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本能本來就是熱愛自己所遭遇的一切環境。每個生命都是上天的傑作,沒有任何權利放棄自己,生命本來就是要為自己奮戰,由中找到生命的價值及智慧。所以不管身處在何處,都不要輕易放棄自己,因為生命可以扭轉的東西是很多。
有能力的人更是自然所賦予的權能之人,自然就比一般生命須負起更多的責任來引導這芸芸眾生。了解生命的力量及智慧,不是自己想怎樣就可以去怎樣,因為它將眾生託付予你,而你就是有這樣的力量去改變,你怎能輕易的放棄自己呢?那等同就是放棄了這些芸芸眾生。
生命永遠都相信自己可以超越自然的定律,最後卻敗在這無垠的宇宙規律,所以生命還是依循宇宙規序而存在才是王道。尤其是軌道建立之後,進化之道儼然建立起一條軌序了,生命自然就有一個標準去行為,而又不違反自然的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