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書的主要目的在於闡釋有關繼承阿里奇亞 義大利最古老的城鎮之一,位於羅馬東南16英里阿爾巴諾群山中,盛產酒和蔬菜。其附近叢林幽美,以崇奉女神狄安娜馳名遐邇。[本書注釋星號均為原注,圈碼均為譯注。]狄安娜黛安娜
狄安娜(Diana),羅馬神話中的女神,相當於希臘神話中月亮和狩獵女神阿爾忒彌斯(Artermis),又是繁殖女神。她是拉丁人的女神,古羅馬時期在羅馬城內七丘之一的阿蘭丁山上就建有她的神殿,受庶民和奴隸們崇奉,特別受婦女崇奉。最初原是森林與自然之神,以「林中的狄安娜」(Diana
Nemorensis)著稱。祭司職位的奇特規定。三十30多年前,我剛開始研究這個問題時,原以為可以簡要地予以解釋,但不久我就感到,有必要研討一些更為一般且其中有些是迄今未曾提出的問題,這樣才能把這個問題解釋得比較合情合理,易於瞭解了解。本書的前此前的各版,對於這個問題以及與此有關的一些問題,增寫的篇幅越來越愈來愈多,涉及的範圍越來越愈來愈廣,最後全書由原來的兩卷增加到十二卷。這期間,許多讀者表示希望本書同時另出節本。現在這部節本就是為了滿足這種希望,以饗更廣大的讀者。著者在壓縮原著篇幅時,儘量保留了書中重要原理和足以說明每一問題的充分例證。儘管做了節縮,但絕大部分文字仍依照舊著,,未加改動。為多保留原文起見,書中注釋及所依據的準確引證材料,只好全部割愛。讀者如欲查明某一論述的依據,請參考本書十二卷版,那裡該處附錄了有關的詳細文獻和詳盡的參考書目。
這部節縮本,既未增寫新問題,也未改變原書十二卷所闡述的觀點。在原書出版之後我所得的新的資料,大體上都印證了我以前所作的結論,vi或作為過去所提原理的新例證。譬如,在有關為王者到一定時期、或到其精力開始衰退之時必須被處死這個極其重要問題上,凡能說明這一習俗確實廣泛流行的證據,這部節本都大量採用。俄羅斯南部喀薩爾人
或譯可薩。我國《經行記》中稱為可薩突厥,《新唐書》中稱為突厥可薩,系韃靼人的一支。在中世紀建立的強大王國,就是這類有限君主制政體的突出例證。在喀薩爾人的王國裡,國王在任期屆滿時,或遇旱潦饑饉、戰爭失敗等標誌象徵其精力已經衰退之情況時,都得被處死。古代阿拉伯人遊記裡記載過喀薩爾國王們被有組織、有步驟地處死的情況,這些證據我都彙集在一起,另編成文。 見弗雷澤(J. G.
Frazer):《可薩人弑君記》(The Killing of the Khasar Kings),載《民俗》(Folk拟lore)xxviii(1917),第382407頁。此外,非洲也新發現了好些不少與此相類似的弑君習俗的事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要算布尼奧羅
在今烏干達境內。地方曾經遵行的習俗:每年從部落中選出一人假扮為王,把他當作已故國王的化身,讓他與已故國王的遺孀在其陵廟中同居,為王七日,然後絞殺。 見羅斯科(Rev. J. Roscoe):《中非的靈魂》(The soul of central Africa),倫敦,1922,第200頁,比較弗雷澤(J. G. Frazer):《麥基中非民族學考察》(The Mackie
Ethnological Expedition to Central Africa),載《人》(Man),xx(1920),第181頁。這習俗同與古代巴比倫人的撒卡亞節習俗非常近似。古巴比倫人在撒卡亞節期間有一位假扮為王的人,身穿王袍,享受真王的姬妾,五日後即被剝去衣衫,鞭笞至死。最近發現亞述人的一些碑銘季默恩(H.
