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書內容涵蓋哈耶克的自由主義知識觀、哈耶克的自生自發秩序觀、哈耶克的法律觀以及哈耶克法治觀的建構等四部分。
《自由秩序原理》乃是諾貝爾獎得主哈耶克所撰寫的最為重要的自由主義理論巨著。「哈耶克的論著闡發了一個思想體系,其抱負之宏大完全可與穆勒和馬克思的思想體系相媲美,但是卻遠不如它們易於受到批判,因為哈耶克的體系乃是以一種在哲學上站得住腳的有關理性之范圍和限度的觀點為基礎的。……僅依據上述理由,哈耶克的論著就有資格命令(command)哲學家、社會理論家和政治經濟學家給予其以批判性的在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