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特權:第三等級是什麽?

論特權:第三等級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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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所收的這兩篇論文,是法國大革命時期著名法學家、政治思想家西耶斯的代表作。《論特權》集中揭露了特權階級的壟斷性和寄生性,以及特權的弊端給國家社會帶來的危害。

本書著重回答了三個問題;第三等級是什麽?是一切,是整個國家;第三等級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是什麽?什麽也不是;第三等級要求什麽?要求取得某種地位。這本書在法國大革命前夕起了極大的宣傳鼓動作用。
 

目錄

論特權
第三等級是什麽?
第一章 第三等級是整個國家
第二章 迄今為止第三等級是什麽?什麽也不是
第三章 第三等級要求什麽?要求取得某種地位
第一節 第一個要求 第三等級代表只能選自真正屬於第三等級的公民
第二節 第三等級的第二個要求 第三等級的代表須與兩上特權等級的代表在數量上相等
第三節 第三等級的第三個即最後一個要求 三級會議投票不依等級,而依人頭
第四章 政府曾試圖做過什麽以及特權者為第三等級倡議什麽
第一節 省議會
第二節 顯貴會議
第三節 前兩個等級的愛國作家
第四節 平等承擔賦稅的許諾
第五節 特權者與政府的共同朋友所提出的折衷辦法
第六節 有人提議仿效英國憲法
第七節 仿效精神不會把我們引向正確道路
第五章 本應做的事——有關的原則
第六章 尚需做的事 若干原則的闡發
譯名對照表
 

為紀念法國大革命二百周年(1789—1989),我們翻譯出版西耶斯的兩篇名著:《論特權》和《第三等級是什麽?》。這兩本小冊子先後於1788年11月和1789年1月問世,它們在鼓動革命人民和促進政治社會改革方面起過重大作用,今天讀來仍有新鮮感。

從一定意義上說,西耶斯開始了法國革命,也結束了法國尊命。埃馬努埃爾·約瑟夫·西耶斯(Emmanuel Joseph Sieyes,1748—1836)生於稅務官家庭,早年受耶穌會修道院教育,成為神甫,當過夏特爾大教堂議事司鐸,享有教會領地。因缺乏宗教虔誠,對神學格格不人,他從未履行神職。對哲學、政治經濟學,他有濃厚興趣,熟讀洛克、馬布利、孔迪雅克等哲學家的著作。1788—1789年連續發表四本小冊子,抨擊兩個特權等級(教士、貴族),宣傳政治制度改革,從此名聲大振。巴黎選他為1789年5月召開的三級會議中第三等級代表,表明他與特權等級的決裂。

在此期間,他積極參與把三級會議改為岳民議會的活動,起草《網球場宣誓》(1789年6月20日)和《人權和公民權宣言》(1789年8月26日);擁護《教士公民憲法》(1790年7月12日);參與制定1791年憲法。當選圖民公會代表後,他與平原派坐在一超,投票贊成處死國王路易十六,但對其他革命擒施往往采取默認和審慎態度。無怪乎後來在談到革命恐怖時期時,他輕擒淡寫地說一句:「我活過來了。」

熱月政變(1794年7月27日)後,離耶斯重新站到前台,被選為救國委員會委員(1795年3月),一度 國民公會主席(1795年4月)。因不滿於共和三年憲法(1795年7月通過),他拒絕參加督政府,但在五百人會(1797年果月政變後任該會主席)中極為活躍。1798年被派至柏林任大使。1799年5月任督政官後,他竭力謀求結束革命的途徑。此時三十歲的拿破侖。波拿巴將軍恰好從埃及回國,西耶斯找到了他亟需的一把「利劍」,子是同他合作排擠其他督政官,發動霧月政變(1799年11月9—10日),從而結束了法岳卓命。

西耶斯以為此後可以施展自己的政治才能,特別在制定新憲法方面。他擬訂了一部憲法草案,以「服從來自下面,權威來自上面」為原則,規定一整套繁瑣的牽制機構,上設「大選侯」為榮譽元首。拿破侖對他的權力受限制大為不滿,親自修改憲法葷案,並靶西耶斯排除在執政府之外。為安撫起見,西耶斯被安排在元老院,拿破侖賞賜他犬片領地,後又封他為帝圉伯爵。他對拿破侖日益失望,轉而支持波旁王朝復辟,但在「百日統治」時,他仍出膊貴族院會議。1815年波旁王朝第二次復群後,西耶斯因「弒君」罪被放逐,長期定居布魯塞爾,直至1830年七月革命後方回園。1836年6月默然去世。

在《第三等級是什麽?》的第二版靡頁上,西耶斯加了一個注:「本書作於1788年顯貴會議期間,出版於1789年1月初,它可作為《論特權》的續篇。」可見兩篇有邏輯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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