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踏入經營餐飲店的世界,已經有二十個年頭了。
距今約二十年前,當時才大三的我,是一名普通的大學生,肩上有著父親的期待,希望我接下家裡開的蔬果舖。
當我開始認真思考自己未來的時候,身旁的同學們正忙於一連串的求職面試活動,我一邊冷眼旁觀,一邊下定決心不當上班族,並要擁有自己的事業。當年,父母經營的蔬果舖就在老家一樓,我在這樣的環境長大,或許有此決定是再自然不過的了。
下定決心之後,我便鎖定兩個主題,展開自主學習。
因為我雖然決心成為經營者,但是卻沒辦法想像自己若按照父親的期待,成為蔬果舖老闆後,可以成功。
學習主題之一,是連鎖商業理論。
連鎖商業理論,是把只有一間店面的熱門店舖拓展到100間、1000間店舖的連鎖展店理論。直到今天,我依舊深信連鎖商業理論才是經營商店的基本原則。
另一項學習主題,是蘭徹斯特法則(Lanchester’s Law)。
蘭徹斯特法則,是一種將弱者打敗強者的戰鬥守則,加以理論化的策略模式。
弗瑞德里克‧蘭徹斯特(Frederick William Lanchester)是一名英國工程師,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歸納出一套戰略,而後,已故的田岡信夫先生把這套策略概念應用於商業領域,有系統的整理成經營戰略理論。當我還在念大學的時候,就已經把田岡先生的蘭徹斯特法則系列書籍全部讀完,扎實的把經營戰略的基礎放進腦袋。
田岡先生的經營戰略簡潔易懂,我深深被那個世界所吸引。
就像這樣,在開始自己的事業之前,我就學到了連鎖商業理論與蘭徹斯特法則這兩項在現代也能暢行無阻的經商大原則。所以我一反父親的期盼,沒有選擇蔬果舖,而決意在外食產業創業。
這段詳細過程我會在本書清楚說明,但總而言之,蘭徹斯特法則使我得出一個明確的答案,那就是,就算我接下父親的蔬果舖也不會有什麼未來。
與父親討論過後,我沒有接手蔬果舖,而是另起爐灶開創居酒屋事業。大學輟學那年我二十二歲,在父親公司的名下另開了新事業,那就是在名古屋市內開了一家居酒屋「旗籠家櫻店」,這間店舖打從創業之初就獲得了很大的成功。
居酒屋本身並沒有很大,只有二十八坪,但每個月都能締造七百五十萬日圓的營收,以及三百萬日圓的利潤。假使我當年是用自己的資本經營這間店舖,那麼加上董監事酬勞後,我的年收在二十二歲那年就會上看四千萬日圓了。
從二十二歲那年起的連續三年,我擔任旗籠家櫻店的店長,帶領該店成長為生意興隆的店鋪。二十五歲時父親把經營權交棒給我,我便趁勝追擊開始推動「旗籠家」的連鎖展店計畫。
六年下來,我成功讓「旗籠家」成長為一間擁有二十間店鋪、年營收二十億日圓的公司,並在業績巔峰之時把公司賣出。獲益超過六億日圓。
賣出的同時我也辭職離開公司,沒有工作的我,把從決定開餐飲店到脫手賣出的一連串手法與想法彙整成書。承蒙讀者厚愛,我的書評價很好,獲得出版後續四本系列書籍的機會。
我生來就有創業家的氣質,沒過多久又想重回實業經營的世界,於是我在2009年成立加盟總部,專門經營能以低資本創業的事業。因為經歷雷曼風暴後,我確信未來將會是小規模商業加盟的時代。
先是開立食酒店,接著我陸續又跨足沾麵店、宅配餐點等各項外食相關事業,也將業務拓展到外食產業之外,好比說健身房、婚友社、就業持續支援A型(註1)等等,主打低資本商業,用加盟或業務委託的大架構推動多點展店。目前,以宅配餐點為主體的店舖數量一共有一百三十間之多,事業即將進入擴張的全盛時期。
我在二十二歲那年創辦的居酒屋事業,以直營店模式展店二十間,目前的事業則共有一百三十間加盟店。這樣看來,我認為我創立的每一間公司,都算得上已達成功的水準。
外食產業競爭激烈,變動急速,想在業界接連成功絕對不是一件易事。而我之所以能一次又一次成功,全是因為我一路堅守著經營餐飲店的原理與原則所致。
換句話說,一切都是因為我懂得必勝的理論。
很多經營者渴望得知具體的事例跟技巧。
然而,不論時勢如何變動,身為一名經營者真正需要的知識,應該是那不變的經營原理與原則。想要創業成功,就必須持續掌握時勢並堅守原理原則才行,而且缺一不可。
接下來這本書裡,會詳細說明是什麼樣的餐飲店經營秘方,讓我這樣的新手也能從這劇變的二十年脫穎而出。除此之外,我希望書裡的秘方能融會貫通,在所有業種與業態大展身手。
如果讀者能將此書從頭看到尾,將是我最大的榮幸。
2015年10月 鬼頭宏昌
註1:此類事業以身心障礙者為對象,因其難受一般企業雇用,而專門針對身障者提供就業機會或必要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