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接觸到形形色色的團體,例如基金會、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近來亦有所謂「社會企業」的興起,這些團體主要目的是為了提供與公益有關之服務,在學理上我們稱為「非政府組織(NGO)」或「非營利組織(NPO)」。
本書希冀帶領讀者認識現在及未來的NGO及NPO,由法規至治理問題,由基礎架構到個案分析,由台灣以至於全球,深入淺出地從法規及治理面向切入,分析組織在台灣社會的發展與未來趨勢。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葉秋英 (Echo Yeh)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顧問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商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劉康身 (Kang-Shen-Liu)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學歷】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碩士
私立東海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王誠之 (Chen-Chi Wang)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高級資深律師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生化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台灣大學理學士
戴佑如 (Judy Tai)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高美雯 (Caitlyn Kao)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葉秋英 (Echo Yeh)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顧問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商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劉康身 (Kang-Shen-Liu)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學歷】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碩士
私立東海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王誠之 (Chen-Chi Wang)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高級資深律師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生化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台灣大學理學士
戴佑如 (Judy Tai)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高美雯 (Caitlyn Kao)
【現職】
惇安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目錄
編輯室的話
編者序
作者群序
第一篇 概 論
第一節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意義/2
一、自主性及自願性/2
二、非營利性而以公益為目標/3
三、明確的組織結構/4
第二節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成因/5
第三節 主要問題/7
第四節 現有規範檢討/11
一、民法規範的「主管機關」/13
二、法律體系問題/14
三、規範的性質──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15
四、法律保留原則未落實/16
五、規範內容不一致/17
第五節 未來法規/20
一、「財團法人法」草案略述/21
二、「宗教團體法」草案略述/25
第六節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常見爭議/28
一、境外「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與公共政策之關係/28
二、財務侵占及人員背信問題/31
三、基金會之投資活動/32
四、租稅優惠爭議/33
五、遊說與公益/36
六、「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傳承問題/39
第七節 另類型態:社會企業/41
第八節 小 結/43
第二篇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介紹
第一節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種類/45
一、人民團體/45
二、公益性社團法人/46
三、財團法人/48
四、行政法人/50
五、社會企業/52
第二節 業 種/60
一、中央政府/62
二、地方政府/70
三、小 結/73
第三節 法 規/81
一、民 法/81
二、人民團體法/105
三、公益勸募條例/124
四、醫療法之醫療法人/129
五、租稅相關法規/132
六、「財團法人法」草案/144
七、「宗教團體法」草案/149
第四節 哪些治理問題優先/157
第五節 董事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161
一、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與董事間之契約性質及責任/161
二、實務上對董事責任之討論──私立高級中學投資損失案/170
三、實務上對董事責任之討論──基金會購買法拍屋案/175
四、「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之董事或負責人之刑事責任/179
第六節 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及外國立法例/180
一、美 國/180
二、歐 盟/195
三、聯合國與「非政府組織」/204
四、中國大陸/208
第三篇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個案說明
第一節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215
一、背景與法源/215
二、財務監督要求及投資/216
三、董事任期/220
四、醫療活動/223
第二節 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225
一、背 景/225
二、公益信託/225
三、投資控股/226
第三節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229
一、背景與法源/229
二、紅十字會法簡介及檢討/232
三、對紅十字會法修法提案之介紹/234
四、紅十字會法與人民團體法及相關立法草案之比較/236
第四節 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usic Copyright Association Taiwan)/238
