佯戰式搶婚
三、偷親、躲關親、雜空、逃婚及其他
第三節 單偶婚形態
一、男娶女嫁婚
二、女娶男嫁婚
三、名義夫妻、替婚.自梳及其他
第二章 婚姻關系確立
第一節 戀愛
一、冠禮與笄禮
二、戀愛習俗
三、公房與信物
第二節 父母之命
一、父母之命的依據
二、賜婚、選婚、罰婚和指婚
三、違抗父母之命習俗
第一章 提親、相親與訂親
第—節 提親與媒人
一、媒人稱謂及種類
二、提親
三、謝媒與罵媒
四、現代“紅娘”
第二節 相親與合婚
一、相親
二、合婚
第三節 訂親
一、訂親儀式
二、送茶與回盤
三、彩禮議定及訂婚照
四、改口、提節及其他
第四章 待嫁
第—節 下聘
一、吉曰與吉時
二、送日子
三、彩禮
第二節 嫁妝
一、嫁衣
二、妝奩
三、發嫁妝
第三節 催嫁與哭嫁
一、催嫁與過禮
二、哭嫁
第四節 結發、上頭與障面
一、結發,上頭與開臉
二、障面與著裝
三、伴娘與伴郎
第五章 迎親
第一節 花轎、洞房及喜堂棚
一、花轎及其他
二、洞房與鋪房
三、喜棚、喜堂與喜帖、喜聯
四、社與紫房子
五、賀喜與婚宴
第二節 親迎與出閣
一、親迎與開門禮
二、虐郎
三、出閣
四、盤歌、賽馬及其他
第六章 拜堂
第—節 進門
一、憋性、兜福與傳袋
二、跨火盆、跨馬鞍,撒谷豆及其他
第二節 拜堂
一、拜天地
二、兩次婚禮
三、新式婚禮及結婚紀念風俗
第七章 撒帳、鬧房與拜公婆
第一節 坐帳、撒帳與合巹酒、團圓飯
一、入洞房與坐帳
二、會親家與訓新人
三、撒帳與挑蓋頭
……
第二節 鬧房與听房
第三節 廟見、拜公婆、下廚及其他
第八章 回門及不落夫家
第一節 回門及忙六月
第二節 不落夫家
第九章 離婚與續娶、再嫁
第一節 離婚習俗
第二節 續娶、改嫁及其他
參考書目
後記
概說
一、中國婚俗的演變
二、中國婚俗的特點
三、中國婚俗研究現狀
第一章 婚姻形態
第一節 血緣婚與族外婚婚俗遺留
一、血緣婚婚俗遺留
二、族外婚婚俗遺留
三、走婚及其他
第二節 搶婚
一、野蠻搶婚風俗
二、佯戰式搶婚
三、偷親、躲關親、雜空、逃婚及其他
第三節 單偶婚形態
一、男娶女嫁婚
二、女娶男嫁婚
三、名義夫妻、替婚.自梳及其他
第二章 婚姻關系確立
第一節 戀愛
一、冠禮與笄禮
二、戀愛習俗
三、公房與信物
第二節 父母之命
一、父母之命的依據
二、賜婚、選婚、罰婚和指婚
三、違抗父母之命習俗
第一章 提親、相親與訂親
第—節 提親與媒人
一、媒人稱謂及種類
二、提親
三、謝媒與罵媒
四、現代“紅娘”
第二節 相親與合婚
一、相親
二、合婚
第三節 訂親
一、訂親儀式
二、送茶與回盤
三、彩禮議定及訂婚照
四、改口、提節及其他
第四章 待嫁
第—節 下聘
一、吉曰與吉時
二、送日子
三、彩禮
第二節 嫁妝
一、嫁衣
二、妝奩
三、發嫁妝
第三節 催嫁與哭嫁
一、催嫁與過禮
二、哭嫁
第四節 結發、上頭與障面
一、結發,上頭與開臉
二、障面與著裝
三、伴娘與伴郎
第五章 迎親
第一節 花轎、洞房及喜堂棚
一、花轎及其他
二、洞房與鋪房
三、喜棚、喜堂與喜帖、喜聯
四、社與紫房子
五、賀喜與婚宴
第二節 親迎與出閣
一、親迎與開門禮
二、虐郎
三、出閣
四、盤歌、賽馬及其他
第六章 拜堂
第—節 進門
一、憋性、兜福與傳袋
二、跨火盆、跨馬鞍,撒谷豆及其他
第二節 拜堂
一、拜天地
二、兩次婚禮
三、新式婚禮及結婚紀念風俗
第七章 撒帳、鬧房與拜公婆
第一節 坐帳、撒帳與合巹酒、團圓飯
一、入洞房與坐帳
二、會親家與訓新人
三、撒帳與挑蓋頭
……
第二節 鬧房與听房
第三節 廟見、拜公婆、下廚及其他
第八章 回門及不落夫家
第一節 回門及忙六月
第二節 不落夫家
第九章 離婚與續娶、再嫁
第一節 離婚習俗
第二節 續娶、改嫁及其他
參考書目
後記
序
