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是誰」這個問題,除了如何定義何謂「愛」之外,另一個考量是所謂的「最愛」是否只能有一位。
不只一位,不代表是多於一位「最愛的伴侶」那個意思。很多情況下是除了伴侶外,另一位「最愛是誰」的「競爭者」正正就是你自己。
「給自己的情書」歌詞有說到……「自己都不愛,怎麼相愛,怎麼給愛人好處」。
把自己位置放到彼此關係的最低點,完全為伴侶付出,是否真的會沒未來?
一切以自己為中心的愛情又會否是奔向幸福的良策?
就讓倆位作者在這裏給大家一點啟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