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在如此情況之下,我很自然地被倫敦吸引,這個大汙水坑裡面匯集了大英帝國各種販夫走卒、閒雜人等。」
華生醫生,《血字的研究》
夏洛克‧福爾摩斯故事裡的倫敦是個想像中的城市,與現實有所落差,作者亞瑟‧柯南‧道爾並沒有過度鋪陳。在他簡單幾筆的勾勒之下,賦予我們對這城市概要的印象:霧氣、煤氣燈、韓森馬車、紳士俱樂部、歌劇院、當舖、琴酒酒吧、滑頭的街頭小童,以及傻不隆咚、來自「蘇格蘭場的人」——對於我們這些忠實讀者已然足夠;並讓我們知曉1890年代的倫敦,這個具有大不列顛、大英帝國、大英國協偉稱的世界首都,是維多利亞時代告終前的最後一口氣。
站在19世紀倫敦街頭,我們可以看到水洩不通的要道、拉著馬車的馬、蘭道馬車、布羅漢姆馬車、商店櫥窗向外散射的光輝以及鋪天蓋地的「黃湯大霧」。同時還可聽到馬蹄鐵叮叮作響,車輪在石子路上發出的喀答聲,手搖風琴奏出的音樂,小販叫賣偏方、火柴、花束、海螺的聲音。有點擁擠,有點髒兮兮,有點怪味道,不過十分新奇。
然而,這些景象並沒有完全消失殆盡:恰恰相反的是,如果福爾摩斯與華生來到現代,他們對倫敦的熟悉程度會讓人大吃一驚。倫敦四處都有中世紀,甚至是羅馬時代倖存至今的建築風格:都鐸時期的黑白交錯,詹姆斯一世時期的優美,喬治王時期的雅緻,還有1960年代的野獸派建築風格。
在這些玻璃帷幕和鋼鐵巨塔的影子之下,有著舊時代重要的公共建築、古老教堂、令人印象深刻的紀念碑、歷史悠久的飯店、餐廳與商店。如果我們把視角拉到玻璃帷幕和日光燈管之上,離開美甲店和日曬沙龍、漢堡店與手機商場,我們會見識到歷史悠久的倫敦如何巧妙地與21世紀接軌。
極度缺乏一致性的景色也讓人遐思無限。1666年的大火讓倫敦這個中世紀城市元氣大傷,正當灰燼還在四處飛散、地面還是炙熱燙人的時候,官紳政要們還沒空清除沾滿粉塵的假髮,就已開始著手宏偉的重建設計,讓林蔭大道、大街、廣場重現猶如巴洛克時期壯麗的巴黎街區。這些重建計畫始終沒有通過,但今日的倫敦反倒因此擁有華麗的叢集,充滿驚奇的建築混搭風格,令外來客無法猜到下個轉角會有什麼。我們也該記得,在福爾摩斯的時代,許多倫敦的著名地標已經深植人心──當然,有些例子嶄新得突兀,自成一格。
當時倫敦人口激增、道路寬敞、建築林立、都市叢生,對倫敦人來說,就像一個全新的城市肆意播了種,四散生長,然後強加在舊城區之上。
1840年,特拉法加廣場動工;納爾遜紀念柱3年之後完工(《泰晤士報》挖苦其為「國家級視覺障礙物」);西敏宮建了30年,直到1860年才竣工。1894年開通的塔橋獲得的評價褒貶不一:《波邁公報》調侃其為「精彩絕倫的醜陋風貌」──它曾是倫敦人心中「最難看的公共建築」。誰當時料想得到,現在有多少觀光客爭先恐後地要去看看它,並在上面自拍?
本書跟著世界上第一位私家偵探展開遊覽倫敦的旅程。我們會造訪他時常出沒的地點,跟隨他的腳步踏上街道,讚嘆雄偉的巨大建築,或拐進角落、轉角與後巷。我們可以和他一樣購物,買鼻菸、摺疊座手杖、野味獵鳥、佳釀美酒、高禮帽、刀劍、花呢獵裝等等。我們也會前往福爾摩斯最愛的餐廳與犯罪現場,看看他在哪裡伸張正義,以及他調查的惡人在哪裡束手就擒。
眼光犀利的人會看到19世紀的街道景物──1,500盞以上的煤氣燈,由5位點燈人維護,照亮入夜的街道和各個皇家公園;裝飾用途的欄杆、郵筒,六角形的「彭福爾德」郵筒有著象徵維多利亞女王執政的「VR」銘記;供倫敦勤奮工作的馬兒飲水的石製水槽;讓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民可以「方便一下」的公共廁所(大多已關閉或改建)。
不過,一個城市並不只是由建築構成的環境,還有周遭背景、居民──或者換句話說,「居民」才是其命脈。19世紀晚期的倫敦是425萬人的歸宿,它是個貧富差距懸殊的城市:有錢搭馬車出入的富人住在攝政時期的豪華屋舍;窮人繭居在救濟院、貧民窟;赤貧之人裹著破舊衣物,棲身於拱門之下;新興崛起的中產階級則住在樣式如出一轍的紅磚連棟「排屋」,這種住宅也是現有住宅的大宗樣貌。
主子、僕人、碼頭管理人與擺渡船伕、商店老闆、洗衣女工、賣花女、辦事員、稅吏、果菜販、車伕、馬伕、演員、游手好閒的人、乞丐、娼妓、小販⋯⋯所有人的生活都歸於此地,這裡的喧囂擁擠,充分傳達出英國桂冠詩人丁尼生筆下「來自中心的咆嘯」的城市意象,以及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所稱「低聲嘶吼」的倫敦。
當然,這裡也有亡命之徒,他們的惡行惡狀提供了柯南‧道爾豐富的寫作題材。其中最為惡名昭彰的當屬「開膛手傑克」這名在白教堂地區汙穢街道橫行的惡魔。他的真實身分仍讓調查人員苦思不解,行蹤依然成謎,幾乎像是虛構人物。
相較之下,小說人物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形象反而顯得真切確實許多。現在,就讓我們一同加入他的辦案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