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依姓氏筆劃排列)
王文杰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博士
經歷:國立政治大學主任秘書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法科所所長
吳承學
現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講師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研所財稅法學組碩士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經歷:司法官訓練所第51期
李聖傑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審查會委員
學歷: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法官學院講座
律師高考典試委員
司法官、司法人員特種考試命題、閱卷委員
林瑞彬
現職:德勤商務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稅務爭訟課程講師
國立政治大學審計學課程法律責任篇講師
林麗瑩
現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學歷: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
邱智宏
現職: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博士班
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經歷: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
士林及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經濟及洗錢犯罪刑事政策)
柯宜汾
現職: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經歷:臺高檢署檢察官、最高檢署特偵組檢察官
臺北、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辦事檢察官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
張憲瑋
現職: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學歷: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
經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郭政弘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碩士
經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營運長
勤業眾信製造產業、數位內容產業負責人
陳嘉琪
現職:遠傳電信(股)公司法務暨法規處副總經理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訪問學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板橋、金門、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臺北地院法官
陳麗琦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董事、執業會計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東吳大學會計碩士
經歷: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第19屆副理事長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0屆理事
社團法人臺灣省會計師公會第26屆常務理事
黃士洲
現職: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專任副教授、系主任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公法學碩士、博士
德國海德堡大學稅法中心研究
慕尼黑馬普所研究
經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稅務律師
法官學院、財訓所、國稅局內部訓練
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等講座講師
黃淑幸
現職:賀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經歷: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第27屆南區辦公室委員會委員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課程講師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
黃謀信
現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博士班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經歷:律師、檢察官、主任檢察官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
文化、東吳大學兼任講師
楊雲驊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法律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
學歷:德國圖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司法官學院及法官學院講座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
萬幼筠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風險諮詢部門營運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馬里蘭大學博士候選人
經歷:資訊工業策進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經理
