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公約評注: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二冊)

民權公約評注: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二冊)
定價:396
NT $ 345
 

內容簡介

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冶權利國際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起,構成「國際人權憲章」,影響廣被,惠澤眾生。我國於1998年簽置該化約,現正在積極准備批准加入和實施。

《民權公約評注》一書根據歷史背景、不術理論案例法逐條解釋和評注《公民權利和政冶權利國際公區》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具權威性的關於該公約的著作。作者曼弗雷德·諾瓦克教授多年來一直從事人權法的研究和教學工作,並在三聯合國長期擔任專家。

本書揭示,人權事務委員會,無論在締約國報告程序中,還是在個人訴程序中,都努力與締約國開展建設性對話。
 

目錄

譯叢總序
中文版
前言
引注體例
導論
第一編 《公民權利和政冶權利國際公約》
序言
第一部分:自決權
第1條 人民的自決權
第二部分:一般性規定
第2條 國內實施和禁止歧視
第3條 性別平等
第4條 社地緊急狀態時期可以允許的克減
第5條 禁止濫用和但書
第三部分:主體權利
第6條 生命權
第7條 禁止酷刑
第8條 禁止媽隸制度
第9條 人身自由與安全
第10條 被拘禁者受到人道人尊嚴等遇的權利
第11條 禁止因債務原歷而被監禁
第12條 遷徒自由
第13條 保護外國人免受任意驅逐
第14條 民事和刑事審判中的程序保障
┅┅
第四部分:國際實施條款
第五部分:解釋原則
第六部分:最後條款
第二編 《公民權利和政冶權利國際公約第一任擇議定書》
附錄
一、文本
二、委員會的決定
三、有關簽署或或准的聲明
四、列表
五、來文格式
六、秘書處對個人來文的回復樣本
七、縮略語表
八、選擇書目
九、索引
譯後記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評注本自1993年面世,已近10年。此間,《公約》締約國由116個增至1218個,兩個任擇議定書的締約國也分別由臼個和14個增至102個和叼個。換句話說,當今世界,大約80%的主權國家已經把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所宣載的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確認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義務,50%以上的國家已經接受其轄內的國民個人在他們認為自己的公民、政治權利受到侵犯時享有向國際條約監督機構一一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起申訴的權利。自從25年前成立以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這個專家委員會共審查了三百多份由政府提交的締約國報告和由來自大約七十個締約國的聲稱為受害者的人所提交的一千余份申訴◇另外,它還發表了30份一般性意見。這些一般性意見構成了《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的各類條款的有價值的解釋淵源。盡管《公約》是一份為國家實踐、人權事務委員會案例法、國內法院法理和學者著述所不斷重釋和發展的活着的國際人權法文書,但是,本書中的大多數法律資料以及我本人的評論如今依然像本書剛出版時那樣具有價值。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7年和1998年先后簽署了人權兩公約,並於2001年3月27日批准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對於B億中國人民的人權保障以及國際人權保護來說,是一件令人鼓舞的大事。中國在此之前已經批准了《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禁止酷刑公約》和《兒童權利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則是聯合國6個核心公約中惟一尚未被中國批准的公約。中國政府非常重視關於在批准《公約》之前使其國內法律制度——尤其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符合《公約》各項要求的義務。這種做法肯定要比在作出許多保留的條件下很快批准《公約》更為妥當。但另一方面,似應將人權條約的簽署和批准之間的時間間隔保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以避免人們產生如下的猜疑,即有關政策可能發生變化,或者在實施《公約》權利方面存在不可克服的障礙。

本書揭示,人權事務委員會,無論在締約國報告程序中,還是在個人申訴程序中,都努力與締約國開展建設性對話。如果締約國政府能夠證明它們已經為遵守其條約義務而采取了合理的措施,那麼,委員會傾向於接受相當寬泛的國家判斷余地,而不作出有關國家違反國際人權法的決定。我們希望,《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評注本的中文版將有助於中國讀者更好地了解《公約》及其兩個議定書中各條規定的法律含義,並可加快中國批准《公約》的進程。從長遠來看,中國政府可以進一步考慮批准《公約》的兩個任擇議定書,以使其公民享有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個人申訴的權利,並廢除如今在中國仍然被普遍使用的死刑。畢竟,只有當政府接受所有的人權,並且這些權利能夠通過獨立的國內和國際人權監督機構得到實施時,我們才能說人權是完全有效的。

最后,我要對那些為將本書從英文翻譯成中文的艱巨工作作出貢獻的人士和機構深致謝忱。我衷心感謝承擔翻譯的孫世彥先生(吉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畢小青先生、田澤女士、王四新先生、趙雪綱先生(以上四位均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和柳華文先生(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尤其是負責本書所有譯文的最終審校和編輯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夏勇教授。我要向三個學術機構表達我深深的謝意,正是它們的共同努力使該書的中文版成為可能: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位於奧斯陸的挪威人權研究所和位於隆德的瓦倫堡人權和人道主義法研究所(我很榮幸在該所擔任歐魯夫·帕爾梅人權客座教授)共同發起了這項工作。我要特別感謝挪威人權研究所的莉薩·斯特恩斯女士和奧托·馬爾姆格倫先生以及瓦倫堡人權和人道主義法研究所的格德門德爾·阿爾弗雷德松先生、喬納斯·格日馬敦先生和馬林·烏德女士。最后但不是次要的,我要對本書英文版和德文版的出版者埃里卡和諾博特·保羅·恩格爾的中文版授權和他們的長期俁作表示感謝。
曼弗雷德·諾瓦克
2002年11月於瑞典隆德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7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