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評價,兼具科技、法律與市場的不確定性,專利尤其如此。損害賠償是專利價值的體現,也是完善專利制度的最後一哩路。評價與損害賠償為一體的兩面,是落實專利資產創造及交易的指標,也是專利制度在學理、實務及審判上亟需合致且可合理期待的關鍵課題。
本書透過科際整合及比較法之討論,結合台、美、德、日之法律理論、實務及實證經驗,將專利損害賠償之法理架構、計算方法及實際案例整合呈現。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劉尚志
現職: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
台灣科技法學會理事長
學歷: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博士
經歷: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創院院長、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所所長
新加坡國立大學客座教授
李偉綺
現職:
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學歷:
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學士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呂柔慧
現職: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劉尚志
現職: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
台灣科技法學會理事長
學歷: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博士
經歷: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創院院長、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所所長
新加坡國立大學客座教授
李偉綺
現職:
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學歷:
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學士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呂柔慧
現職: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目錄
專利評價與損害賠償──專利法制的最後一哩路/劉尚志
第一章 導論:專利評價及損害賠償
1.1專利價值為制度的核心議題/1
1.2專利價值評估有多元目的:專利之競爭優勢、授權及損害賠償必須具備法律要件/2
1.3專利侵權之損害賠償與技術移轉之授權有不同之經濟效用/3
1.4損害賠償法理與估算,將專利市場「看不見的手」體現為「看得見的規則」/4
1.5損害賠償類型、經濟原理與會計準則的競合關係/5
1.6損害賠償之計算與可能範圍/14
1.7合理權利金及專利貢獻度為專利評價及損害賠償之主流/16
1.8本書編排及主要內容/19
第二章 美國專利侵權損害賠償制度
2.1 概 述/21
2.2所失利益/23
2.3利益說──美國設計專利之特別規範/27
2.4合理權利金/32
2.5小 結/71
第三章 日本專利侵權損害賠償
3.1規範態樣/73
3.2所失利益/75
3.3利益說/78
3.4合理權利金/82
3.5其他規範/86
3.6小 結/90
第四章 德國專利損害賠償
4.1規範態樣/93
4.2所失利益說/95
4.3利益說/98
4.4類推授權說/104
4.5其他規範/108
4.6小 結/110
第五章 我國專利損害賠償
5.1規範態樣/111
5.2具體損害賠償說──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1款前段/114
5.3差額說──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1款後段/117
5.4利益說──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2款/119
5.5合理權利金──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3款/125
5.6囑託鑑定說/128
5.7時效經過後之不當得利請求/128