美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專案經理(Ernst & Young)
劉家全
現職: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學程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劉嘉瑄
現職: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調查專員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第三處、臺北市調查處、海外室調查官
駐法國臺北代表處法務秘書
蔡佩玲
現職: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
經歷: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員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行政院105年模範公務員
謝雪妮
現職:彰化銀行法務暨法令遵循處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
經歷:國際公認反洗錢師資格認證(CAMS)
謝憲杰
現職:杰論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博士班
經歷:東吳大學兼任講師(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民事庭、勞工專庭法官
前臺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王文杰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博士
經歷:國立政治大學主任秘書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法科所所長
吳承學
現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講師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研所財稅法學組碩士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經歷:司法官訓練所第51期
李聖傑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審查會委員
學歷: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法官學院講座
律師高考典試委員
司法官、司法人員特種考試命題、閱卷委員
林瑞彬
現職:德勤商務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稅務爭訟課程講師
國立政治大學審計學課程法律責任篇講師
林麗瑩
現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學歷: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
邱智宏
現職: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博士班
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經歷: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
士林及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經濟及洗錢犯罪刑事政策)
柯宜汾
現職: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經歷:臺高檢署檢察官、最高檢署特偵組檢察官
臺北、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檢察司調辦事檢察官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
張憲瑋
現職: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學歷: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
經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郭政弘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碩士
經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營運長
勤業眾信製造產業、數位內容產業負責人
陳嘉琪
現職:遠傳電信(股)公司法務暨法規處副總經理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訪問學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板橋、金門、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臺北地院法官
陳麗琦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董事、執業會計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東吳大學會計碩士
經歷: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第19屆副理事長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0屆理事
社團法人臺灣省會計師公會第26屆常務理事
黃士洲
現職: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專任副教授、系主任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公法學碩士、博士
德國海德堡大學稅法中心研究
慕尼黑馬普所研究
經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稅務律師
法官學院、財訓所、國稅局內部訓練
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等講座講師
黃淑幸