志者,記也。志書亦即孔子所謂“述而不作”之類,與史書同源而又有別。史書注重人與事,尤注重人們的言語與活動,所謂“左史記言,右史記事”是也,是先個體而後集合;志書則關注凝固化的業已定型的自然、制度以及作為群體的人們的思維與行為習慣,是先集合而後個體。與之相應,史家追求的是“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要把史家之史觀付諸史筆,褒貶裁量,評判古今,其敘事則是詳往而略今;志家追求的是事物之本來,敘而不議是其根本特色,並不注入志家個人的議論評判,其記述則是詳今而略往。志與史是中國文化之兩大淵藪,其意義均不待言。
志書之由來也漸,若計其源頭,大略有四,即《禹貢》、《周禮》、《山海經》、華陽國志l中國古代志書之類別亦以此分焉。
《禹貢》為《尚書》之一篇,成書于周秦之際,基于“茫茫禹跡,畫為九州”,全面記錄九州之山川、土壤、物產、貢賦、道里等等,實為中國地志之源。《禹貢》之後,代有紹述,晉摯虞之《畿服經》,南朝陸澄之《地理書》、顧野王之《輿地志》,隋虞茂之《區宇圖志》,唐李泰之《括地志》、李吉甫之《元和郡縣圖志》,規模漸大,內容也更為豐實。至宋又有樂史之《太平寰宇記》、王存之《元豐九域志》。元明清三朝均有規模宏大的一統志之編修,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已達560卷之巨。
《周禮》亦成書于周秦之際,以六官為綱備列西周制度,有天官冢宰,上自大宰,下至夏采,計63種官職職掌;又有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所領官職均過于天官。對六官所屬各官職,《周禮》均先記官名、爵秩、人數,再羅綴其職掌,此乃中國典志之源。自《周禮》後,典志成為中國古代志書的一大門類。該類志書以制度為主,兼及其他。最具代表性者,有杜佑之《通典》、鄭樵之《通志》、馬端臨之《文獻通考》,亦即“三通”。此後,又有《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文獻通考》。上述6種志書連同“三通”合稱“九通”。另外,諸朝之“會要”,如《西漢會要》、《東漢會要》、《唐會要》等,亦屬典志之類。
《山海經》包括《五藏山經》、《海內經》、《海內外經》、《大荒經》等內容,基本部分成書于秦統一前,主要記述涉及諸地的風土民俗、地理環境以及物產與神話,由于其內容中多有後人不能認知之成分,常被斥為荒誕不經。《漢書‧藝文志》將其歸于形法家;《隋書‧經籍志》並以後之志多將其列入地理之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其是“小說之最古者爾”;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則認為是“古之巫書”。我們認為,從其主體內容看,既以記錄風土民俗、神話傳說為特色,應當是中國風土志之源。在《山海經》之後,風土之志漸興,有地域性風土志、事類性風土志等等,前者如晉周處之《風土記》、宋範致明之《岳陽風土記》、宋孟元老之《東京夢華錄》、清王柏心之《監利風土記》等;後者如南朝梁宗懍之《荊楚歲時記》、北魏楊衍之之《洛陽伽藍記》、唐韓鄂之《歲華紀麗》、南宋陳元靚之《歲時廣記》等。另外,綜合性的通志式風土記也間有出現,東漢應劭之《風俗通義》是其代表。
《華陽國志》為晉常璩所撰。該書亦名《華陽國記》,所記地域為古九州之一的梁州。《禹貢》曰“華陽黑水惟梁州”,故稱《華陽國志》。該志內容包括地理、人文歷史與人物三部分,是有關該地的綜合記錄,故可視為中國方志發端之代表作。此前的春秋戰國迄秦漢時代,亦多有地域性著述問世,東漢的“郡國之書”更是風行,但都是某一類的專志,或記歷史,或記地理,或記鄉黨耆舊,不是完整的方志。《華陽國志》之後,方志之書蔚然而興,尤其是明清時代,省有通志,州府縣鎮亦各有志,知名學者多參與其中,一地之地理、人文、沿革、物產、田賦、教育、風土、人物、災異等均囊括其中。方志之續修補纂亦保障了其功能與內容的常新不輟。據統計,僅清代編修的方志就達4655種。
綜上所述,地志、典志、風土志、方志構架起中國傳統文化的橫向支架,它們與各種史乘所構架的中國傳統文化的縱向支架相組合,便生成了中國傳統文化代相傳承的來龍去脈,涵括了中國傳統文化幾乎所有的內涵。
