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當代西方編制下,美學通常被定義為藝術哲學,以藝術的觀察與討論為主。1980年代,我初次透過我的博士論文嘗試涉足藝術以外的美學,並探討對自然的美感鑑賞。雖然它是一個相對較少被開發的領域,不過環境美學,尤其是自然美學已經獲得廣泛的認可,並成為美學領域旗下的子學科。另外,像是電視、流行音樂、電視遊戲、和卡通等流行藝術的發展過程論述也是如此。這些主題肯定與美術分享有許多共同點,例如美感體驗、美感特質、表現性質、審美判斷的客觀性等。同時,每個議題都有明顯不同的問題,例如藝術的定義佔據我們對藝術討論的重要區塊,這就不(直接地)適用於或與本質相關。另一方面,某些自然現象造成生命安全根本上的威脅,如颶風和地震等,通常就不適用於美術
(fine arts)與流行藝術。像是商業性的成功和大眾訴求等因素可能就會與美術無關,但它們肯定是與流行藝術相關的重大議題。
然而,即使擴大美學範圍以涵蓋包括自然、環境、和流行藝術,總覺得它仍不足以延伸至我們美感生活中的每一角落,而這想法其實是來自於我與我教了超過二十五年羅德島設計學院的學生互動過程中所引發的。我的學生都是設計專業的學生,他們期盼從事工業設計、平面設計、家具設計、服裝設計、建築、室內建築和景觀建築等職業。他們設計我們日常生活使用的物品與用品,包括廚房用具、家具、衣服、玩具和電腦繪圖到房屋、
辦公室空間、和海岸開發等。和學生一起工作並且有時在設計工作室評論者和專業設計師面前進行作品報告,我可以從投身設計許多看似簡單、無害的物件或環境過程中,獲得許多深刻的洞見。我也對身為設計師必須處理的所有事物的職責與能力感到敬意,其中不僅包括設計本身的技術能力,還包括如環境影響、遵循安全和無障礙功能的各式法規、考慮預期使用者的文化因素、更不用說成本,以及美學等其他因素。我不斷對設計師運用他們創造的物件,以改善人們生活與世界狀態的責任感、機會與力量感到敬畏。
了解設計師透過他們的作品影響或甚至決定人們生活品質後,我開始更仔細地思考作品的大小、形狀、顏色、質地、聲音、(有時)氣味等感官性特質、以及各元素的排列組合。畢竟,日常生活中正是由這些感官性特質與自然元素共同與我們互動,進而構成我們生活的世界。大多數時候,我們與日常生活用品及環境的互動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且多半僅是在意它們的功能性價值。此外,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或特別努力,我們不會特別注意我們與這些物件之間的日常生活體驗。結果,導致我們認為與日常生活物件互動經驗是沒有任何美學上的重要意義。本書的目的之一,便是說明事實並非如此。無論是否願意去注意,其實我們與日常事物的互動中涉及許多美學議題,其中一些具有嚴重的衍生後果:包括道德的、社會的、政治的、或環境的。人們可將日常生活美學,視為一顯而易見卻未被人發現的議題。因為即使是已經對於設計一個簡單物件的複雜思維過程有完整了解,但我仍會嘗試深入到對方(使用者和接收者的立場)角色中,以體驗一個如此設計的物件。
後續日常生活美學的探索就像一趟尋寶之旅,我研究調查的每一個轉折點,就像發現一塊寶石,準備拋光並未其帶來生命。我認為我只是聚焦於其中一些表面問題的討論上,希望這本書能為後續進一步探索日常生活美學的其他延伸眾多議題開啟一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