現職:賀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經歷: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第27屆南區辦公室委員會委員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課程講師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
黃謀信
現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博士班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經歷:律師、檢察官、主任檢察官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
文化、東吳大學兼任講師
楊雲驊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法律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
學歷:德國圖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司法官學院及法官學院講座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
萬幼筠
現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風險諮詢部門營運長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馬里蘭大學博士候選人
經歷:資訊工業策進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經理
美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專案經理(Ernst & Young)
劉家全
現職: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學程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劉嘉瑄
現職: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調查專員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第三處、臺北市調查處、海外室調查官
駐法國臺北代表處法務秘書
蔡佩玲
現職: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
經歷: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員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行政院105年模範公務員
謝雪妮
現職:彰化銀行法務暨法令遵循處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
經歷:國際公認反洗錢師資格認證(CAMS)
謝憲杰
現職:杰論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博士班
經歷:東吳大學兼任講師(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民事庭、勞工專庭法官
前臺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目錄
主編序/楊雲驊、王文杰
推薦序/ 蔡碧仲
作者簡介
洗錢防制法制度介紹
洗錢防制法新法修正重點解析/蔡佩玲/3
洗錢罪的可罰基礎與釋義/李聖傑/33
洗錢犯罪不法所得之沒收/楊雲驊、林麗瑩/51
洗錢案例分析/邱智宏/81
國際接軌
國際反洗錢規範與我國對應之政策方向/柯宜汾/115
中國大陸地區反洗錢法規與實務/王文杰、楊雲驊/135
洗錢防制關於雙方可罰原則之適用與實踐/黃謀信/167
跨國逃稅、避稅與洗錢防制/黃士洲、吳承學/201
洗錢防制法令遵循實務
洗錢防制新法下的法令遵循重點/林瑞彬/233
防制洗錢之客戶風險評估與審查程序/劉家全/255
金融情報中心與金融情資申報實務/劉嘉瑄/289
金融業防制洗錢查核專案作業探討/陳麗琦、萬幼筠/319
產業因應作為
一般產業在洗錢防制法令下應有的法令遵循計畫/郭政弘、張憲瑋/359
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實務/謝雪妮/381
行動支付與洗錢防制/陳嘉琪/423
修正後洗錢防制法實務上應遵循事項
──以律師申報義務為中心/謝憲杰/439
「非金融機構」如何因應洗錢防制
──從會計師角度之初探/黃淑幸/475
附錄
洗錢防制法/503
政大法學院「法律碩士在職進修專班」榮登東亞地區第一等級、臺灣第一/511
推薦序/ 蔡碧仲
作者簡介
洗錢防制法制度介紹
洗錢防制法新法修正重點解析/蔡佩玲/3
洗錢罪的可罰基礎與釋義/李聖傑/33
洗錢犯罪不法所得之沒收/楊雲驊、林麗瑩/51
洗錢案例分析/邱智宏/81
國際接軌
國際反洗錢規範與我國對應之政策方向/柯宜汾/115
中國大陸地區反洗錢法規與實務/王文杰、楊雲驊/135
洗錢防制關於雙方可罰原則之適用與實踐/黃謀信/167
跨國逃稅、避稅與洗錢防制/黃士洲、吳承學/201
洗錢防制法令遵循實務
洗錢防制新法下的法令遵循重點/林瑞彬/233
防制洗錢之客戶風險評估與審查程序/劉家全/255
金融情報中心與金融情資申報實務/劉嘉瑄/289
金融業防制洗錢查核專案作業探討/陳麗琦、萬幼筠/319
產業因應作為
一般產業在洗錢防制法令下應有的法令遵循計畫/郭政弘、張憲瑋/359
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實務/謝雪妮/381
行動支付與洗錢防制/陳嘉琪/423
修正後洗錢防制法實務上應遵循事項
──以律師申報義務為中心/謝憲杰/439
「非金融機構」如何因應洗錢防制
──從會計師角度之初探/黃淑幸/475
附錄
洗錢防制法/503
政大法學院「法律碩士在職進修專班」榮登東亞地區第一等級、臺灣第一/511
序
主編序
「洗錢」一詞已正式被作為法律名詞使用,並在1980年代初隨著毒品交易的蔓延而在全世界範圍內被廣泛接受。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洗錢被逐步賦予了更為廣泛的內容,其上游犯罪也逐漸擴展到了販毒、走私、強盜、詐騙、貪污、受賄、逃漏稅、人口販運、恐怖主義及各式組織犯罪等領域,各國對於洗錢犯罪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提高,各項反洗錢措施遂走向現代化和跨國化,世界的反洗錢合作也逐漸整合、進行。
