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核心研究課題是中國各地區全要素生產率比較,涵蓋省級(一級行政區,包括22個省、4個直轄市和5個自治區)、地級(二級行政區)兩個層面。二級行政區包括地級市、盟和自治州,共計332個。
所謂生產率,是指產出與投入之比。直觀上來講,同樣多的投入能生產更多產出者生產率更高,或者生產同樣產出的投入更少者生產率更高。但是不幸的是,我們遇到的問題中往往沒有這種「同樣的投入」和「同樣的產出」,我們遇到的現實問題往往是投入和產出都是不同的。因此,我們需要找到一個比較的基準,即求出產出與投入的比值,也就是求出平均來講每一單位投入的產出值。
當只用一種投入生產一種產出時,用產出與投入之比來衡量生產率是準確無誤的,因為這種計算度量出了這種要素的所有貢獻,乃至刻畫了導致這種單一產出增加的全部原因。但是,當用多種投入來生產一種產出時,例如,農民用勞動和土地兩種投入生產糧食,仍然用上述方式來計算生產率,即用產出除以投入,就不那麼好操作了。首先,第一個問題就是,現在有兩種甚至更多種投入,產出(如果只有一種的話)除以哪一種投入呢?實際上,產出除以任一要素投入如勞動投入都是可以的,但是這時候計算出來的是偏生產率或單要素生產率。偏要素生產率或單要素生產率也是我們常用的分析工具,如勞動生產率會用於很多微觀與宏觀問題的分析,而且勞動生產率的短期週期性行為與全要素生產率非常類似。但是,從概念上講,偏要素生產率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們計算出來的比如勞動生產率,並不能反應勞動這種要素的貢獻。就像數學求導一樣,偏導數的值取決於其他變量的取值,勞動生產率的大小可能反應的是資本的作用。
由此導致的用產出與投入比來度量生產率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如果我們想要要素的全部貢獻,在多投入的情況下,需要把不同類型的投入進行某種加總平均,這樣計算出來的生產率就不會出現與上面那種偏要素生產率類似的不能反應要素貢獻的情況。這種將不同類型要素投入加總平均計算總的或綜合的投入水準,以此去除產出,計算出來的就是全要素生產率。
本書的研究問題就是中國各地區全要素生產率水準值的差異。在研究的時間範圍方面,省級地區全要素生產率的分析為1978-2017年,地級全要素生產率的分析為1999-2017年。存在時間界限的差異,主要是考慮到了數據的可獲得性。在地級層面上,1999年之前的很多數據是不可獲得的,而且地級行政區劃變動較多,這進一步加大了獲得1999年之前的地級層面數據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