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公民:權威

超級公民:權威
定價:200
NT $ 158 ~ 219
 

內容簡介

  ★繼「挑戰未來公民」、「民主基礎系列少年版」之後,又一最新系列「超級公民」,延續討論正義、隱私、權威、責任四主題,培養孩子的公民素養。

  什麼時候別人有權命令你做事?
  什麼時候你有權命令別人做事?

  這些都是很難回答的問題。它們的答案與權威有關,也可以說,就是跟規則(rules)以及治理我們生活的當權者有關。我們必須回答這些問題,才能處理我們在家裡、學校、職場或政府中所面臨的權威議題。

  身為公民,我們有權利過問政府如何運用我們所賦予的權威,並藉由投票、參與政治過程、監督政府遵守憲法規定等方式,來行使這項權利。

  明智地處理有關權威的議題,是公民的責任。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必須了解權威是什麼,然後根據對於權威的理解,來判斷有關權威的議題。我們必須能夠回答這些問題:什麼是權威?權威從哪裡來?我們為什麼需要權威?

  本書讓你對權威的題材有更多的理解,以及更有能力去有效處理在自由社會的日常生活中所出現的權威議題。
 
 

作者介紹

編者簡介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2003年,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組成「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正式取得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授權,在臺灣翻譯出版「民主基礎-權威、隱私、責任、正義」系列叢書,並開始培養種子律師到校園推廣相關理念和課程。

  2006年,為擴大參與層面,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將「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執行工作交棒,民間司改會即運用美國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之一部分捐款成立「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將金士頓公司期望用於人權、法治等相關教育推廣工作之捐款款項專款專用,持續深入在國內校園及社區推廣民主法治的理念。

  2010年歲末,為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並加速提升臺灣公民與民主法治教育的廣度與深度之理想。民間司改會、扶輪社、教育界、律師界,以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號召超過兩百多名的民間人士及單位共同捐助發起、籌備並募集新台幣三千萬基金,於2011年12月正式成立了全國性的「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我們深切期盼藉著本會的成立,能夠凝聚更多元的民間力量,共同打造及深耕我國公民與法治教育的基礎工程-人人重視且具備公民與法治意識與涵養,並參與實踐,讓我國的公民與民主法治素養邁向嶄新精進的里程。
 
 

目錄

出版緣起‧推薦序‧序
簡介

第一單元 何謂權威?
第一課 權威與沒有權威的權力有何不同?
第二課 權威的來源?
第三課 如何運用權威?

第二單元 如何評估權威職位的候選人?
第四課 如何選擇合適的人擔任權威職位?
第五課 你會選誰擔任這個職位?

第三單元 如何評估規則與法律?
第六課 評估規則的好壞時,應該考慮哪些因素?
第七課 如何制定法律?

第四單元 行使權威的益處與代價?
第八課 行使權威的結果?
第九課 如何評估權威的益處與代價?

第五單元權威的範圍與限制?
第十課 權威職位設計得當的條件?
第十一課 如何評估權威職位?
第十二課 戰爭期間權威的範圍與限制?
第十三課 如何設計權威職位?
第十四課 挑戰權威有何限制?

 
 



  「民主基礎系列」介紹四個概念,這四個概念構成了美國憲政體制政府的基礎:權威、隱私、責任與正義。它們不但是了解美國政府基礎必備的關鍵詞,也是用來評估民主國家和非民主國家之間差距的重要因素。

  自由與其他價值是立國的基礎,為了維護它們,我們必須付出一些代價,或承擔一些責任。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在相衝突的價值和利益之間做出困難的選擇。在這套課程中,我們將有機會針對涉及運用權威與保護隱私的情況,加以討論和辯論,也會根據不同的情況,決定應該如何履行責任和實踐公平正義。

  你將會學到評估這些情境的方法和概念,也就是所謂的「思考工具」(intellectual tool )。思考工具幫助我們清楚透徹的思考權威、隱私、責任和正義的相關問題,形成自己的立場,並且能提出支持自己立場的理由。

  從這套課程習得的知識和技能,有助於解決公共政策或個人每日生活處境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藉由獨立思考、做出自己的結論、以及為自己的立場辯護,我們就能在自由的社會中成為更有效能(effective)且主動(active)的公民。
 
 

內容連載

權力或權威?

以上是有關權力和權威的問題練習。區分權威和權力的概念差異,非常重要。你可能曾經有這樣的經驗:某人運用權力命令你去做違背你意願的事。有時候,那個人確實可能有權這麼做,有時候則相反。到底在什麼時候,別人有權控制你的行為?

你的父母是否有權要求你的門禁時間?理由是?

你是否有權命令弟弟或妹妹離開客廳,自己霸占電視?理由是?

學校校長是否有權要求學生在上學期間不得離校?理由是?

你的朋友是否有權命令你去做你不想做的事?理由是?

政府是否有權要求你遵守你認為不正確的法律?理由是?

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需要知道權力與權威之間的不同。雖然分辨它們的方法有許多種,但是在本課程中,我們使用下列方法來區分:

權力是控制(control)或指揮(direct)某事或某人的能力。有時候人們有權使用權力,有時則不行。

1. 當強盜持槍搶劫你,他有權力這麼做,但是他並沒有權利。

2. 當最高法院指出某條法律違憲,這是同時具有權力和權利的行為。

權威同時結合了權力與權利。運用權力的權利通常是來自法律、習俗或道德原則(principles of morality)。

1. 警察具有逮捕某人的權威,因為法律賦予警察這項權利。

2. 國會具有立法的權威,因為憲法賦予國會這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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