我國早在1996年即已經公布實施洗錢防制法,在當時可說是內容相當先進,並且是亞洲各國第一部的相關立法。但由於未獲得政府及人民應有之重視,以致逐漸落後、退步,在2007年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簡稱APG)第二輪相互評鑑時,我國因為法制面缺失、執法不足,以及金融機構防制措施的執行未完全落實、邊境現金管制不佳、非金融事業及人員僅納入銀樓業等諸多負面因素,列為一般追蹤名單,其後更於2011年間再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每下愈況,距離國際標準越來越遠,這對我國的國際貿易和各種商業活動等,都將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有人諷刺臺灣為詐騙王國,但國內司法實務卻面臨反洗錢成果不彰的各項問題,如近年來以「人頭」型態叢生的犯罪型態比比皆是,包括人頭帳戶、人頭公司、不動產之人頭登記名義人、炒股之人頭戶等,執法機關要從後端之人頭查緝前端之犯罪,往往面臨的就是大量人頭和不足的留存交易憑證或資訊,以致無從追查或中間停擺!而金融活動越多樣、多層,甚至跨境,對於執法機關造成的困境越大,嚴重影響國內金融秩序,等於鼓勵犯罪。舉個簡單例子,在海關屢屢出現「人肉運鈔」,亦即夾帶大量現金闖關,舊法時期卻無法可管的窘境,海關發現後僅能依法存關退運,增加「人肉運鈔」集團屢試不爽的誘因。
在各界的努力下,最新「洗錢防制法」於2017年6月28日施行,內容主要有「一、提升洗錢犯罪之追訴可能性」、「二、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三、增強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四、強化國際合作」等,較舊法有了大幅進步,終能趕上世界潮流,可稱是一部優秀的立法,在此謹向所有參與修法的各界人士表達敬意。
洗錢防制法雖是一部法律,但內容包括犯罪之偵查、審判、財經行政管制與監理以及國際事項等,多樣且複雜,有許多還是過去沒有的新制度,要充分瞭解這部新法,以及進一步應用在避免發生犯罪和相關的法令遵循,確實不易。本書邀集學者(刑事法、財經法及租稅法)、司法實務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及律師)、政府相關部門人員、會計師、企業法務或法遵主管等,就新洗錢防制法涉及的許多面向,發揮各個作者的專長領域,兼顧學理與實務,向社會大眾分享個人的智慧與經驗,尤其在百忙之中,還要撥冗撰稿,在此,我要致上最高的謝意。
作者群中,有多位是政大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以及博士班的學生,他們本是各領域的翹楚,在工作之餘,利用時間繼續研讀或深造法學,在課堂上,每有不同的想法相互刺激或挑戰,脫離傳統較為狹隘的單一法律觀點,與業界及實務緊密連結,是這本書的最大特色。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且教學相長,是教書生涯最快樂的事,我也以你們為傲,為榮。
本書之出版,除了要感謝各位作者賜稿、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元照出版公司的支持外,尤其要感謝林瑞彬律師及黃淑幸會計師,沒有你們從規劃、設計到正式出版的大力參與,本書不可能順利完成!謹此致謝!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楊雲驊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王文杰
2017.8
推薦序
洗錢防制法對於我國多數人而言,不論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或是執法機關執法人員都是陌生的,甚至在大學法律系課程中,也幾無相關之課程安排,此從近來兆豐案發生,國內輿論討論熱烈,卻將「洗錢防制」和「洗錢犯罪」混為一談,可見一斑。此一陌生主要來自於國人普遍欠缺對於金融環境和機制應有之尊重!我國處在資本主義的大環境,不論民眾、商業或國家,均參與比重甚高的金融活動,但對於附隨於金融活動之金融服務,卻忽略應有之成本及其肩負之社會責任,近年影響民生甚鉅的詐騙集團犯罪型態,往往以金融帳戶詐騙,再透過人頭帳戶移轉利得,其犯罪手法主要與民眾認為金融活動是零成本有關。國內長期對於洗錢防制的重視程度不足,也同樣反映在我國的洗錢防制的世界評比。洗錢防制國際規範係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FATF)所頒布之40項建議,其建議內容包括國家風險認知、國家政策統合與協調、法制與執法、預防與監理、法人及信託透明化、國際合作等六大面向。而為落實此國際規範,FATF成立各區域組織透過會員間相互評鑑方式執行。我國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APG)之創始會員,曾在2001年間接受APG第一輪相互評鑑,當時我國因有亞洲第一部洗錢防制專法,也有金融情報中心,故在亞太區是相當先進的組成與立法。但在2007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時,則因為法制面缺失、執法不足,以及金融機構防制措施的執行未完全落實、邊境現金管制不佳、非金融事業及人員僅納入銀樓業等諸多原因,進入一般追蹤名單,其後更於2011年間再落入加強追蹤名單。國際評比欠佳,影響層面深遠,蓋一個國家的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政策,相當程度代表該國對於金融體系健全的重視度,愈好的國際信譽評比,自然才可爭取更多的國家、商業及人民對外的金融活動空間。
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2018年的第三輪評鑑,行政院於2017年3月16日,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廢除)舊址的國防部文化營區5樓,成立行政院級的「洗錢防制辦公室」,透過專責辦公室之方式,全力培訓中央部會人員,並全力推動第三輪相互評鑑籌備工作之進行。本辦公室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直接督導,並由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借調法務部、金管會、經濟部、財政部、中央銀行、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部會公務員及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彰化銀行及華南銀行等私部門人員共18人,組成本辦公室團隊,並將針對國家報告、評鑑宣導與教育、國家風險評估等三個面向同步進行。