Zimmern):《巴比倫人的新年節目》(Zunbabylonischen Neujahrsfest)(萊比錫,1918)。比較薩伊恩發表在《皇家亞洲學會學報》(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的文章(1921年7月,第440442頁)。 提供了有關上述節日的新線索,進一步證實了我以前的闡述,即:撒卡亞節乃是慶祝新年的節日,猶太人的普利姆節
見《金枝》(The Golden Bough),第六部分,「替罪羊」(The sapegoat),第354頁以下及412頁以下各頁。即淵源於此。最近還發現有和阿裡里奇亞祭司之王相似的習俗,如非洲的祭司或國王常在7七年或2兩年任期屆滿時被處死,並且在任職期間也可能被強有力的對手刺殺身亡,而由刺殺者繼任其祭司職位或王位。 見阿毛利.塔爾博特(P. Amaury
Talbot)文章,載《非洲社會雜誌》(Journal of the African Society),1916年7月號,第309頁以下;《民間文學》(Folk拟lore),xxvi,(1916),第79頁以下:帕麥爾(H. R. Palmer)文章,載《非洲社會雜誌》(Journal of the African
Society),1912年7月號,第404頁,第407頁以下。
上述有關這種習俗的事例及其他事例,都表明顯示出我們不能再把阿裡里奇亞狄安娜黛安娜祭司職位的繼承問題看作一種奇特的規定,它其實只是這種普遍存在的習俗的一個很好例證。而到目前為止,發現此類習俗最多的地方則是非洲。這些事實是否可說明古代非洲對義大利甚有影響,甚至說明南歐非洲人口之存在的影響,對此,我不擬在這裡不妄加臆測。vii歷史記載以前的歐、非兩大洲的相互關係,迄今仍不太清楚,尚待調查研究。
我對這種習俗所作的闡述是否正確,只有留待未來裁定。如有更好的解釋,我準備隨時放棄現在這些看法。在將這部節本奉獻于於讀者鑒定指正之際,我希望借此機會指明一個早就想要指明,且至今似乎仍然相當普遍的誤會,以免它繼續蔓延,這那就是:假如我在這部節本中以較多篇幅談到樹木崇拜問題,這並非是我有意誇大它在宗教史上的重要性,更不是我想要從它演繹出一套完整的神話體系來,只是因為在試圖解釋擁有「林中之王」稱號的祭司(他又必須在摘下聖林中一棵樹上的一枝——金枝——之後才能接任)的意義時,對此現象不容忽視而已。其實,我也只是把樹木崇拜這一現象作為宗教發展過程中極其重要的現象之一來看待,認為它應該完全從屬於其他因素,特別是害怕死者這一因素。我以為,總整體來說而言,後者可能是形成原始宗教的最有力的因素。我希望通透過這樣的說明,今後不再受到非難,說我想建立某種神話體系云云。其實,我不僅認為那種神話體系是虛假的,而且還認為那是愚蠢、荒謬的。我深知,誤解有如九頭之蛇,
希臘神話:九頭蛇,名叫海德拉(Hydra),它的頭砍掉一個,又會長出一個。難以期望一次說明便能徹底消除,或不再產生。我只能信賴讀者的公正和才智,他們會通透過我本人所作的聲明,加以參照比較,以糾正對我的觀點的嚴重誤解。
詹姆斯.喬治.弗雷澤
一九二二年六月,倫敦
導讀
《金枝》蔚成巨木:弗雷澤的學術影響及啟示
中正大學中文系教授 楊玉君
詹姆斯.喬治.弗雷澤爵士(Sir James George Frazer)是一位英國人類學家、民俗學家、古典學家,他所著作的《金枝》是二十世紀初的人類學、民族學名著,其影響力歷久彌新,至今依然是許多相關學科指定閱讀的材料。因為他對人類學的貢獻,弗雷澤在一九一四年獲得「爵士」稱號的榮譽,一九二○年獲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
《金枝》的卓絕地位,與弗雷澤爵士的家庭背景及學術養成過程有密切關係。詹姆斯.喬治.弗雷澤於一八五四年一月一日於蘇格蘭最大的城巿格拉斯哥出生,是四名子女中的長子。父親Daniel F. Frazer是Frazer and Green藥商的合夥人;母親Katherine Brown來自海倫斯堡,她的娘家先祖George
Bogle(一七四六-一七八一)是蘇格蘭探險家,也是第一位代表西方與西藏建立貿易及外交聯繫的外交官,據說小詹姆斯自幼就著迷於這些遠方探險的故事。藥商的家庭財務優渥,不但父親重視他的教育,也讓他得以追求學術生涯而無後顧之憂。在思想方面,一般咸認煉金術(alchemy這個中譯詞可能遠遠不足以正確反映這個詞的複雜歷史)是近代藥學(chemistry)
的源流之一。《金枝》中將近代科學視為魔法/巫術的進化,這與弗雷澤作為藥劑師子弟的家庭背景應不無關係。弗雷澤一家也是虔誠長老教會家庭,《金枝》內容中不但經常引用《聖經》,整本書的理念中也包含了對基督教文明的省思,可以想見早年的家庭教育濡染深遠。
