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1
本來無一物:閱讀《擁抱陰影》
魏宏晉(心靈工坊成長學苑講師)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那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聖經》啟示錄22章13-14節。
羅伯特‧強森的是位優秀的說書人,其《擁抱陰影:從榮格觀點探索心靈的黑暗面》一書從西方文化、歷史與宗教的觀點切入,以淺白的日常經驗和文化歷史故事交織,旨在破解二元對立世俗性觀點的迷思,析論陰影的神聖價值,精彩生動,是部講述心靈故事的佳作。
「陰影」(shadow)是榮格心理學重要的入門概念,貫串體系,以為理論的骨幹,古典榮格學派大師馮‧弗蘭茲(von Franz)甚至大膽疾呼:「簡單地說,陰影就是無意識整體。」幾乎置科學精神於枉聞,更突顯陰影這個概念在分析心理學中的地位非凡。
陰影的前身:情結
榮格的精神分析事業始於情結(complex)的科學實證研究,他的「字詞聯想測驗」(Word Association
Test)為佛洛伊德在治療病人豐富經驗裡,所歸納出不快的記憶會被壓抑進潛意識的假設,提供有力的證據。眾所周知,此舉奠立了兩人合作的基礎。情結理論在兩人合作無間的時期中被發揚光大,成為精神分析的重要理論根據。後來,榮格自立門戶之初,還曾經把自己的理論稱為情結心理學,以分析心理學正式為名則是稍後的事。
情結一詞由德國心理學家希奧多‧濟安(Theodor Ziehen)率先提出,他指稱其為「複雜的情緒所組成的」(complex compounded by the feeling),是個「情緒的複合體」(emotional complex),榮格贊同這個看法,也認為情結就是「各種想法充斥的複雜情緒體」(feeling-toned complex of
ideas),可謂之為「情感飽滿的情結」(emotionally charged complexes)。
濟安是聯想心理學(association psychology)的倡導者,他在自己所創的「心理生理學認識論」(psychophysiological epistemology)範疇內,提出屬於他自己特別的「二元論」(binomistic)思想,提倡他名之為「內在原則」(the principle of
immanence)的一元實證主義哲學立場。他的哲學方法論奠基於現實主義、客觀主義和絕對理性主義之上,所持的唯心主義認知模式反對十九世紀以來的唯物主義自然科學觀。
儘管佛洛伊德的情結理論觀點並未背離濟安的二元論的想法,但是他畢竟在科學方法論上傾向唯物的因果論,主張人類具有普遍共通的情結,且無法逃離它的影響,也就是他所說的絕大部分心理疾病的核心不出伊底帕斯情結的問題,此說主張明顯為性慾一元論。然而榮格卻認為,人類心靈由多種情結構成,且許多情結間彼此會形成二元對立,問題不單只因性慾而起。
二元對立:情結到陰影
榮格認為,人是情結的複合體,基本上,心靈就是由各種不同情結所構成的。而形成情結的原因,要追究到陰影。陰影先於情結存在,於情結背後擔任主導的角色,兩者皆屬原型。
在心靈的第一個層次,也就是在個人經驗裡,陰影隨個體成長而發展累積,會自發性地組合叢聚。由一個共同主題所組合起來的情緒、記憶、認知以及欲望的模式與核心,一組組被壓抑的心靈內容物圍繞這個核心或者模式,聚集成情緒飽滿的思想概念群,形成諸多情結。如因為想爭奪母親的幻想,產生對父親的敵意,又加上現實父親帶來真實與想像傷害的恐懼、記憶與痛苦所形成的陰影聚集在一起,因而發生戀母弒父的伊底帕斯情結。因此,情結是個人無意識的主要內容。
而進入到榮格心理學的重點,也就是集體無意識的第二的層次,榮格將情結與陰影做了進一步的區分。
榮格在一九○六年到一九一二年與佛洛伊德合作期間,抱持著支持佛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論的立場,盡量援引佛氏概念詮釋心理現象,期間於一九一二年出版的《無意識心理學》(The Psychology of the Unconscious),裡頭並沒有提到陰影,那時是以情結替代。兩人分道揚鑣後,他在《轉化的象徵》(Symbols of
Transformation,1956年)裡寫道:「我分析美國人時,經常看到的劣勢人格,所謂的陰影,是以黑人或者印地安人的樣貌出現。」榮格在討論美國人這個族群時,以一位年輕的美國女性的夢境分析為案例,他指出,出現在她夢中的美洲阿茲特克原住民,可能不是她自己的陰影,因為那是個男性,所以要將他當作她人格中的陽性部分。這是以集體無意識心靈中的阿尼瑪(anima)與阿尼姆斯(animus)這組二元對立的原型結構作為分析的基準。