本人曾指出,兆豐案未依規定通報洗錢防制遭受的裁罰金,「比賠掉政府一個部會還要多」!此一慘痛教訓值得各界高度重視。2017年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是我國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法律,內容多元、複雜,且有些是我國法制上所未曾出現,欲充分瞭解有相當之難度。政治大學法律系楊雲驊及王文杰兩位教授在學術界早享有盛名,其主編之「新洗錢防制法──法令遵循實務分析」一書,網羅多位學界及實務界的菁英,就新洗錢防制法的諸多重要議題撰述,本人閱後,深感各篇論述完整、內容豐富,實為各界欲瞭解此一新法的必備用書,且與本辦公室工作任務之一「評鑑宣導與教育」正相吻合,故誠摯的向各界推薦此一好書。
法務部政務次長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
蔡碧仲
2017.8
後記
完稿後台灣脫離APG追蹤程序
本書完稿後,根據中央社報導,2017年7月20日APG年會大會中,臺灣獲得各會員的支持,脫離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二輪評鑑的過渡追蹤程序,繼續爭取第三輪評鑑佳績,提升國家聲譽。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蔡佩玲(本書作者之一)表示,臺灣自民國96年間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落入「一般追蹤名單」,之後因改善情形不佳,再於100年間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持續至103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結束時,仍與不丹、馬爾地夫、巴基斯坦、巴布紐亞幾內亞、菲律賓、阿富汗、寮國、越南、汶萊等國同列過渡追蹤程序的追蹤國家。
蔡佩玲指出,考量臺灣金流秩序不佳等情,法務部從104年起先行推動刑法沒收新制,並於105年制定資恐防制法、修正洗錢防制法,其中洗錢防制法部分,經各部會分別配合修法,在法制面已有重大進展。
法務部在今年3月3日,向APG提出申請脫離過渡追蹤程序,後來在7月20日APG年會大會中正式獲得各會員的支持,已順利脫離過渡追蹤程序,為本次10個缺失未改善的後續追蹤國家中,唯一順利脫離追蹤的國家。
本書認為,洗錢防制作為是一場持久戰役,國際上重視的不僅是政府的法制須符合國際規範,更重要的是政府以及金融、非金融機構之法令遵循作為應具體展現有效性。全民也應可體認為了因應洗錢防制,生活上或許會帶來些許不便,但把洗錢防制工作做好,讓洗錢犯罪不再猖獗,相信一定是全民所樂見,本書的出版,相信可以讓洗錢防制法的理論與實務,有一個溝通的橋樑,也期待2018年第三輪評鑑,臺灣能獲得佳績,並能繼續落實良善的洗錢防制,本書作者也期待能與大家繼續努力,透過各種平台,與讀者大眾交流相關重要訊息、實務疑義,再次感謝各位讀者的支持。
2017.7.28
「洗錢」一詞已正式被作為法律名詞使用,並在1980年代初隨著毒品交易的蔓延而在全世界範圍內被廣泛接受。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洗錢被逐步賦予了更為廣泛的內容,其上游犯罪也逐漸擴展到了販毒、走私、強盜、詐騙、貪污、受賄、逃漏稅、人口販運、恐怖主義及各式組織犯罪等領域,各國對於洗錢犯罪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提高,各項反洗錢措施遂走向現代化和跨國化,世界的反洗錢合作也逐漸整合、進行。
我國早在1996年即已經公布實施洗錢防制法,在當時可說是內容相當先進,並且是亞洲各國第一部的相關立法。但由於未獲得政府及人民應有之重視,以致逐漸落後、退步,在2007年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簡稱APG)第二輪相互評鑑時,我國因為法制面缺失、執法不足,以及金融機構防制措施的執行未完全落實、邊境現金管制不佳、非金融事業及人員僅納入銀樓業等諸多負面因素,列為一般追蹤名單,其後更於2011年間再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每下愈況,距離國際標準越來越遠,這對我國的國際貿易和各種商業活動等,都將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有人諷刺臺灣為詐騙王國,但國內司法實務卻面臨反洗錢成果不彰的各項問題,如近年來以「人頭」型態叢生的犯罪型態比比皆是,包括人頭帳戶、人頭公司、不動產之人頭登記名義人、炒股之人頭戶等,執法機關要從後端之人頭查緝前端之犯罪,往往面臨的就是大量人頭和不足的留存交易憑證或資訊,以致無從追查或中間停擺!而金融活動越多樣、多層,甚至跨境,對於執法機關造成的困境越大,嚴重影響國內金融秩序,等於鼓勵犯罪。舉個簡單例子,在海關屢屢出現「人肉運鈔」,亦即夾帶大量現金闖關,舊法時期卻無法可管的窘境,海關發現後僅能依法存關退運,增加「人肉運鈔」集團屢試不爽的誘因。
在各界的努力下,最新「洗錢防制法」於2017年6月28日施行,內容主要有「一、提升洗錢犯罪之追訴可能性」、「二、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三、增強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四、強化國際合作」等,較舊法有了大幅進步,終能趕上世界潮流,可稱是一部優秀的立法,在此謹向所有參與修法的各界人士表達敬意。
洗錢防制法雖是一部法律,但內容包括犯罪之偵查、審判、財經行政管制與監理以及國際事項等,多樣且複雜,有許多還是過去沒有的新制度,要充分瞭解這部新法,以及進一步應用在避免發生犯罪和相關的法令遵循,確實不易。本書邀集學者(刑事法、財經法及租稅法)、司法實務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及律師)、政府相關部門人員、會計師、企業法務或法遵主管等,就新洗錢防制法涉及的許多面向,發揮各個作者的專長領域,兼顧學理與實務,向社會大眾分享個人的智慧與經驗,尤其在百忙之中,還要撥冗撰稿,在此,我要致上最高的謝意。
作者群中,有多位是政大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以及博士班的學生,他們本是各領域的翹楚,在工作之餘,利用時間繼續研讀或深造法學,在課堂上,每有不同的想法相互刺激或挑戰,脫離傳統較為狹隘的單一法律觀點,與業界及實務緊密連結,是這本書的最大特色。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且教學相長,是教書生涯最快樂的事,我也以你們為傲,為榮。
