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6年,10億使用者
你還記得你上次迷路的經過嗎?我說的是的的確確、完完全全的迷路。
我自己已經有段時間沒有那樣迷路過了。我上次迷路都是21世紀初的事了—那時我住在麻州的波士頓。那是個寒冷的星期二冬夜,我在布魯克萊恩打了場臨時湊成的夜場籃球賽,打完球後開車回家。和南波士頓的幾個愛爾蘭人混戰3個小時後,我已經疲憊不堪。不知為何,我在這條已經走了10多次的路上迷路了。我能看到我應該開到哪裡—就在查爾斯河對面,但我搞不清楚該如何開到那裡。
我的妻子雪萊已經打來好幾通電話。她問:「你在哪兒?」我一邊沮喪地用拳頭直砸汽車方向盤,對自己大喊大叫,一邊沿著2號州際高速公路朝錯誤的方向開了5哩,尋找下個圓環。也可能不是2號公路,而是3A號公路?我記不清了。
2000至2003年,我住在波士頓,在這裡我經常迷路。這座城市對個德州移民來說是如此的冷酷無情,就像一門外語一樣晦澀難懂。當地人似乎對殘缺不全的交通指示牌、蜿蜒曲折的街道和圓環感到驕傲。想透過某些十字路口甚至需要解個數學方程。這時,波士頓大肆開挖的建設工地映入眼簾—這是個投資金額高達150億美元的公共設施計畫,目的在將93號州際公路上4哩的一段路改道,將其移入地下—沒錯,我確實迷路了,而且已經偏離正確路線很遠了。
我不確定我是否真的把整個路線弄明白了。你瞧,「波士頓」實際上是一群城市的彆扭集合。如果把這些城市放在同個鐘面上,那麼從12點鐘開始,首先是切爾西,然後沿順時針方向依次是里維爾、波士頓(真正意義上的)、布魯克萊恩、布萊頓、牛頓、貝爾蒙特、劍橋、薩默維爾和查爾斯敦,它們之間還散落著10幾個小城市。這些城市都曾是獨立的自治市,都建於17世紀初到中葉之間,透過一個複雜的馬道系統相連。
這些城市命名馬道的方式非常簡單:根據馬道的目的地進行命名。例如,如果你住在17世紀的布萊頓,想騎馬去劍橋,那麼你就要走一條標明叫「劍橋」的馬道。類似地,如果你住在波士頓,想騎馬去劍橋,那麼你依然要走一條標明叫「劍橋」的馬道。
讓我們進到現代的波士頓。這裡至少有7條不同的街道都叫「劍橋」—我可不是在編故事。這是因為,現在波士頓都會區裡的這些路名大多沿用從前的馬道名稱。我還記得有一天,我開車沿著劍橋街行駛,在等紅燈的時候,我瞥了一眼和我所在這條街相交的那條街的名,也是劍橋街!
我花了兩年半的時間才弄清楚,為什麼在波士頓都會區每個街道名(假設你能找到路牌的話)都會被重複使用2次、4次,甚至7次之多。某天,我問我的房東,為什麼這些道路仍會被這樣命名,他回答說:「這樣一來,洋基隊的球迷從紐約開車過來的時候,就找不到去芬威球場的路了。」
好吧,這個解釋能讓我好受一些。
2010年,我在俄勒岡州的波特蘭度一個為期兩週的假期。我和家人一起步行穿過先鋒法院廣場。在這個清爽的夏夜,往來的人們和各種活動令這個地標性的公共空間充滿了活力。跟隨著我iPhone上的Google地圖指引,沿著亞姆希爾街走了半哩,找到一家名為「Luc Lac越南廚房」的餐廳。我8歲的女兒伊莎貝爾問我:「比爾爸爸,在Google地圖出現之前,人們是怎麼找路的?」
我想起了那些在波士頓的日子。我想起了那些把自己交給隨機性和偶然性的夜晚,就像Yelp(美國最大的評價網站)、OpenTable(網路訂餐平台)、iPhone和Google地圖出現之前身處波士頓北端的洋基隊球迷。我想起了那個我永遠不會知道像Luc
Lac(評分高達4.5顆星!)這樣的餐廳—即使我知道,我也不得不三次攔住陌生人問路。我想起了所有錯估的轉彎和過早駛出圓環的情形,以及所有那些沒有瀏覽過評價就走進去用餐的餐廳(簡直讓人不寒而慄),還有那些沒有看過它們所在街區的街景照片就預訂了的旅館(太恐怖了)。
我的目光離開了Google地圖,我抬起頭,把我的iPhone滑入我的馬甲口袋,對雪萊笑了笑,並試著回答女兒的提問:
「我們經常迷路啊,寶貝。」
在2004年之前,我們從MapQuest(網路免費地圖網站)上列印地圖,並在我們的手提箱裡或座椅下面,塞滿了胡亂摺角的美國汽車協會(AAA)出版的地圖冊。我們會在加油站停車,隔著裝有防彈有機玻璃的汽車向陌生人問路。我們會向旅館櫃台接待員詢問我們拿不準的餐廳情況。而在度假時,我們租過濫用了「海濱」一詞的公寓。我們研究過令人困惑的地鐵地圖(綠線不是E線)。我們迷過路,去過味道不怎麼樣的餐廳,也氣得捶過汽車儀表板。
但到了2010年,導航和地圖繪製技術改變了一切。我見證了它的誕生,並在其中扮演一個小小的角色。
我的一位Google地圖團隊中的朋友,麥可.瓊斯(Michael