5.8損害賠償計算方式選擇與併用之探討/132
5.9同一產銷鏈之侵權行為法律關係/139
5.10 當事人文書提出義務/150
5.11 法院酌定/154
5.12 小 結/157
第六章 量化實證分析──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專利侵權損害賠償案件
6.1研究範圍及方法/159
6.2智慧財產法院一審之判賠情形、判賠金額以及判賠率/160
6.3智慧財產法院一審損害賠償計算方式、範圍與判賠率/170
6.4懲罰性賠償金案比例及倍數上升/173
6.5智慧財產法院二審以及更審之判賠情形、判賠金額以及判賠率/175
6.6計算方式漸趨細緻/177
6.7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及損害賠償計算方式、範圍與維持率/178
6.8智慧財產法院上訴審懲罰性賠償金之酌定情形/181
第七章 質性實證研究──我國最高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案件分析
7.1研究範圍及方法/183
7.2具體損害賠償與差額說/184
7.3利益說/195
7.4複數專利及產品損害賠償範圍計算難題/233
7.5合理權利金/246
7.6時效經過後之不當得利請求/257
7.7損害賠償方式之併用/265
7.8當事人文書提出義務之適用/266
7.9損害賠償之酌定/270
第八章 合理權利金之發展趨勢
8.1標準必要專利之權利金計算方式/281
8.2持續性權利金之計算方式/304
8.3小結:持續性授權金之核予不當然等同故意侵權之評價/312
第九章 專利損害賠償方法論之檢視與再出發
9.1「具體損害賠償說」與「差額說」/317
9.2利益說/320
9.3合理權利金之重新詮釋/326
9.4不當得利請求權──以合理權利金為請求基礎/336
9.5損害賠償計算方式之併用──應有允許空間/336
9.6當事人文書提出義務與法院酌定之運用及互動關係/337
9.7專利法制之最後一哩路:損害賠償範圍之建構/338
參考文獻/341
第一章 導論:專利評價及損害賠償
1.1專利價值為制度的核心議題/1
1.2專利價值評估有多元目的:專利之競爭優勢、授權及損害賠償必須具備法律要件/2
1.3專利侵權之損害賠償與技術移轉之授權有不同之經濟效用/3
1.4損害賠償法理與估算,將專利市場「看不見的手」體現為「看得見的規則」/4
1.5損害賠償類型、經濟原理與會計準則的競合關係/5
1.6損害賠償之計算與可能範圍/14
1.7合理權利金及專利貢獻度為專利評價及損害賠償之主流/16
1.8本書編排及主要內容/19
第二章 美國專利侵權損害賠償制度
2.1 概 述/21
2.2所失利益/23
2.3利益說──美國設計專利之特別規範/27
2.4合理權利金/32
2.5小 結/71
第三章 日本專利侵權損害賠償
3.1規範態樣/73
3.2所失利益/75
3.3利益說/78
3.4合理權利金/82
3.5其他規範/86
3.6小 結/90
第四章 德國專利損害賠償
4.1規範態樣/93
4.2所失利益說/95
4.3利益說/98
4.4類推授權說/104
4.5其他規範/108
4.6小 結/110
第五章 我國專利損害賠償
5.1規範態樣/111
5.2具體損害賠償說──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1款前段/114
5.3差額說──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1款後段/117
5.4利益說──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2款/119
5.5合理權利金──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3款/125
5.6囑託鑑定說/128
5.7時效經過後之不當得利請求/128
5.8損害賠償計算方式選擇與併用之探討/132
5.9同一產銷鏈之侵權行為法律關係/139
5.10 當事人文書提出義務/150
5.11 法院酌定/154
5.12 小 結/157
第六章 量化實證分析──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專利侵權損害賠償案件
6.1研究範圍及方法/159
6.2智慧財產法院一審之判賠情形、判賠金額以及判賠率/160
6.3智慧財產法院一審損害賠償計算方式、範圍與判賠率/170
6.4懲罰性賠償金案比例及倍數上升/173
6.5智慧財產法院二審以及更審之判賠情形、判賠金額以及判賠率/175
6.6計算方式漸趨細緻/177
6.7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及損害賠償計算方式、範圍與維持率/178