弗雷澤原本在海倫斯堡的預科學校Larchfield Academy就學,隨後入學格拉斯哥大學,就學期間曾隨著名的物理學家克耳文勛爵(Lord
Kelvin)修習物理學,他很早就受到古典學的啟蒙,並且精通拉丁文及希臘文,在這兩處受教育的過程中,又研讀古代哲學與文學,於一八六九年取得碩士學位。並到劍橋大學的三一學院持續深造古典學tripos學程,於一八七八年考試獲得學位,次年即任教於劍橋大學。弗雷澤在《金枝》當中所引用的古典文獻展現他的學識淵博,這主要來自他深厚的希臘羅馬古典學的造詣。雖然弗雷澤顯然具有學者傾向,他卻也曾因為父親希望他能有個「真正」的職業,而至倫敦的中殿律師學院(Middle
Temple)修習法律學,並獲得了律師資格。但他從未真正執業,而是在獲得律師資格後又回到劍橋大學,從事他深愛的研究工作。
弗雷澤當時的研究專案是翻譯、註釋西元二世紀時的希臘地理學家、旅遊作家保薩尼亞斯(Paesanias)的著作《希臘志》。這本書卷帙浩繁,共計十冊(弗雷澤的註釋本分為六集),廣收希臘各城巿的風土、名勝、傳說等訊息,本書中記錄的神話和傳說日後對弗雷澤撰寫《金枝》提供了寶貴的參考資料。從他投入此書的過程中,我們也可理解他如何以同樣的勤勉與毅力從事大量民族志的閱讀及整理。在同一時期,弗雷澤也因為受到泰勒的《原始文化》(一八七一年)之比較研究法的影響,而開始關注非西方民族的習俗及信仰。不過,真正讓他踏進人類學領域的關鍵,是他另一位劍橋大學的同仁、教授阿拉伯語的威廉.羅伯遜.史密斯(William
Robertson Smith),史密斯是舊約學者、神學教授,一八八三年起任教於劍橋大學,他不但鼓勵弗雷澤研究宗教文化及儀式,更在自己擔任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編輯時(一八八八年),邀請弗雷澤撰寫兩篇詞條專文〈禁忌〉與〈圖騰主義〉。很快的,弗雷澤就開始發表人類學主題的論文,並且深信人類學的知識也將有助於他對古典文獻的理解。終其一生,他都以結合神話及儀式研究為職志。
弗雷澤是個非常勤奮的學者,他長期、規律的在書房裡工作,閱讀大量的資料,勤作筆記,擅長分類。《金枝》中廣博的巫術案例,有一大部分來自當時尚未完全接受現代文明洗禮的印度、大洋洲、印尼群島、南美洲、非洲等地的記錄。這些記錄除了來自既有文獻外,也包含了弗雷澤主動與海外的外交官、醫生、傳教士、殖民地官員等人通信的結果。當時他廣發問卷給這些與各地居民、部族有接觸的人士,以蒐集來自不同民族、文化的風俗與信仰,再參照研讀文獻、報告以及探險家的遊記等材料,並據此發表他的研究成果。而且他持續毫不懈怠的閱讀及筆記,使得《金枝》在發表第三版時,新增了更豐富的資料,篇幅從初版的兩冊遽增為十三巨冊!長年高強度的閱讀研究工作,讓弗雷澤的視力逐漸衰退,又因意外受傷,到一九三一年時完全失明。失明後他仍然在祕書及助理的協助之下,堅持研究工作。弗雷澤於一九四一年五月七日在劍橋去世,享年八十七歲。
十九世紀後半期的歐洲,正是社會進化論萌生、發展的時期。弗雷澤多少也受到進化論的影響,但他將生物基礎的進化理論應用到人類心靈上,於是在他的理解詮釋下,《金枝》中呈現的人類文明發展便是「巫術→宗教→科學」的過程。亦即原始人所認知的自然規律有一因果關係,此因果關係依循著「相似律」、「接觸律」兩種原則而建立,巫術就是人類依此因果關係而發想出操控自然規律之實踐。而介於巫術和科學之間的宗教,是在人們意識到巫術操控自然的現象效果有限時,轉而相信自然與人類生命的進程間乃受到一超自然的力量所支配,並且這超自然的力量可以被迎合與撫慰。宗教進化的下一階段是科學,科學同樣認定萬物有其內在規律,甚至對自然現象的理解也是建立在因果論上。但相較之下,弗雷澤認為巫術認定的因果關係是一種曲解的規律,因此他將巫術視為一種「偽科學」。
弗雷澤雖然被視為現代人類學之先驅,但他並未親自從事田野調查。除了西班牙及希臘外,他從未造訪過其他國家。偏偏比他晚一輩的馬凌諾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一八八四-一九四二)所提倡的參與觀察的田野調查方法,被主流人類學視為圭臬。弗雷澤所代表的老派學者在書齋裡的研究,因而被後輩譏為「扶手椅上的人類學家」。而他所引用在《金枝》的異文化風俗信仰的案例,也被批評是去脈絡化的理解與引用。更有人直指弗雷澤對異文化的認知,以及他對文明進化的理論,都帶著白人至上的殖民主義觀點的階級偏見。現代人類學家的學科基礎極為重視長期實地參與、觀察的研究調查,並且對自我研究的態度提出反省分析,在這些條件的審視下,弗雷澤及他的《金枝》毋寧是令人羞愧的存在,許多當代的人類學家也慣性的攻擊弗雷澤是帝國主義、父權主義、菁英主義等等。
儘管如此,弗雷澤在二十世紀仍是數一數二影響力深遠的學者,那又是為什麼呢?