本書之出版,除了要感謝各位作者賜稿、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元照出版公司的支持外,尤其要感謝林瑞彬律師及黃淑幸會計師,沒有你們從規劃、設計到正式出版的大力參與,本書不可能順利完成!謹此致謝!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楊雲驊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王文杰
2017.8
推薦序
洗錢防制法對於我國多數人而言,不論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或是執法機關執法人員都是陌生的,甚至在大學法律系課程中,也幾無相關之課程安排,此從近來兆豐案發生,國內輿論討論熱烈,卻將「洗錢防制」和「洗錢犯罪」混為一談,可見一斑。此一陌生主要來自於國人普遍欠缺對於金融環境和機制應有之尊重!我國處在資本主義的大環境,不論民眾、商業或國家,均參與比重甚高的金融活動,但對於附隨於金融活動之金融服務,卻忽略應有之成本及其肩負之社會責任,近年影響民生甚鉅的詐騙集團犯罪型態,往往以金融帳戶詐騙,再透過人頭帳戶移轉利得,其犯罪手法主要與民眾認為金融活動是零成本有關。國內長期對於洗錢防制的重視程度不足,也同樣反映在我國的洗錢防制的世界評比。洗錢防制國際規範係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FATF)所頒布之40項建議,其建議內容包括國家風險認知、國家政策統合與協調、法制與執法、預防與監理、法人及信託透明化、國際合作等六大面向。而為落實此國際規範,FATF成立各區域組織透過會員間相互評鑑方式執行。我國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APG)之創始會員,曾在2001年間接受APG第一輪相互評鑑,當時我國因有亞洲第一部洗錢防制專法,也有金融情報中心,故在亞太區是相當先進的組成與立法。但在2007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時,則因為法制面缺失、執法不足,以及金融機構防制措施的執行未完全落實、邊境現金管制不佳、非金融事業及人員僅納入銀樓業等諸多原因,進入一般追蹤名單,其後更於2011年間再落入加強追蹤名單。國際評比欠佳,影響層面深遠,蓋一個國家的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政策,相當程度代表該國對於金融體系健全的重視度,愈好的國際信譽評比,自然才可爭取更多的國家、商業及人民對外的金融活動空間。
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2018年的第三輪評鑑,行政院於2017年3月16日,假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廢除)舊址的國防部文化營區5樓,成立行政院級的「洗錢防制辦公室」,透過專責辦公室之方式,全力培訓中央部會人員,並全力推動第三輪相互評鑑籌備工作之進行。本辦公室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直接督導,並由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借調法務部、金管會、經濟部、財政部、中央銀行、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部會公務員及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彰化銀行及華南銀行等私部門人員共18人,組成本辦公室團隊,並將針對國家報告、評鑑宣導與教育、國家風險評估等三個面向同步進行。
本人曾指出,兆豐案未依規定通報洗錢防制遭受的裁罰金,「比賠掉政府一個部會還要多」!此一慘痛教訓值得各界高度重視。2017年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是我國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法律,內容多元、複雜,且有些是我國法制上所未曾出現,欲充分瞭解有相當之難度。政治大學法律系楊雲驊及王文杰兩位教授在學術界早享有盛名,其主編之「新洗錢防制法──法令遵循實務分析」一書,網羅多位學界及實務界的菁英,就新洗錢防制法的諸多重要議題撰述,本人閱後,深感各篇論述完整、內容豐富,實為各界欲瞭解此一新法的必備用書,且與本辦公室工作任務之一「評鑑宣導與教育」正相吻合,故誠摯的向各界推薦此一好書。
法務部政務次長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
蔡碧仲
2017.8
後記
完稿後台灣脫離APG追蹤程序
本書完稿後,根據中央社報導,2017年7月20日APG年會大會中,臺灣獲得各會員的支持,脫離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二輪評鑑的過渡追蹤程序,繼續爭取第三輪評鑑佳績,提升國家聲譽。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蔡佩玲(本書作者之一)表示,臺灣自民國96年間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落入「一般追蹤名單」,之後因改善情形不佳,再於100年間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持續至103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結束時,仍與不丹、馬爾地夫、巴基斯坦、巴布紐亞幾內亞、菲律賓、阿富汗、寮國、越南、汶萊等國同列過渡追蹤程序的追蹤國家。
蔡佩玲指出,考量臺灣金流秩序不佳等情,法務部從104年起先行推動刑法沒收新制,並於105年制定資恐防制法、修正洗錢防制法,其中洗錢防制法部分,經各部會分別配合修法,在法制面已有重大進展。
法務部在今年3月3日,向APG提出申請脫離過渡追蹤程序,後來在7月20日APG年會大會中正式獲得各會員的支持,已順利脫離過渡追蹤程序,為本次10個缺失未改善的後續追蹤國家中,唯一順利脫離追蹤的國家。
本書認為,洗錢防制作為是一場持久戰役,國際上重視的不僅是政府的法制須符合國際規範,更重要的是政府以及金融、非金融機構之法令遵循作為應具體展現有效性。全民也應可體認為了因應洗錢防制,生活上或許會帶來些許不便,但把洗錢防制工作做好,讓洗錢犯罪不再猖獗,相信一定是全民所樂見,本書的出版,相信可以讓洗錢防制法的理論與實務,有一個溝通的橋樑,也期待2018年第三輪評鑑,臺灣能獲得佳績,並能繼續落實良善的洗錢防制,本書作者也期待能與大家繼續努力,透過各種平台,與讀者大眾交流相關重要訊息、實務疑義,再次感謝各位讀者的支持。
20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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