6.8智慧財產法院上訴審懲罰性賠償金之酌定情形/181
第七章 質性實證研究──我國最高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案件分析
7.1研究範圍及方法/183
7.2具體損害賠償與差額說/184
7.3利益說/195
7.4複數專利及產品損害賠償範圍計算難題/233
7.5合理權利金/246
7.6時效經過後之不當得利請求/257
7.7損害賠償方式之併用/265
7.8當事人文書提出義務之適用/266
7.9損害賠償之酌定/270
第八章 合理權利金之發展趨勢
8.1標準必要專利之權利金計算方式/281
8.2持續性權利金之計算方式/304
8.3小結:持續性授權金之核予不當然等同故意侵權之評價/312
第九章 專利損害賠償方法論之檢視與再出發
9.1「具體損害賠償說」與「差額說」/317
9.2利益說/320
9.3合理權利金之重新詮釋/326
9.4不當得利請求權──以合理權利金為請求基礎/336
9.5損害賠償計算方式之併用──應有允許空間/336
9.6當事人文書提出義務與法院酌定之運用及互動關係/337
9.7專利法制之最後一哩路:損害賠償範圍之建構/338
參考文獻/341
序
作者序
專利評價與損害賠償──專利法制的最後一哩路
專利制度是個常生爭議的課題。爭議的來源,從知識與創新是否應該授予財產權的獨占行使,到國與國間存在著不同的產業生態與技術環境,因為專利擴大了國際比較優勢的差距,科技創新可以透過專利的排他權箝制競爭對手,改變市場的利基。越來越多的專利數量,以及各式專利聯盟的興起,使得不對稱的競爭益形明顯。
創新的質量與數量一樣重要。專利的世界裡,不好的東西,再多也沒用;好的東西數量少時,要成就大好,就必須有策略性的布局。大組織的資源多,創新內容多,然而無效的擴張與利用,只會步入大而不當的窘境,因此大者恆大,強者越強,在競爭的生態圈中,並非一成不變的定律。
專利作為無形資產,其關鍵在於品質與價值。權利品質決定了保護的力道,專利價值影響了資產的流通性,無形資產可以是無價之寶,也可能是毫無價值的財產權。然而由於法律賦予的獨占與排他權,加上專利制度在世界各國的進程不盡相同,專利在市場競爭的力道,因地而異。有些國家制度發展已久,訴訟費用也高,會增強專利的箝制性。尤其在美國,專利一直是高度動態的律法,加上市場夠大,因此專利在美國的價值是相對高的。相對地,如果市場小,或是智慧財產制度還在蹣跚起步,無形資產的價值,顯然會被低估。所以專利價值的決定,在市場價格機制中,糾結了法律制度所造成的交易成本。無形資產的合理對價,非如一般的商品,可以依循傳統經濟學「市場決定價格」的概念,而過往一直避免行政(如公平交易委員會)或司法單位介入價格之決定,隨著時空的轉變,經由法院判決或行政裁量專利對價,已是無可避免的作為。
不論是在智財先進或是剛起步的國度,創新的價格如果可以有客觀的評價,為參與市場競爭的供需雙方接受,無形資產所創造的正面與負面效益可以達到均衡。換言之,如果價格機能能夠降低法律工具負面作用,同時具有鼓勵創新的效用,對於已經全球化的專利制度,會有明確的引導功能,尤其損害賠償制度的運作,對於市場價格有高度的影響,是司法引領經濟行為關鍵的一環,對於完善無形資產的保護與利用,建制了最後一哩路。撰寫這本書的初始心,就是因為有如是之期待。
我國專利制度的施行,在全球化下智慧財產權法制和諧化之交互影響下,迄今累積了相當的經驗。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於2014年6月舉辦我國專利法制與審判之實證研討會,並於2015年由元照出版「台灣專利法制與審判實證」一書,將台灣智財法院成立六年後的專利判決進行綜合性的評估與個別重要議題的深入探討。接著在2017年7月出版了「台灣科技產業美國專利訴訟三十年之回顧」,對於專利制度於我國產業競爭發展的影響,不論是在國內或全球最先進的美國,都進行了量化與質性的實證研究,其中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的分析也包括在其中。在專利法律中與權利要件、侵害判斷相關的重要議題,尤其是進步性與均等論,我國法院已經開始步向穩健發展的方向,然而整體專利制度欲達於完善,目前在學理、實務及審判上欠缺一致性且可合理期待的關鍵課題,就是損害賠償的評估與計算。我們於2016年舉辦專利價值評估與損害賠償國際研討會,透過比較法之討論,結合台、美、德、日之實務運作及實證經驗,將專利損害賠償之議題與見解整合呈現。
