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本書為了有別於一般學界對於荀子的研究,將荀子三十二篇文獻統整、分析、並融合前人學者的研究,將整個荀子思想以「分」與「和合」為核心價值,以「羣分」為主軸,去探討荀子的天論以及人能辨、能羣、能義、禮義之統類以至天生人成等有關荀子的思想,還要釐清荀子思想從分至合的新視角,爬梳荀子天人相合之政治哲學系統。最後研究與孔子、孟子人性論之不同,還要證實荀子「天人分合」思想對個人、社會、國家的價值,甚至於影響後代的傳承與發展,即使處於新世紀時代,荀子「天人分合」之哲學思想仍然有其時代意義。
儒家天人關係理論,分為兩種思想走向:一、是傳統孟子路線──天人合一,是繼承與轉化孔子天命論思想,以心釋天,天存在於人的心性之中,以四端向外擴充,通過盡心知性表現為道徳義的天。二、是被儒家視為異端的荀學路線──天人相分。而荀子被當時視為歧出,就徐復觀所言:「他是把仁義當作客觀的知識,並沒有通過自己的精神去實踐體認,仁便在荀子思想中沒有生下根;於是荀子心目中的理想人生、宇宙,只是很合理地劃分明白,各盡其職的人生、宇宙。」荀子的主張只是用外王之學的「禮、法」等來建立合理的社會,缺乏精神上的融合,會讓儒家的至誠至信,盡心知性,存心養性的道德精神漸漸遠離,這是幾千年來儒家「性道合一」,以「天下為己任」的人文文化的終極目標。
儘管如此,荀子的天人相分,並未與天人合一對立,而是要認識人與自然是相分基礎上的合一,強調的天人之分,並不意味著天與人截然地斷分或對峙;這是以「天」為本源創生萬物和「人」,將人與自然分開,天與人各有不同職分,最後又通過「人」來達到統一的「合」,這是荀子為了整個社會國家統一「和合」的目標。人既然是自然(天)的一部份,人與天便是合一的。因為一切萬物為其統攝,是人能參與其物化之中、有形可見的自然之天,荀子為破除迷信,強調這自然的天並無意志;既然自然現象會影響人類生活,所以我們應順應天,進而制天命而用之。
隨著人類的認識與實踐活動,為了合乎人的需要,達到物我合一,荀子以性偽之分為前提,主張「羣分」的觀念,強調人生不能無羣,人生不能沒有社會組織,「羣道當則萬物皆得其宜,六處皆得其長,羣生皆得其命。」荀子以「羣分」為思想基礎,也是先秦諸子中最早提出「羣學」的思想家。他指出:「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因為羣是力量、是智慧,只有羣才能勝物,羣還要善假於物,即外部的力量。這有穩定社會國家的功效,其社會學的思想對後代也有很深的影響。為了強調後天人為的重要,荀子提出人人皆可為聖的主張,由禮援法為社會立法,這是分中求合,天道與人道的統一,由天人之分以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然而為了救世之弊,力挽戰國時期天下紛亂的頹勢,首先荀子先打破了天命的觀念,提出不同於儒家人性論的學說──「性惡論」。「性惡論」為禮義、道德、君師等提出理論依據,也是探討社會國家由「亂」到「治」的過程。但是深入分析其中的意蘊,荀子的人性論仍是近於「性善論」。有別於孟子的「性善論」是荀子將孟子先驗的善,成為人為外在經驗的「禮義之善」,這替荀子的政治思想確立了理性基礎,更是落實「羣居和一」之道。
其次,人由惡向善需要聖人的教化,在強調後天人為的善外,還要強調本心固有向善的良心,荀子雖堅持性惡觀點,是因為不知節制,以致其性,離其朴,離其資,最終必失而喪之。此結果導向的性惡說是紛亂無序的社會狀態,所以荀子提出以「羣分」為基礎的「天人相合」之政治思想,這相合不只是以禮義成就君子,明理察勢,以誠化物,建立有序的社會,還要通過羣策羣力,以德治國,才能獲得更多的資源以滿足國家社會的基本需求。既然荀學與孔孟之學各有不同側重,可互為補充應用;內聖可開啟外王之業,外王也可以啟發內聖,發揮道德力量;人類社會分中有合,合中有分,內聖的主觀精神與外王的客觀精神統一,才是人類安身立命與知識、政治、經濟發展最大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