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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會學想用一種簡明的方式表達現代與中世紀的對立,它可以作如下嘗試。中世紀的人被束縛在一個居住區或者一處地產上,從屬於封建同盟或者法人團體;他的個性與真實的利益群體或社交的利益圈融合在一起,這些利益群體的特征又體現在直接構成這些群體的人們身上。現代摧毀了這種統一性。現代一方面使個性(Personlichheit)身獨立,給予它一種無與倫比的內在和外在的活動自由。另一方面,它又賦予實際的生活內容一種同樣無可比擬的客觀性:在技術上、在各種組織中、在企業和職業內,事物自身的規律越來越取得統治地位,並擺脫了個別人身的色彩。比如我們的自然圖景,越來越致力於剔除人格化的特點,力求賦予自然以客觀的規律性。這樣,現代使主體和客體相互獨立,從而兩者都完完全全地找到屬於自己的發展道路。我們要說明的就是這種分化過程的雙方怎樣受到貨幣經濟的影響。
從德國至中世紀盛期的歷史看,人身及其財產的關系,表現為兩種獨特的形式。在古代,存在一種土地所有制,它是一種對人身的占有,這是它應有的權限,它來自個人對其市場居住區的人身依附關系。土地所有制的這種人身性早在10世紀就已經消失了,相反,這時所有的人身權利都取決於對土地的占有。不過,兩種形式都保持了人和占有之間緊密的地方性聯系。比如。在封臣的隸屬民組成的村社中,占有一整塊胡符(Hufe)的土地,就使這個人在村社中擁有完全的成員資格,在這里,人身上屬於村社,但卻在村社外擁有一塊胡符土地的人,就像沒有土地一樣。相反,在勞役租佃區土地中占有一塊地產、但人身上卻不屬於該區的人(自由人、市民、法人團體等),必須雇佣一位代理,他在人身上效忠土地的封建領主,並承擔村社成員的權利和義務。貨幣經濟瓦解了自然經濟時代所特有的人身與物權關系之間的這種相互聯系。任何時候,貨幣經濟都導致在人和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事物之間出現了貨幣和貨幣價值這種完全客觀的、自身無任何性質可言的媒介。貨幣經濟在人和財產之間造成了一段距離:它將兩者之間的關系變成一種被中介聯系起來的關系。它使人身的因素和地方的因素原先那種相互關聯發生分化,從而今天我人在柏林,卻能從美國鐵路、挪威藥鋪和非洲金礦獲取收入。今天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這種遙控的占有形式,只有當貨幣出現在財產和財產所有人之間,同時將二者分開和關聯起來,才有可能。由此,貨幣一方面制造了一種滲透到所有經濟活動中的前所未聞的非人格性,另一方面創造了一種同樣提高了人格的獨立和自主。人身與村社之間的關系,其發展情形與人身同財產的關系相似。中世紀的法人團體將整個人包括在其中;織布工人的行會並不是僅僅保護織布工人利益的個體組成的聯合體,而是涉及行業、社交、宗教、政治和其他諸多方面的生活共同體。盡管中世紀的聯合體是圍繞行業利益形成的,但它的存在仍然完完全全地直接體現在其成員身上,而成員也完全地融入其中,沒有自身權利。和這樣的統一形式相反,貨幣經濟使無數新型的聯合體成為可能,這些聯合體要麽只要求其成員繳納貨幣款項,要麽就是以純粹的金錢利益為出發點。由此,一方面,聯合體的各項程序才有可能完全就事論事(Sachlichkeit),具有純技術特征,並擺脫人格色彩。另一方面,主體從限制性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因為他現在不再作為完整的人格,而主要通過支付和收取貨幣同整體聯系在一起。自從可以將每個成員直接或者間接的利益表現為貨幣,這種利益像一個絕緣層,插入聯合體的客觀整體和個性的主觀整體之間(如同插入財產和財產所有者之間一樣),為雙方提供了新的相互獨立性和增長能力。這一發展的頂峰就是股份公司,它的運行相對於股東是完全客觀的和不受後者影響的,後者自己絕對不是通過自己的人身,而只是用一定數量的貨幣參與到這個聯合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