一本新書完成之日,即是起算為舊書的第一天。我們深知新的議題還在持續進展,尤其是標準必要專利之價值與其在競爭法上之爭訟,方興未艾;以有涯隨無涯,本來就是研究工作者無法了卻的輪迴,然而為著出書只能讓寫作暫時告一段落。這本書能夠出版,要特別感謝李偉綺與呂柔慧兩位共同作者,他們是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畢業的高材生。偉綺大學攻讀管理科學,在科技、管理與法律的跨領域整合相當傑出,柔慧的法律基礎紮實,治學與專業的造詣高,已經是執業律師。他們兩位對於專利損害賠償的研究下了很深的功夫,也將論文與我們相關的著述整理改寫,成為這本書的重要內容。能夠與年輕人一起寫作,對於專利制度能夠有所貢獻,是我們的機緣與榮幸。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院長
劉尚志
2018年1月
專利評價與損害賠償──專利法制的最後一哩路
專利制度是個常生爭議的課題。爭議的來源,從知識與創新是否應該授予財產權的獨占行使,到國與國間存在著不同的產業生態與技術環境,因為專利擴大了國際比較優勢的差距,科技創新可以透過專利的排他權箝制競爭對手,改變市場的利基。越來越多的專利數量,以及各式專利聯盟的興起,使得不對稱的競爭益形明顯。
創新的質量與數量一樣重要。專利的世界裡,不好的東西,再多也沒用;好的東西數量少時,要成就大好,就必須有策略性的布局。大組織的資源多,創新內容多,然而無效的擴張與利用,只會步入大而不當的窘境,因此大者恆大,強者越強,在競爭的生態圈中,並非一成不變的定律。
專利作為無形資產,其關鍵在於品質與價值。權利品質決定了保護的力道,專利價值影響了資產的流通性,無形資產可以是無價之寶,也可能是毫無價值的財產權。然而由於法律賦予的獨占與排他權,加上專利制度在世界各國的進程不盡相同,專利在市場競爭的力道,因地而異。有些國家制度發展已久,訴訟費用也高,會增強專利的箝制性。尤其在美國,專利一直是高度動態的律法,加上市場夠大,因此專利在美國的價值是相對高的。相對地,如果市場小,或是智慧財產制度還在蹣跚起步,無形資產的價值,顯然會被低估。所以專利價值的決定,在市場價格機制中,糾結了法律制度所造成的交易成本。無形資產的合理對價,非如一般的商品,可以依循傳統經濟學「市場決定價格」的概念,而過往一直避免行政(如公平交易委員會)或司法單位介入價格之決定,隨著時空的轉變,經由法院判決或行政裁量專利對價,已是無可避免的作為。
不論是在智財先進或是剛起步的國度,創新的價格如果可以有客觀的評價,為參與市場競爭的供需雙方接受,無形資產所創造的正面與負面效益可以達到均衡。換言之,如果價格機能能夠降低法律工具負面作用,同時具有鼓勵創新的效用,對於已經全球化的專利制度,會有明確的引導功能,尤其損害賠償制度的運作,對於市場價格有高度的影響,是司法引領經濟行為關鍵的一環,對於完善無形資產的保護與利用,建制了最後一哩路。撰寫這本書的初始心,就是因為有如是之期待。
我國專利制度的施行,在全球化下智慧財產權法制和諧化之交互影響下,迄今累積了相當的經驗。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於2014年6月舉辦我國專利法制與審判之實證研討會,並於2015年由元照出版「台灣專利法制與審判實證」一書,將台灣智財法院成立六年後的專利判決進行綜合性的評估與個別重要議題的深入探討。接著在2017年7月出版了「台灣科技產業美國專利訴訟三十年之回顧」,對於專利制度於我國產業競爭發展的影響,不論是在國內或全球最先進的美國,都進行了量化與質性的實證研究,其中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的分析也包括在其中。在專利法律中與權利要件、侵害判斷相關的重要議題,尤其是進步性與均等論,我國法院已經開始步向穩健發展的方向,然而整體專利制度欲達於完善,目前在學理、實務及審判上欠缺一致性且可合理期待的關鍵課題,就是損害賠償的評估與計算。我們於2016年舉辦專利價值評估與損害賠償國際研討會,透過比較法之討論,結合台、美、德、日之實務運作及實證經驗,將專利損害賠償之議題與見解整合呈現。
一本新書完成之日,即是起算為舊書的第一天。我們深知新的議題還在持續進展,尤其是標準必要專利之價值與其在競爭法上之爭訟,方興未艾;以有涯隨無涯,本來就是研究工作者無法了卻的輪迴,然而為著出書只能讓寫作暫時告一段落。這本書能夠出版,要特別感謝李偉綺與呂柔慧兩位共同作者,他們是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畢業的高材生。偉綺大學攻讀管理科學,在科技、管理與法律的跨領域整合相當傑出,柔慧的法律基礎紮實,治學與專業的造詣高,已經是執業律師。他們兩位對於專利損害賠償的研究下了很深的功夫,也將論文與我們相關的著述整理改寫,成為這本書的重要內容。能夠與年輕人一起寫作,對於專利制度能夠有所貢獻,是我們的機緣與榮幸。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院長
劉尚志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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