首先,弗雷澤的散文書寫充滿詩歌般的魅力,《金枝》提供了人們浪漫的想像基礎,可能從來沒有哪一部人類學著作曾擁有這麼多非學院派的讀者。《金枝》獲得來自各方的肯定,除了內中淵博的知識外,經常也包含對弗雷澤優美文采的稱譽。他的寫作風格形成與讀者之間的親密氛圍,好似一位牧師既溫和又半帶權威的侃侃而談。相對於社會人類學家對他保持敬慎疏遠的距離,弗雷澤在文學家和藝術家之間的影響力甚至超乎他的學術成就,舉凡James
Joyce、William Butler Yeats、D. H. Lawrence、Ezra Pound等詩人都曾受到他的啟發。T. S. Eliot的〈荒原〉把《金枝》列為主要參考材料,詩句中多處用典均指涉到書中的植物衰敗與新生,艾略特也直言《金枝》對他的世代有深刻的影響。佛洛伊德、榮格發展他們的精神分析理論時,以及神話學大師Joseph
Campbell發展他的神話理論時,都受益於《金枝》中對文學及象徵的詮釋。
另一個與《金枝》攸關至鉅的,則是宗教研究這個領域。弗雷澤屬於最早一代將宗教視為社會活動,並且可以運用科學方法加以比較研究的學者。在過去,宗教是神學家對信仰本身神性的研究,而弗雷澤將它變成了世俗學問的研究對象。雖然弗雷澤用來討論的文獻及案例多半為非西方世界的異教信仰,但書中所呈現出來的宗教概念及習俗可能讓他的讀者──特別是他同屬基督教文明的同胞們──清楚的認知到不同的文化之間有著宗教及神話的類同點。例如,弗雷澤分析了古典時期的各種神祗的信仰,像Adonis、Osiris、Dionysus,不可避免的討論了他們都有死亡及復活的神話。即使弗雷澤並未將《聖經》故事也放到同一平台上審視比較,明眼人應不難看出拿撒勒的耶穌復活與上述信仰神話間的共同點,甚至繼續上推,還可以自問,在這些案例的對比之下,基督教信仰是否有其獨特性,是否與「原始人」的信仰有足夠差別?即使是要面對這些問題,都已經是前所未有的巨大衝擊。對抱持傳統敬畏宗教觀念的人而言,《金枝》毋寧是離經叛道的。而《金枝》的重大價值之一,恰恰在於這一點:它鼓勵讀者藉著多元文化的宗教現象的對比,反過來自我省察,從而更深化了對己身所屬文化的了解。
身在廿一世紀,深受漢文化影響,對原住民風俗一知半解的臺灣人,閱讀《金枝》也能夠加深我們對本身文化的了解嗎?