一、背景與法源/238
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與人民團體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比較/241
三、智財局之廢止/243
編者序
作者群序
第一篇 概 論
第一節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意義/2
一、自主性及自願性/2
二、非營利性而以公益為目標/3
三、明確的組織結構/4
第二節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成因/5
第三節 主要問題/7
第四節 現有規範檢討/11
一、民法規範的「主管機關」/13
二、法律體系問題/14
三、規範的性質──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15
四、法律保留原則未落實/16
五、規範內容不一致/17
第五節 未來法規/20
一、「財團法人法」草案略述/21
二、「宗教團體法」草案略述/25
第六節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常見爭議/28
一、境外「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與公共政策之關係/28
二、財務侵占及人員背信問題/31
三、基金會之投資活動/32
四、租稅優惠爭議/33
五、遊說與公益/36
六、「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傳承問題/39
第七節 另類型態:社會企業/41
第八節 小 結/43
第二篇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介紹
第一節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種類/45
一、人民團體/45
二、公益性社團法人/46
三、財團法人/48
四、行政法人/50
五、社會企業/52
第二節 業 種/60
一、中央政府/62
二、地方政府/70
三、小 結/73
第三節 法 規/81
一、民 法/81
二、人民團體法/105
三、公益勸募條例/124
四、醫療法之醫療法人/129
五、租稅相關法規/132
六、「財團法人法」草案/144
七、「宗教團體法」草案/149
第四節 哪些治理問題優先/157
第五節 董事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161
一、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與董事間之契約性質及責任/161
二、實務上對董事責任之討論──私立高級中學投資損失案/170
三、實務上對董事責任之討論──基金會購買法拍屋案/175
四、「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之董事或負責人之刑事責任/179
第六節 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及外國立法例/180
一、美 國/180
二、歐 盟/195
三、聯合國與「非政府組織」/204
四、中國大陸/208
第三篇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個案說明
第一節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215
一、背景與法源/215
二、財務監督要求及投資/216
三、董事任期/220
四、醫療活動/223
第二節 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225
一、背 景/225
二、公益信託/225
三、投資控股/226
第三節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229
一、背景與法源/229
二、紅十字會法簡介及檢討/232
三、對紅十字會法修法提案之介紹/234
四、紅十字會法與人民團體法及相關立法草案之比較/236
第四節 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usic Copyright Association Taiwan)/238
一、背景與法源/238
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與人民團體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比較/241
三、智財局之廢止/243
序
編輯室的話
書寫與記錄是法律人被賦予的天職,各種形式的書寫,筆記的、論述的、分析的、翻譯的、符篆的、推敲的,法律人在文字中演繹、定位、尋求最近到最遠的邊緣,於是我們決定出版,誌念書寫的軌跡。
編者序
當「公司」的地位在社會活動中,不斷地提升,且其治理不斷地被規範檢討時,我們不禁要問:那麼「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呢?悄聲存在我們四周也有許多「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它們不是法律名詞,廣義的型態眾多。比如,行天宮是以財團法人來運作,而我們常常就醫的大型醫院,也多係財團法人。您所熟悉的雲門舞集是財團法人。大型的勸募團體,例如慈濟、紅十字會及聯合勸募則是以特殊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的方式存在。公共電視是公設法人,兩廳院則是行政法人。
隨便走在街上,常常看到某個建築物標示為某財團法人所有,而長庚醫院對上市公司台塑相關企業的持股已足以影響其治理。許多企業為節稅兼公益目的設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台灣很多廟宇是財團法人。
只是,什麼樣規模的「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才應該被注視?
如果以民法總則(參第44條)規範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的精神為例,它的財產在解散清算後不得歸屬自然人或營利團體,除非另有規定,應歸屬於地方自治團體。亦即,這些法人的財產潛在是屬於公家的。此外,許多機構的主要財源來自政府補助。理想上,它們似乎應該受到更嚴格的治理。類比那些向大眾籌資的公司,或從事間接金融的銀行保險業,它們的法律確實訂定較嚴格的治理原則及處罰。
另一方面,大型「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扮演社會安全網中非常重要的補充角色,我們常看到慈濟人、紅十字會及聯合勸募出現在各種救助的場合。過度規範可能會斲傷人們無償奉獻的意願,其拿捏必須精準而謹慎。
現行大型「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在其各自領域其實已相對是模範生,只是社會對它們的期待更高,在各種公共言論下,難免產生治理現實和「為善最大」認知上的扞格。也許,社會對它們的關注太大,而忽略整體「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的治理水平問題,而這些大型組織亦同,以致面對社會責難,輕易陷入對立的陷阱。誠然,人們以信任、信仰或善意來推動或參與,其組織之治理,可能需要高度的自制和法治文明。此外,治理需要相當的成本,補貼因此更形重要。無論如何,法律恐怕不是最終手段,但可能是推動此等文明的中間必要手段。
作者群序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一個現今社會上蓬勃發展且逐漸引起重視的議題。