Jones),是這樣對我描述它的:「想想看,人類在地球上存在了20萬年,而我們是嘗試過迷路滋味的最後一個世代。在我們之後,再也不會有誰、不會有人像以前的人那樣迷路了。在今天,全世界有成千上萬的人搭乘飛機旅行,降落在紐約、東京、開羅,甚至是剛果民主共和國。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人們走下飛機,來到個陌生的國度、一個他們從未去過的地方。你猜怎麼著?他們居然知道他們身處何處。他們可以找到他們下榻的旅館,或者是某家餐廳,或者是朋友的家,或者是召開商務會議的辦公室,隨便什麼地方都能找到。」
他停了一下,看著我,然後補充道:「我們做到了。你和我以及在Keyhole、Where2Tech以及Google地圖團隊工作的每個人,一起解決了這個問題!」
回到波特蘭。我在那個夏天的晚上推開了Luc Lac的門,而在此之前我已經知道這是家非常棒的餐廳了。我知道它當時還在營業,我預先挑選了菜單,而且用我iPhone上的Google地圖App幫助我輕鬆找到了這家餐廳。我知道這家餐廳不會太花俏,也不會太貴。
雪萊朝著我會心一笑,她記得我們在波士頓的日子,她記得變革是如何發生的—這項技術永遠改變了我們的生活。而現在她也是其中10億使用者之一。
Keyhole在1999年勉強起步。到了2002年,差不多用光了手頭的現金。2003年,CNN和In-Q-Tel電信(美國中情局所屬的創投公司)救活了它。而到了2004年,它又被另一家成立只有5年的公司收購。
那家公司就是Google。
Google在那一年收購了兩家地圖機構:一家是從雪梨的公寓裡走出來的四人團隊,他們在當時還未註冊成立公司;另一家是位於加州名為Keyhole的公司,公司一共有29人,而我在其中擔任市場行銷總監。
2004年秋,Google將這兩個團隊與位於加州山景城(Mountain View)Google總部41號樓的現有小團隊合併在一起,不為他們限定發展方向,但給他們提供無限的資源。公司還向團隊提供了一個保密訊息:在Google簡潔的白色搜尋框裡輸入的所有搜尋查詢中,有25%是地圖搜尋查詢。
可你猜怎麼著?Google自己並沒有地圖。
諸如「奧斯汀最好喝的瑪格麗特酒」、「新奧爾良現場音樂演出地點」、「在郵遞區號78636附近心臟病發作」之類的搜尋占了所有Google搜尋流量的很大一部分。直到2005年1月,如果你在Google的主頁上搜尋某個位置,Google仍舊會返回到一個包含10個網站連結的頁面,並在頁面底部顯示「Gooooogle下一頁」的圖標及按鈕,使用者仍然得不到他們需要的地圖和路線指引。願那個心臟病發作的人好運吧。
6年後,Google地圖產品(由前Keyhole團隊的幾名關鍵成員經營)的每月活躍用戶量達到了10億,成為全球第一大消費級地圖服務。從一個使用者都沒有,到月活躍用戶量達10億,Google用了6年。
而且,我們的工作最終推動了整個產業的發展:Yelp、OpenTable、Zillow(房地產訊息服務平台)、Priceline(旅遊服務網站)、優步(Uber)等企業都是在Google地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其他數以百計的服務也有了不錯的經濟前景,這僅僅因為有人完成了其中大部分的繁重工作,有人建置了最根本的基礎地圖,提供給大家一張白紙—有了這張紙,其他人才能在上面描繪各種全新的服務,然後透過免費的Google地圖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應用程式介面),他們把基礎地圖開放給大家使用。
2007年,Google將這些地圖和服務都塞進了你的口袋裡。Google地圖也成了蘋果殺手級新產品iPhone上的殺手級應用程式—史蒂夫.賈伯斯親自要求iPhone預裝並能執行Google地圖。安卓手機也緊隨其後。
最後,2008年,儘管使用者已經從零猛增到了5億,Google還是決定繼續擴大在地圖上已經高得離譜的投資,同時新增兩個更大膽的「登月計畫」—街景服務(Street View project)和地面實況(Project Ground Truth),而這兩個計畫最終為自動駕駛汽車開起大門。
我們是如何做到這一切的呢?老實說,當我回想起一切的起點,也就是我陪伴Keyhole走過的那段日子時,我仍然對這一切的發生感到敬畏。我是說,我難以想像我居然身處其中。在這段旅程中,我不光陪伴Keyhole一路走來,還為它的成功做出了一份小小的貢獻。
我不止一次想到「Keyhole是不可能存活下來的,這家公司可能早該關門大吉很多次了。可是我們非常幸運,許多事情都特別順利,這種好運是不可能再次出現的。」
但我很了解我在Keyhole的同事。現在回想起來,我知道我們不可能失敗:無論遇到什麼障礙,無論錯過多好的機會,我們都會找到該走的路。畢竟,我們手裡有一張王牌,無論如何,他都會想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