答案是肯定的。
《金枝》的第一章陳述了一個傳說。據說在古羅馬時代,內米湖旁的叢林中有一間黛安娜的神廟,廟旁一棵神樹,守護神樹的祭司被視為「森林之王」。如果有逃亡的奴隸折下了神樹的樹枝,就取得與祭司決鬥的資格。一旦殺死祭司,就可以接任祭司的職位成為森林之王。這枝決定命運的神樹樹枝就被稱為金枝。弗雷澤引用這則傳說為本書揭開序幕,為了解答為何要折下金枝才能挑戰祭司,以及為何得殺掉前任祭司才能成為森林之王這些問題,弗雷澤旁徵博引古往今來世界各地的原始信仰資料,以比較研究法系統化的歸納,使得許多民俗的涵意逐漸清晰。
例如在第九章〈樹神崇拜〉中,弗雷澤援引雅可布.格林(即格林兄弟之一)的說法,指出日耳曼語的「神殿」語源與自然森林相關,推測古日耳曼人的聖地可能就是自然森林。這讓我們連想到《詩經》〈桑中〉的詩句「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聞一多在解此詩句時指出,桑中(據語意是茂密的桑樹林)及〈溱洧〉等詩所描述的故事,即是昭示古代祭祀先妣、高禖的風俗。以及《呂氏春秋.順民》:「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于桑林,雨乃大至」,商湯祈雨的地方也是在桑林。 可知在信仰發展的初期,以密林作為聖地具有普遍性,這都是相信樹木有靈的樹木崇拜的案例。
許多樹木崇拜的外顯形式已經不易看出樹形,而與內米的黛安娜聖殿一樣,主要以樹枝或是草本植物的植株作為代表。例如在《金枝》中多次提及的仲夏節、五朔節的習俗,與中國的端午習俗有許多平行現象,其中很明顯的植物運用就是歐洲的聖約翰草和中國的艾草,二者是同屬不同種的植物,其生物、民俗屬性均十分的相似,也都被當成具有驅逐邪祟的植物來懸掛門上或佩戴在身上。
又如說明交感巫術中的模擬巫術,《金枝》所舉的是「模擬生產」的例子。據說弗雷澤同時代的保加利亞和波士尼亞有此習俗,「一個女人把她要收養的孩子放在她的衣服裡,又推又拉地從衣服裡鑽出來,從此以後,這孩子就被認定是她的真正兒子。」這是以模擬分娩的方式將非親生的孩子透過模擬巫術「生出來」成為自己的親生子。有此一說來對照,我們忽然便理解了傳說中唐玄宗和楊貴妃「收養」安祿山為義子時,為何會在宮中「貴妃以繡繃子繃祿山,令內人以彩輿舁之」。
貌似荒唐胡鬧的洗兒會,仍有其民俗思維的邏輯。甚至,當代臺灣民間信仰中拜認女神為契子、契女的習俗中,有類似鑽轎腳的儀式,讓拜女神為契母的孩子自女神的神桌下匐匍而出,很可能也是在模擬自女神的裙下分娩而出的「收養」巫術。
同屬生養習俗的埋胞衣(胎盤)也是一樣,《金枝》中羅列各地民俗來說明臍帶和胞衣普遍被認為在離開人體之後仍保留了交感的聯繫,因此一個人的禍福安危都與它的胞衣是否安全儲藏有關。臺灣民間也有埋胎衣罐的習俗,認為胎衣與嬰孩的元神相關,故此要深藏於居宅的地下,以免遭到破壞。 也因此,客家人以「胞衣跡」一詞用來指稱人出生的地方,也就是故鄉。
關於國王具有巫術或能使土地肥沃的超能力這個概念,弗雷澤認為是從印度到愛爾蘭等所有亞利安人的祖先們共有的信仰。荷馬時代的希臘人認為國王的統治能使「大麥、小麥長滿沃野,水果碩大壓彎枝條,六畜興旺,魚滿海洋」。在類同的思維上,中國人對帝王統治則再加上了「仁君」的倫理條件,亦即在聖王仁君的統治下,才會出現嘉禾一莖多穗、地出甘泉等太平瑞應。
在誓約的民俗方面,我們得知婆羅門教的入教儀式、結婚儀式都要踩著一塊石頭說出誓詞;馬達加斯加的人也會將石頭埋在房基之下,因為他們相信石頭能使誓約更加有力、堅固不毀。這與我們所知的原住民「埋石立約」也是基於一樣的原理。
以上略舉數例來證知弗雷澤如何在《金枝》中以豐富的民俗信仰的系統化呈現,引領讀者了解自己熟悉的民俗現象的內在思維。長久以來,太多人類學家提起《金枝》時都語帶貶抑,急著指出它的方法論及理論的缺失。殊不知所謂的缺失,實在瑕不掩瑜。人類文化中確實有相當的思維共通點,不應一概摒棄不論。所幸這種矯枉過正的趨勢已漸有人試圖導正,陸續有學者呼籲重新評價《金枝》。
《金枝》的初版距今已有一百三十餘年,至今仍然是值得研究者參考的寶庫,它也持續的在啟迪著初初接觸民俗信仰的讀者,這正是本書恆久不衰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