……
志書之由來也漸,若計其源頭,大略有四,即《禹貢》、《周禮》、《山海經》、華陽國志l中國古代志書之類別亦以此分焉。
《禹貢》為《尚書》之一篇,成書于周秦之際,基于“茫茫禹跡,畫為九州”,全面記錄九州之山川、土壤、物產、貢賦、道里等等,實為中國地志之源。《禹貢》之後,代有紹述,晉摯虞之《畿服經》,南朝陸澄之《地理書》、顧野王之《輿地志》,隋虞茂之《區宇圖志》,唐李泰之《括地志》、李吉甫之《元和郡縣圖志》,規模漸大,內容也更為豐實。至宋又有樂史之《太平寰宇記》、王存之《元豐九域志》。元明清三朝均有規模宏大的一統志之編修,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已達560卷之巨。
《周禮》亦成書于周秦之際,以六官為綱備列西周制度,有天官冢宰,上自大宰,下至夏采,計63種官職職掌;又有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所領官職均過于天官。對六官所屬各官職,《周禮》均先記官名、爵秩、人數,再羅綴其職掌,此乃中國典志之源。自《周禮》後,典志成為中國古代志書的一大門類。該類志書以制度為主,兼及其他。最具代表性者,有杜佑之《通典》、鄭樵之《通志》、馬端臨之《文獻通考》,亦即“三通”。此後,又有《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文獻通考》。上述6種志書連同“三通”合稱“九通”。另外,諸朝之“會要”,如《西漢會要》、《東漢會要》、《唐會要》等,亦屬典志之類。
《山海經》包括《五藏山經》、《海內經》、《海內外經》、《大荒經》等內容,基本部分成書于秦統一前,主要記述涉及諸地的風土民俗、地理環境以及物產與神話,由于其內容中多有後人不能認知之成分,常被斥為荒誕不經。《漢書‧藝文志》將其歸于形法家;《隋書‧經籍志》並以後之志多將其列入地理之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其是“小說之最古者爾”;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則認為是“古之巫書”。我們認為,從其主體內容看,既以記錄風土民俗、神話傳說為特色,應當是中國風土志之源。在《山海經》之後,風土之志漸興,有地域性風土志、事類性風土志等等,前者如晉周處之《風土記》、宋範致明之《岳陽風土記》、宋孟元老之《東京夢華錄》、清王柏心之《監利風土記》等;後者如南朝梁宗懍之《荊楚歲時記》、北魏楊衍之之《洛陽伽藍記》、唐韓鄂之《歲華紀麗》、南宋陳元靚之《歲時廣記》等。另外,綜合性的通志式風土記也間有出現,東漢應劭之《風俗通義》是其代表。
《華陽國志》為晉常璩所撰。該書亦名《華陽國記》,所記地域為古九州之一的梁州。《禹貢》曰“華陽黑水惟梁州”,故稱《華陽國志》。該志內容包括地理、人文歷史與人物三部分,是有關該地的綜合記錄,故可視為中國方志發端之代表作。此前的春秋戰國迄秦漢時代,亦多有地域性著述問世,東漢的“郡國之書”更是風行,但都是某一類的專志,或記歷史,或記地理,或記鄉黨耆舊,不是完整的方志。《華陽國志》之後,方志之書蔚然而興,尤其是明清時代,省有通志,州府縣鎮亦各有志,知名學者多參與其中,一地之地理、人文、沿革、物產、田賦、教育、風土、人物、災異等均囊括其中。方志之續修補纂亦保障了其功能與內容的常新不輟。據統計,僅清代編修的方志就達4655種。
綜上所述,地志、典志、風土志、方志構架起中國傳統文化的橫向支架,它們與各種史乘所構架的中國傳統文化的縱向支架相組合,便生成了中國傳統文化代相傳承的來龍去脈,涵括了中國傳統文化幾乎所有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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