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來自發明、來自人為的發明!而且是帶著敵意與血腥的發明!
本書是關於在每個年代中,歐洲這項理念是如何在自我認同的鏡像中再次創造。我明白地將「歐洲」視為文化建構,並論證不能將它視為不證自明的整體:它是跟實在幾乎同等的理念。我也將論及歐洲是有爭議的概念,它的過去是在困阨中演變成具有自我意識的理念。如同繁複文明的核心與系統化隱喻,歐洲理念所呈現的,是我們那帶有矛盾與衝突的文化鬥爭。
我的主旨是,歐洲作為一種理念,永遠都處於創造與再造的進程中,由許多新的集體認同的壓力所決定。我希望解構的,是柏拉圖式觀點那種永恆不變的歐洲理想,此一理想的內含總是與追求自由、民主與自治的價值連結在一起。就像卡爾.雅斯培曾說過的,「歐洲精神」或—如同其他二十世紀早期的作者,例如T.S.艾略特、胡塞爾與瓦勒希所相信的—一個實質地歐洲傳統的整體,是當代歐洲觀點的基本普遍假定。然而當T.S.
艾略特,在一九四七年寫下,「新的整體只能從舊的根基裡茁壯:基督信仰,以及歐洲人共同繼承的經典語言」時,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這段話顯示的是今日廣泛流行的共識,即歐洲的文化基礎乃是深植於拉丁基督教世界、人文主義的價值與自由民主(Kundera,
1984)。我期許能夠揭示這些信仰其實是毫無根據的,或頂多只是充滿迷思的,假若歐洲理念是作為規範性的概念,便有必要讓它接受批判性反思的檢驗。既然理念本身就是歷史產物,那麼將歐洲史視為一個不斷進展的偉大整體化理念之化身,便是不可能的。不會有貫穿古今的歐洲史理念是連貫一致的,而且歐洲的歷史疆界也變動過許多次。然而在偉大的歷史巨流中,還是有些東西可區辨出來,它們不是歷史的整體,而是困阨:歐洲理念作為衝突的產物,更甚於作為共識的產物。