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治理正當時
紀俊臣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客座教授
壹、治理本質
從事社會科學研究,就是以「人」為主軸的研究,卻因人的角色各有不同,過去社會科學在傳統研究上,比較重視人的制度性和機制設計研究,或稱是人的結構性研究。唯現今的實證研究,則將人視為可量化的實體,甚至在質化研究時,即將人視為可深入追蹤事件來龍去脈的客體。這些社會科學研究,將傳統在公法或制度的豐碩研究成果顛覆;尤其認為純屬邏輯推理的社會科學研究,將不能深入了解社會問題的核心。因之,唯有實證研究(empirical
study)始能了解實境,從而了解問題的核心,希望擬定解決方案,以達致「藥到病除」的診治效果。
社會科學以從事類似動物研究的方法,以掌握人的行為取向和價值,並且判斷人的可量化行為意義。這些假定人類如同一般動物的研究方法,祇是因為人在研究過程中,比較容易受到各自的情緒影響,以致肯認研究人的論文,不僅論述要能價值中立,而且重視研究過程的中性化;亦即,在研究過程中,不受主觀價值的實境情緒刺激,希望人們都能保持客觀的、無性的,就如同一般動物一樣進行研究。
社會科學不僅在研究方法上,儘量將人的研究量化;近些年來,又有更大的進展,就是數位化,甚至已應用人工智慧、大數據,乃至VR、AR、SR和MR等的研究工具,以進行顛覆傳統的研究。這將是二十一世紀的社會科學研究新氣象。
事實上,社會科學在研究方法上固然有很大的進展,但真正改變的,卻是它的研究內容;尤其新冠肺炎病毒(COVID-19)肆虐全球後,社會科學的研究理論,必然有劃時代的變革。儘管變革的內容尚在醞釀和詮釋,但有一個主軸卻不僅不會消失,而且會擴大形成。此即是「治理」(governance)這個概念。在二十世紀七O年代以來,已經成為社會科學研究不可忽視的課題;直至二十一世紀,其理論形成已在社會科學占有極重要的地位。這是社會科學以人為量化研究外,更進一步發現人的結合力量,已不僅在於政治菁英的權力作用或民間的協力作用,更在於深植國家動力的根基。面對二十一世紀不可逆的氣候變遷所肇致的災難,以及人類不輕易所造次的人禍,可能遠比核子戰爭更加危難和損害。在在需要凝聚全民的力量,並在國家威權領導下,始可有效克服和減緩災難。
所謂「治理」,依Christopher Ansell和Jacob Torfing在2016年編著的「治理理論手冊」(Handbook on Theories of Governance)中,經整理各類型治理模式後,曾為治理下一定義,簡言之,是:「經由集體行動和依循共同目標所為引領社會和經濟的過程」(Governance as the process of steering
society and the economy through collective action and in accordance with common goals.);詳言之,「治理就是引領社會和經濟邁向集體協議目標的互動過程」(Governance as the interactive processes through with society and the
economy are steering toward collectively negotiated objectives.)(Ansell &Torfing 2016:4)。
此項治理定義,簡淺易懂,至少包含下列五項意涵:
一、涉及行動者不限於政府部門的人員,尚包括:民間團體、學校等私部門人員,甚至個人的互動過程。
二、重視過程遠甚於目標的達成。其針對既定目標的策進,旨在顯示行動間的互動或稱協力,以達致共同想望目標之實現。
三、所重視的是社會和經濟的民生議題,絕不宜建構在政治權力的爭奪,因之所為者皆屬人們所共同關切的事項。
四、引領係趨向的設定和激勵,所涉社會和經濟範圍廣泛,如能在共同目標下,引領大家集體作為,始可以經濟方法解決社會所關注的議題。
五、強化互動作為,始能化解客觀條件下不對等的爭議,並且展現公部門與私部門共同辦理公眾事務的建設性處理作為。
上揭定義,係Ansell和Torfing研究各項治理模式所歸納的定義。他們認為治理最大的期待,就是公共事務之處理完善。因之,良善治理(good governance),就是治理的最終目標;而治理起初乃來自民間企業的經營模式之變革,是即「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旨在鼓勵各該股東在公司經營上的參與。再說公眾事務的處理,因事物的性質、權責的分工,須要分層負責,以致「多層次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乃成為強化治理經濟的必要過程。這些觀念的興起,直接衝擊公共管理的管理範疇,導致「新治理」(new governance)正成為「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學科的主要內涵。(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