原型常常會形成對立的組合,比如阿妮瑪與阿尼姆斯,各自成為彼此對立面的陰影,這在古典榮格學派裡,構成集體無意識分析的主題。而原型的特性在於絕對不可妥協,本身就是個二律背反(antinomy),比如絕對的善或絕對的惡都無法獨立存在,如果不能彼此彰顯,便只是無意義的各自概念而已。因此,原型本身也有陰影。榮格曾以舊約上帝只因撒旦的質疑,便降災試煉他的虔信子民約伯為例指出,約伯對上帝的無情且無來由的懲罰一概承受,反而顯現出被造者的心性比創造者高尚完美的矛盾。耶和華不信任他所造的約伯,正是他的陰影投射,多疑獨斷且憤怒殘酷的性格,透露出他的困境。也因此,這個不完美的舊約上帝,只有通過道成肉身,來到人間,以新約基督的人的形象親身經歷他所創造的人世間的苦難,完成榮格學派理論所謂的個體化歷程後,才成為一個完整的個體,實現上帝原型所指涉的真實意義內涵。
陰影的破與立
綜上所述, 陰影的涵義涉及了三個層面。一是個體的,為來自個人經驗過程被壓抑的幻想 、願望 、衝動和思想等;二是集體的,不源於個體,可能是因文化、族群 、權力 、仇恨等,而產生的共同欲望的投射;三是原型的,為心靈中的絕對模式,亙古恆存的至善、邪惡、諸神眾鬼等。
佛洛伊德早年對一元性驅力精神分析理論戮力以赴,及至晚年卻意識到當中的侷限。人如果只有趨生的本能,就無法解釋抗拒痊癒、攻擊殺戮等精神官能症的模式,於是,他終於再提出具爭議性的「死亡本能」(death instinct)的概念。他在《超越享樂原則》(Beyond the Pleasure Principle,
1920年)一書中指出,人會以「強迫重複原則」,讓自己有可「控制」的快樂。自我毀滅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因此為死亡本能。性本能是建設性的,反向的死亡本能則是破壞性的,兩者同時並存,但消漲方向正好相反。他為自己的理論辯護道:「我們的觀點從一開始就是二元論的,……相反地,榮格的欲力理論是一元論的……」然佛洛伊德的辯解則反倒令人更加生疑。人生的價值也許並非僅止於眾多佛洛伊德學派學者所主張的:「可以工作、可以愛,足矣。」工作與愛人,只能算世俗標準,對志在人生實相、宇宙真理者,世俗的成功,卻可能只是換一種方式受苦。人前富貴,人後受罪,終非解脫之道。就榮格而言,身處二元對立的世界,如何整合人生內外的複雜對立才是根本。從個人、集體到原型,總有著表象之下的另一個極性,從個人觀念心性、集體道德責任,一直到終極的宗教悖論,陰影能量充沛,可正可邪的影響力真實不虛,如何去除?且同時又加以融合納入?實為關乎性靈的宗教性要事。
以上的分析,可以先備,以為閱讀貫通本書的輔助性知識。
暗裡靈光
本書的篇幅不長,結構也簡單。連同導論加上三章,共分四大部分。導論言簡意賅地指出陰影的珍貴,但容易被忽視、遭誤用的特性;正文第一部分析論陰影形成與運作的來龍去脈;第二部分由男女情愛觸動阿尼瑪∕阿尼姆斯原型的討論,進入到集體無意識,初步涉及二元對立消弭與融合的問題,開啟最後一部份「靈光」的討論。「靈光」這部分篇幅最短,實為宗教問題之探索,旨在消弭二元對立,故易讀難「懂」,宜隨詩意行文倘佯漂流,隨緣觸動為要。
「靈光」亦即榮格學派理論之「自性」(Self),為心靈整體,也是核心,本自具足,盡虛空、遍法界。自性為「神」的原型,但既非已浮上意識的任何宗教的上帝所能概括,因此也不全然等同於沉入無意識裡的魔鬼。它是個體化之前的概念、完成後的成就、引路的燈塔、是起點、也是終點,帶領著人們完整經歷生命所有的痛苦與磨難,照亮無意識中的黑暗。
陰影深埋心靈,靈光可謂整合陰影的唯一法寶。遮蔽光明而讓個人產生陰影的,不外乎人格面具;至於集體陰影,則因認同神聖的集體精神而來;而原型的陰影肇因於性質極端、彼此互為陰影的原型,一個有若意識上的形式,如天堂,另者竟成無意識中的能量,像地獄。
不管陰影起於個人經驗、集體認同,或者原型對立,不外乎因緣合和而生,本來無一物,如露亦如電。當因緣成熟,走上榮格學派所謂個體化自我探索與整合之路者,不時會有靈光乍現之際,於其時,電消露逝,無去亦無來。一時天清氣朗,恍如身處天堂;精神飽滿,有若神力滿溢。而,那就是了!
天堂有門,地獄是路
個體化歷程走的不是迷宮,沒有死路;探索的是迂迴卻必定通達的明陣(labyrinth)。靈光常伴,瞻之在前,忽焉在後,遍於心靈諸角落,照亮所有黑暗,破除任何二元對立。最後,完成旅程的英雄可以站立在拜占庭式的聖三畫前,開啟二元對立悖論無門關入口,參與到聖神當中,補足神聖結構的四位一體,成為神的本身。
《擁抱陰影》依循傳統榮格理論的路徑,從個人、集體與原型三個基本面向,為建立在二元論基礎上的精神分析尋求對立統合之道,最終再以榮格本人所建議過的宗教心靈方案作為根本的解決辦法,文獻豐富,深入淺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值得細品慢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