不論是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及社會企業,其內部組織、財務監理、功能及目標等,均益發複雜。社會大眾期許透過「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扮演社會議題的重要推手,促進多元交流及有效發展,然而在快速演變且尚未建構完善的規管及法制架構下,批評及弊端亦伴隨而生。如何使「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有效發揮並兼顧社會大眾信賴的前提下,建立其長遠經營及具紀律之規範,是本書最初發想的起點。
本書先從「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意義、成因與主要爭議出發,其次就國內法令針對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行政法人等組織之監理、稅賦優惠、內部治理與資訊透明度等面向進行檢視,並介紹外國立法例對於這些團體之立法或指引。最後,介紹數個在國內相當活躍並常見於報章雜誌的「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供讀者參考。
藉由本書的討論,筆者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相關議題之重視。事實上,與同屬法人性質之「公司」相較,「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長期受到邊緣化,不僅媒體報導的比率偏低,相關參考文獻亦不多見,法令規範面雖不可謂荒蕪一片,但絕對應予強化。本書即將付梓之際,欣見行政部門再次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與「宗教團體法草案」交立法部門審議,期盼在未來的立法過程中,本書能達到拋磚引玉之效果,吸引更多人一同檢視、檢討、改變並促進我國「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之發展。
最後,筆者們要感謝惇安法律事務所提供撰寫此書之機會,亦感謝各位同仁之意見參與及元照出版公司相關專業意見之提供與協助,使我們能順利完成本書。
書寫與記錄是法律人被賦予的天職,各種形式的書寫,筆記的、論述的、分析的、翻譯的、符篆的、推敲的,法律人在文字中演繹、定位、尋求最近到最遠的邊緣,於是我們決定出版,誌念書寫的軌跡。
編者序
當「公司」的地位在社會活動中,不斷地提升,且其治理不斷地被規範檢討時,我們不禁要問:那麼「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呢?悄聲存在我們四周也有許多「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它們不是法律名詞,廣義的型態眾多。比如,行天宮是以財團法人來運作,而我們常常就醫的大型醫院,也多係財團法人。您所熟悉的雲門舞集是財團法人。大型的勸募團體,例如慈濟、紅十字會及聯合勸募則是以特殊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的方式存在。公共電視是公設法人,兩廳院則是行政法人。
隨便走在街上,常常看到某個建築物標示為某財團法人所有,而長庚醫院對上市公司台塑相關企業的持股已足以影響其治理。許多企業為節稅兼公益目的設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台灣很多廟宇是財團法人。
只是,什麼樣規模的「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才應該被注視?
如果以民法總則(參第44條)規範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的精神為例,它的財產在解散清算後不得歸屬自然人或營利團體,除非另有規定,應歸屬於地方自治團體。亦即,這些法人的財產潛在是屬於公家的。此外,許多機構的主要財源來自政府補助。理想上,它們似乎應該受到更嚴格的治理。類比那些向大眾籌資的公司,或從事間接金融的銀行保險業,它們的法律確實訂定較嚴格的治理原則及處罰。
另一方面,大型「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扮演社會安全網中非常重要的補充角色,我們常看到慈濟人、紅十字會及聯合勸募出現在各種救助的場合。過度規範可能會斲傷人們無償奉獻的意願,其拿捏必須精準而謹慎。
現行大型「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在其各自領域其實已相對是模範生,只是社會對它們的期待更高,在各種公共言論下,難免產生治理現實和「為善最大」認知上的扞格。也許,社會對它們的關注太大,而忽略整體「非政府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的治理水平問題,而這些大型組織亦同,以致面對社會責難,輕易陷入對立的陷阱。誠然,人們以信任、信仰或善意來推動或參與,其組織之治理,可能需要高度的自制和法治文明。此外,治理需要相當的成本,補貼因此更形重要。無論如何,法律恐怕不是最終手段,但可能是推動此等文明的中間必要手段。
作者群序
「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一個現今社會上蓬勃發展且逐漸引起重視的議題。
不論是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及社會企業,其內部組織、財務監理、功能及目標等,均益發複雜。社會大眾期許透過「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扮演社會議題的重要推手,促進多元交流及有效發展,然而在快速演變且尚未建構完善的規管及法制架構下,批評及弊端亦伴隨而生。如何使「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有效發揮並兼顧社會大眾信賴的前提下,建立其長遠經營及具紀律之規範,是本書最初發想的起點。
本書先從「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意義、成因與主要爭議出發,其次就國內法令針對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行政法人等組織之監理、稅賦優惠、內部治理與資訊透明度等面向進行檢視,並介紹外國立法例對於這些團體之立法或指引。最後,介紹數個在國內相當活躍並常見於報章雜誌的「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供讀者參考。
藉由本書的討論,筆者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相關議題之重視。事實上,與同屬法人性質之「公司」相較,「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長期受到邊緣化,不僅媒體報導的比率偏低,相關參考文獻亦不多見,法令規範面雖不可謂荒蕪一片,但絕對應予強化。本書即將付梓之際,欣見行政部門再次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與「宗教團體法草案」交立法部門審議,期盼在未來的立法過程中,本書能達到拋磚引玉之效果,吸引更多人一同檢視、檢討、改變並促進我國「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之發展。
最後,筆者們要感謝惇安法律事務所提供撰寫此書之機會,亦感謝各位同仁之意見參與及元照出版公司相關專業意見之提供與協助,使我們能順利完成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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